交通事故垫付申请书(精品五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申请书与我们不再陌生,通过申请书,我们可以提出自己的请求。你还在为写申请书而苦恼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交通事故救助申请书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交通事故垫付申请书 篇1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1、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人民币55000.00元(人身损害赔偿款50000.00元,诉讼费5000.00元)。及延迟履行金 元。
2、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业经XX市XX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xx月x日作出(XXXX)X民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但被申请人逾期拒绝履行判决书确定的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日
交通事故垫付申请书 篇2
申请人贾xx,男,x岁,住址:湖南省xx县景港x镇xx街x号,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徐xx,男,x岁,住址:重庆市x县xx镇xx村x组,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趣祝福 zfw152.cOM]
复核请求:请求依法撤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作出的第20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
事实与理由:
一、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于20xx年3月25日作出的第20xxB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的事实错误。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厂区有东门路口和南门路口,两个路口相距约五百米。
南门路口是个十字路口,设有交通信号灯和一个“门”型人行天桥,路中间还安装有隔离拦栅。
发生事故的富士康东门路口是个“丁”字路口。此路口既没有过街设施,也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更没有交通信号灯,在路口南端十多米处就没装隔离带了。该路口唯一的交通标志就是在路口南端隔离带终结处树立有两根引导人们谨慎横道的横道指引桩。
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与南门路口是两个不同的路口,不能混为一谈。东门路口没有人行过街设施,只是在路口南端树有两根允许行人横道的横道指引桩。申请人当时就是遵从横道指引桩指示、对着指引桩由东住西横道时被被申请人疾驶而来的小车撞伤的。
在东门丁字路口东西两则日夜有的士、私家车、“蓝牌”车和多条线路的公交车停靠,每天都有数以千计的人在申请人横道处横过道路到对面搭车。
该《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贾伟在有人行横道和人行过街设施的道路上,不按规定横过道路……”与客观事实不符,是完全错误的!
二、20xx年3月x日9时40分许,在龙华东环二路富士康东门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责任全部在被申请人徐xx。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被申请人徐xx在驾车通过交叉路口时,不仅没有“保持安全车速”、“减速慢行”、“让行人先行”,而是继续高速行驶,依法应负事故的全部责任。申请人是按照规定路线过马路,没有违反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应承担事故责任。
综上所述,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xx大队作出的第20xxxx号《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责任错误,现特申请贵局复核,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申请人:贾xx
20xx年3月28日
交通事故垫付申请书 篇3
申请人:
请求目的:
因不服南充鼎正司法鉴定所作出的南鼎司鉴所〔XX〕法临鉴第14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以下简称鉴定书),特申请对yb的伤残等级评定进行重新鉴定。
事实与理由:
一、《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九条第二款"接受重新鉴定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的资质条件,一般应当高于原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本鉴定书作出机构是南充市营山县鉴定机构,而第一次鉴定机构是南充市鉴定机构"通正司法鉴定中心",因此本鉴定书严重违背程序,应当无效。并且该鉴定书并没有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对被申请人进行鉴定,存在严重程序违法行为:做出鉴定时并无两个在场人员见证,明显违法。
二、病情摘要部分避重就轻,任意片面理解。
如:修正诊断4"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挫伤",病历上是"挫裂伤"。法医临床检查部分说:"步态正常……右膝关节外观正常,内侧有轻压痛,右膝关节活动正常"。被鉴定人yb目前还是跛行,只是比第一次鉴定时稍轻,如果病情不好转,就不会是十级的最轻伤残等级了。
分析说明部分(一)"确诊为头皮裂伤……右膝挫伤,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挫伤。",明显违背依法客观公正中立鉴定原则,因为病历是"确诊为脑外伤、头皮裂伤……右膝骨挫伤,右膝前后交叉韧带挫裂伤。"
故意遗漏重要病情:中心医院mr报告单诊断意见"右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伴内、外侧半月板、前后交叉韧带挫裂伤。"该鉴定书遗漏的"右膝关节创伤性关节炎"才是评残最主要的。经查,《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九)具有下列残情之一,器官部分缺损,形态明显异常,有轻度功能障碍的,为九级:12.关节外伤或因伤手术后,残留创伤性关节炎,无积液。"所以第一次鉴定在综合基础上评定为十级应该是公平合理的。
三、在医疗费审查部分,该鉴定书明显越权鉴定:明显不合理的检查费215元,作为被鉴定人是中学生,医疗机构所做的检查是根据交通事故人员创伤临床诊疗指南所作,是否合理,鉴定人应对医疗机构质疑,被鉴定人保留索赔权利。自费药品认定,也是委托鉴定项目以外,是法院裁判及保险公司的权利,该鉴定书越权鉴定应当无效。
四、因为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并无从属关系,也没有在后鉴定意见书自动取代在先鉴定意见书。在二者有矛盾冲突时,法院也应综合鉴定机构所在地和办理鉴定数量和鉴定人员资质、资历等方面,认定没有违法违反程序的'鉴定报告。
综上所述,南鼎司鉴所〔XX〕法临鉴第14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在程序和实体上均严重违背合法公正中立之鉴定准则,损害了被鉴定人合法权利。特请求法院委托高资质鉴定机构重新鉴定或者直接认定第一次司法鉴定"南通司鉴中心临鉴第150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维护法律尊严,保护被鉴定人的合法权利。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垫付申请书 篇4
尊敬的都匀市交警大队的领导及同志:
我申请有关于肇事车车辆所有权人:贵州省都匀市"黔南中国旅行社"及肇事司机:住都匀市公园南巷xx号附xx号的:姚某银男38岁驾驶的肇事车:牌号为"贵JUxxxx"的中型班车撞倒行人:韦某权男52岁住贵独山县本寨乡甲点五组xx号造成严重"脑挫伤"的交通事故事实。
我持有都匀市交警大队裁决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驾驶人:姚某银与事故有因果关系承担该事故的全部责任。
我行人:韦某权无与事故有关系的违法行为不承担该事故的责任的事实依据证明。
与都匀市四一四附属医院医疗认定"脑挫伤"的病历事实依据证明以及我在都匀市"复烤烟厂"从事搬运工工作平均每天工薪为70元的事实证明依据。
要求下列各类赔偿希望得到管理交通事故法定部门支持调解。
我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侵犯人身权利费侵犯健康权利费侵犯人身劳动力生存保障费。
(一)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二)误工费:按照我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我在都匀市"复烤烟厂从事"体力搬运工"工作每天工薪不低于7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算自20xx年11月xx日至20xx年1月30日的完全康复期按80天计算合五千六百元(5600)。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不低于5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自20xx年11月xx日至20xx年1月30日的完全康复期前按80天计算合肆仟元(4000)。
(四)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每天工薪不低于50元的临时工标准计算自20xx年11月xx日至20xx年1月30日的完全康复期前按80天计算合四仟元(4000)。
(五)我拥有人身权利我的"人身权利"完整性遭受"脑挫伤"导致"人身劳动力"的健康完整性遭到缺损和破坏我活到老就得依靠"人身劳动力"生存到老肇事方肇事行为直接损害到了我唯一仅能依靠来生存的"人身劳动力"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缺损和限制肇事行为侵犯到我"人身劳动力"权利要求赔偿三万(30000)元。
(六)我拥有健康权利健康权是我享有一切健康人生的基础我的健康完整性遭受"脑挫伤"后使我原有完整性健康生存保障权也遭受到了缺失和损害肇事行为侵害到我"健康权利"的`生存保障权要求赔偿"健康精神损失"抚慰金五万(50000)元。
(七)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四条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之(二)有排除妨碍之规定。
我现年52岁我国每人的平均寿命不低于60年我后半生至少8年的"健康权利"生存保障权直接因此受到了严重的威胁和妨碍我为了排除遭受健康的威胁和妨碍我要求肇事方按照最基本的生活条件不低于30元一天的生存保障标准"预付"赔偿我后半生至少8年的健康权利生存"保障"费八万六仟四百元(86400)。
处于经济能力劣势群体的一方维护自我已遭"缺损"的"人身劳动力"权利和维护自我已受"缺失"的人身健康权利我有权利索要有效的生存保障。
(八)我是农民工肇事方自我住院以来对方从没有探望过也没有慰问过我伤者我因车祸入院救治生计来源因此被切断肇事方对于最应该支付最基本的生活补助费尽责不到位其行为欺压我弱势群体对我弱势群体的生命权健康权持着"漠视"和"侵害"态度我索要肇事方"慰问金"一万元(10000)。
无论从情理还是法理肇事方没有任何条件可谈的余地应该给我提供住院全期生活补助费我生存在社会最底层经济能力处于劣势一方肇事者和肇事车车辆所有权人与我的经济状况相对而言属于强势一方对方更应该没有任何理由可推其责任。
这一类思想和态度"藐视"国家所提倡"以人为本"的和谐思想之法令法规值得法律严厉去批判和责罚这一类不利于国家建设"和谐社会"的沦陷思想态度也为我国所提倡"以人为本"的法令纲要扫除"不良思想态度"的污点。
(九)20xx年11月xx日至20xx年1月30日完全康复期内的后续治疗费、护理费、必要的康复费、营养费赔偿三万元(30000)。
总计:二拾二万元(220000)不包含前期住院费。
申请人:
20xx年xx月xx日
交通事故垫付申请书 篇5
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 ,电话:XXXXXX
被申请人: XXX,汉,X年X月X日出生,住所:XXXXXX,电话:XXXXXX
申请请求:
强制执行被申请人交通事故赔偿款XXXX元及其利息XXX元(自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申请人预付的诉讼费XX元;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交通事故纠纷一案,于20xx年xx月x日经XXXX法院(20XX)XXX民初XXX号判决书判决并生效。判决书确定被申请人应于20XX年XX月X日前赔偿申请人XX元。由于被申请人未按判决规定的期限内赔偿申请人XX元。故申请人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此致
XX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20XX年X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