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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挚友的作文

发表时间:2025-06-06

写挚友的作文(推荐十四篇)。

在平时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大家都有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很是熟悉吧,根据写作命题的特点,作文可以分为命题作文和非命题作文。那么,怎么去写作文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写挚友的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写挚友的作文 篇1

不知不觉中,我已经在这个班级里生活 了三年。这个班级仿佛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我们手牵手,心连心,从生疏到熟悉。同学 之间时而欢笑,时而打闹,时而产生矛盾,但这点点滴滴的小事更能促进我们之间的友谊 . 在去年冬天 的一个星期一,寒风刺骨,正赶上我值日。当我正走在去洗抹布的路上时,一不小心,脚下一滑,摔倒在地上。当时我痛得眼泪 都快流了出来。正巧,从我身边走过一名高年级同学瞥了我一眼,一句讽刺的话脱口而出:“哟,摔得这么利索!”这句嘲笑的话使我的心也受到了伤害,感到委屈极了。这时,同班同学王欣雨从远处看到了摔倒的我,连忙跑过来,关切地问我:“没事吧?痛吗?”然后,又扶着我回到教室。我感受到了同学的关爱——同学之间是温暖的。 还有一次,在一节自习课上,同学们有的玩游戏、有的折纸,还有的互相聊着天我用眼角瞥了同位赵以恒一眼,发现他正在看一本走迷宫的书,便不屑

一顾地小声嘀咕道:“哼,多大了,还看这种幼稚的书!”不料被他听见了,火冒三丈:“怎么了?我愿意!”就这样,你一言,我一语,我们吵得不可开交、面红耳赤。随着争吵地逐渐“升级”,我们竟然动起武来。回到家,我把这件事的前因后果告诉了妈妈,妈妈严厉地批评了我,使我认识到了错误。第二天,我还没把“对不起,请原谅我”的话说出口,却发现像皮找不到了。我把铅笔盒翻了个遍,还是没有找到。正在我焦急地找橡皮时,一块橡皮已摆在了我的面前。接着,传来了赵以恒的声音:“用吧!”“谢谢,谢谢,昨天的事是我不对。”我感激地说。而赵以恒却满不在乎地说:“昨天的事我早忘记了!”“哈哈!”我们都笑了。同学之间是不为一点小事而斤斤计较的。 同学之间的友谊是纯真的,宝贵的,让我们一起珍惜这份友谊吧!

写挚友的作文 篇2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高尔基多名言举世皆知,我十分赞同这句话,但与此同时我也认为书籍是我们个人成长的阶梯,更是伴随我们一生的挚友!

很多人认为书就是一些纸墨的混合物而已。但我往往把书当成一个人。而每本书都是一个个性格鲜明,才华横溢的人。他们有的偏激,有的固执,有的潇洒。而在这些形形色色的人中,总有那么几个让我有所感悟,引我成长。

首当其冲的是《人间失格》他带着极为犹豫和彷徨的气息来到了我的身边。这本书的作者是知名日本作家太宰治。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个心里,天生有些许问题的人在人间摸爬滚打27年最后与圆中的故事,文笔十分细腻,主人公的经历十分悲惨。但不让人为之感伤只会叹息这人世间的.残酷。在最后主角去世时,我的心跳好像也与之停止。不再为这个人世间而跳动。

那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受到那么大的文学冲击,是我彻底改变了对人的看法也改变了,思考的方式,但是我你这闷起那本书是否只带来了忧伤,我会回答恰恰相反,在领略完人间的恶后。我变得更加珍惜自己身边的美好,也更能体会到大人的辛苦,同时更富有同情心,这就是读书所带给人的成长,从那之后我便喜欢上了这种思想深刻的“大书”,如列夫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高尔基写的《童年》等等,这些著作中有许多理念并不相同,有些甚至完全相反,但是正是因为有这些问题与观点之间的碰撞,才使得我们能够全面的认识这个世界,同时让我们的灵魂与思想更加丰富。

书,是我的挚友,它带我体会这世间万物的情感,它带我畅游世外桃源,它带我冲破所有思想的束缚让我不断成长。

写挚友的作文 篇3

高尔基曾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找一本好书做挚友,它会让我们一生受益无穷。

我的挚友是一本叫《幻想数学大战》的漫画书。这是我去年生日时妈妈送给我的。我一看这本书的导读,就被他深深的吸引了。一个连乘法口诀表都不懂的小学生竟然是数学世界的救世主,顿时我满脑子里都是问号,带着这些问号我迫不及待地开始阅读这本书。这本书通过一幅幅有趣的漫画,告诉我们一个个深奥的数学知识,它从圆周率讲到勾股定理,真是既有趣又丰富了我们的知识。每当我看这本书时都非常入迷,跟着图中的思路去解题,以致于别人叫我也听不见,真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啊!

有好书就要跟大家分享,我把这本书带到学校,同学们争先恐后地借去看。大家都被这本书吸引了,我每天和同学们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和知识,我觉得开心极了!有时候同学们会把书带回家看,被那么多人借来借去难免会有一些小意外。记得有一次,我的一位朋友把我的书给弄掉页了,我为此感到十分难过。回到家里,我拿出订书机和双面胶小心翼翼地为它做了个“手术”,它又开始发挥起余热来。

这本书是既是我的.秘密武器,也是我的老师,还是我一生的好伙伴!

写挚友的作文 篇4

友谊,多么美好的感觉,多么精彩的词汇。友谊不止一个意思。虽然是一种情感,但却深藏在心底。

友情,像天空中闪烁的星星,特别耀眼;友谊就像五颜六色的花朵,特别美丽;友谊就像一只自由飞翔的小鸟,特别快乐。看,一个字代表了那么多,耀眼,美好,快乐。就像母亲的爱陪伴着我成长,陪伴着我去黎明明和苏醒,把我的心照向太阳。

朋友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人。难过的时候安慰我,低落的时候鼓励我,开心的时候愉悦我,需要帮助的时候伸出援手,不都是朋友的做法吗?

想给朋友打电话,首先要尊重接受它的正反两面人物,甚至尊重接受它的一切。我相信一个有友谊和朋友的人。他一定不孤独,不悲伤,不紧张,不累,他快乐,轻松,上进。

相信吧!当你明白了友谊,它会更珍贵,就像一双隐藏的翅膀,与你一起飞翔。想要得到友情,就得尊重自己的朋友,一个善于给别人打电话的人,会从朋友那里分享快乐,从朋友那里得到锻炼,提升导演的谦虚精神。

两个朋友,或者几个朋友,也许在一个班,也许在一个学校,也许在一个城市,但这只是一小部分。甚至还有没见过面的朋友,但是都很深?

你知道什么是朋友吗?也许是一个与自己分享快乐的伴侣,一个认真倾听的对象,或者是一个玩游戏的伙伴.无论如何,我们都要珍惜友谊,珍惜身边的朋友,珍惜身边的每一个人。有矛盾的时候要分析自己的不足,换位思考,不要把责任推给对方,多做自我反省。不要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那时候灾区的晚会是补不上的。

别忘了,打电话给朋友,交几个朋友很容易,但是培养感情和友谊呢?别忘了那句老话:“多一个朋友容易,少一个朋友多一堵墙难。”

内心深处,我喜欢和朋友在一起的感觉。即使是散步,说话,讲笑话,也会让我的心情一下子明朗起来。

愿所有人的友谊长存。

写挚友的作文 篇5

新的学期开始了,我认识了许多新同学,她(他)们的性格各异。

人的一生中会有许多朋友,朋友中有友谊深,有友谊淡的。老朋友是从陌生中、无意中结识的。

在我的学期中,我遇到了一为挚友,她是我在初中新学期中遇到的。

那是我在正式上学的第二个星期,我的同桌因为眼睛近视了,要调到前排才能看见,老师就调了一个新同桌来。

还记得当时的她,一头乌黑的头发,脸是那么的像瓜子,那浓中带淡的眉毛中透露着她的纯真与朴素;那双水灵灵的眼睛正在四处“扫射”;她那黑得自然的皮肤,脸上的就不很“文雅”了,额头上冒出了“星星”,使她的'整体形象不能刻画得很生动。

说着说着,她来了,她依旧是浓中带淡的眉毛,惹人喜欢的眼睛,那头黑发,再加上她的皮肤——黑。

走过来就用书在桌子和板凳上“扫”了一下,我疑惑不解地问她:“唉!你干吗用书在桌子和板凳上‘扫’一番呢?”她斯理慢条地说:“这上面有很多灰尘,我不想让它们‘跟’着我。”

她的话真让我百思不得其解。

写挚友的作文 篇6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啊,书能给我们带来知识,带来快乐。如今,书已成为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在我三四岁的时候,就开始接触书了。

那时妈妈还没上班,每天在家读书给我听。“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这些诗句我早已耳熟能详。

上了幼儿园,妈妈又开始给我读童话故事,寓言故事,名人故事等。听完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的童话故事,我被七个小矮人的.善心所感动;读完亡羊补牢的寓言故事,我明白了亡羊补牢,为时未晚的道理;读完爱迪生孵鸡蛋的故事,我被他的好奇心所感染……

学了拼音之后,我会自己阅读了。《四大名著》、《十万个为什么》、《中国历史故事》等,我都看过了。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读的多了,语言功底也就有了,作文也自然不会差。阅读,并不仅仅限于读,看这两方面,要学以致用。看到书中的优美词句,可以圈注,可以抄写,也可以背诵。积累的多了,写作文也就轻松多了。由此可见书对我们来说有多么重要。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我们要多读书,读好书,从书中汲取知识,从书中获得快乐。让我们和书交个朋友吧。

写挚友的作文 篇7

在生活中,我有许多朋友。但和我最要好的却是那一本本摆在书桌上、书架上的书。

宋真宗赵恒说过:“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而我也因此与书形影不离,更找到了只属于我的“黄金屋”。

记得那次我和爸爸妈妈玩“词语接龙”这个游戏,可真让我难忘。爸爸随口说:“来之不易”。妈妈赶紧接上:“一本正经”。听到这儿,我有点不明白,问妈妈: “您为什么要用‘一’来接‘易’的班呢?”她哈哈的笑了起来,她告诉我:“孩子,那是因为‘一’和‘易’谐音呀!你呀,还要多看些书吧。”说完,她拍拍我的头,便笑着走去厨房炒菜了。听了,我还是觉得弄不明白,在想着:“那样接能行吗?”

在那以后,我一直都拼命地去用功读书。一天,爸爸看到我这样只是把书的内容过滤一遍后就直接把书丢到一边去的行为后,面带愠色地向我走来,语重心长地跟我说:“你认真读书是件好事,但是不可以这样直接把书的'内容看一遍后就不看了。你必须要把书读懂,读透才算真正的读懂一本书。爸爸说完后就转身回书房,继续做他要做的事情去了。”客厅里剩下的是我和被遗弃在沙发上平躺着的书。

从此,我便照着爸爸教我读书的方法去做。一个星期后,我读完了放在我床头的书。从书中知道了居里夫人是因为勤奋好学而获得了人们的赏识与尊重;爱迪生因为坚持不懈地努力实验发明了电灯……

在书中,我找到了一座巨大的宝库——知识;在书中,我找到了一座能够给予我们无限财富的“黄金屋”。也因为如此,我与书结下了最深厚的情谊。

写挚友的作文 篇8

记忆里,有很多形形色色的人,他们如同一道道光影,随而消逝,但却有那么几个人,让我难以忘怀。

其中,就有我的一个朋友:她长的很普通,但却带给了我无限的乐趣;她那张伶俐的嘴巴,总是道出了一个又一个的笑话,让我捧腹大笑……

记得有一次,我和她一起去游泳馆游泳,两个人在水里像鱼儿一样遨游,翩翩起舞,格外有趣。忽然,她说:“不如,我们来玩捉迷藏吧?”“好啊!不过……怎么玩?”“这个……”她笑了笑,说,“我们在水里玩啊,你先躲起来,然后我数30秒之后来找你嘛。”我听后瞬间钻进水底,一下子溜远了。可她还没反应过来,大喊:“等等啊!”我装作没有听见,躲到了一个角落,等她来找我。无奈之下,她也只好数数了。“1、2、3……29、30”终于,她用她炯炯有神的眼睛四处张望着,像一只初生的小狗,瞪着大大的眼睛四处寻觅食物。我把自己缩成一团,尽可能不让她发现自己,但这也是徒劳,她那鹰一般锐利的眼睛瞬间便找到了我,我们俩笑成一团,相互打趣,度过了一个愉快的晚上。

她就是我的挚友——余悦瑶,她虽然其貌不扬,但也带给了我无限的'欢乐,令我铭记,余悦瑶——她不但是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而且还是我永远的挚友!

写挚友的作文 篇9

谈起挚友,往事如潮水一般涌上心头,在我心灵的沙滩上留下她点点滴滴。

她是个极富诗意的女孩,总喜欢唐诗宋词。和她在一起我的文学知识长进不少。傍晚我们坐在河边的柳树下乘凉,夏风亲昵着周围的一切,她突然抓住我的手指着飞舞的柳条说:“快看,哪像不像‘万条垂下绿丝绦’?只可惜月亮太暗,不然就是‘山月皎如昼,清风爽,银波秀,明月笑吻金丝柳。’那多美呀!”说完瞪着欣喜的丹凤眼望着我。

看着她一副认真的样子,我忍不住扑哧一声。她那长长的.睫毛忽上忽下,满口狐疑地说:“我说错了吗?干吗那样笑?”说完便低下头,手指不停地拨弄着。

诗意的品性带给她内敛的性格。就拿男女生交往来说,现在已不是什么秘密的事,是很平常的,可她就不一样。一次班上一个男生借她的语文笔记本用,她向那男生要,那男生却说没用完,搞的她几天都郁郁寡欢的。那天,她刚进宿舍,小艳就喊道:“哎,他借你的笔记本不给有啥企图呀!”

“我看,他是喜欢上咱们这个才女了吧!”小宁顺口接到。

“嗯,我看有点像,你俩真是宝黛啊!”我溜了一句。

“什么呀,你们胡说些什么?才没那回事呢!”她说话时脸涨得通红,手不停地摩挲着耳朵。“他是弄丢了,还没找到呢!”她嘟囔着,飞出了宿舍。那讪讪的样子至今我都记忆犹新。

学生时代的生活是人生中最美的一段回忆,喜怒哀乐、酸甜苦辣,都将留在我们的记忆中。如果学生时代是现在的大观园,那么,我的挚友她是“林黛玉”应当之无愧。

写挚友的作文 篇10

在我看来,这个世界上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在宁静的夜晚,挑起一盏灯手捧一本老人与海,此时耳边萦绕着主题曲,熟悉的旋律……

“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是老人与海中最令人熟知的一句话,然而人只有懂得敬畏自然才能在自然生活中生存这句话令我痴迷。

在老人长达70多天的航行中,最危险的就是他弹尽粮绝之时,在这样危险的时刻,老人并痛惜他,三天的精疲力尽和最近的千辛万苦所换来的只是一无所获,可命运给了他转机当他行驶在太平洋海面时,他的船东倒西歪颠簸不停,但这一切的来源并不是个明媚的晴日,而是那条马丁鱼从中作梗。他并不愿放弃这个契机,而是竭尽全力的也要将那条马丁鱼捕获终于将鱼刺死并拴船头。

然而这之前所发生的一切只是老天同他开了个玩笑。一条鲨鱼盯上了那条,看起来比老人的'船还长三英尺的马丁鱼鲨鱼有着来自于身海的神秘,以至于老人起初根本没有发现她。任凭鲨鱼绕着马丁鱼段鲨鱼坐骑码钉鱼便向远处游去老人任凭鲨鱼拖着小船游走。

有的人认为老人不堪一击,惧怕然而关注到老人。回到村庄后所说的话,才顿时醒悟他的行为是对自然的敬畏和尊重。若是此时影响他的并不是鲨鱼,而是恶劣的天气,他也会无可奈何,他相信命运的安排,他敬畏自然自然给予他生存的机会,在我们的生活中破坏自然的事。可司空见惯,反而我们也不在乎了,当我们仍无限度的消耗自然送给我们的礼物时。

你可曾知道海平面因全球变暖而上升,最终我们是在用自己的手毁灭自己,尊重自然。刻不容缓,敬畏自然,时不我待。

敬畏和尊重是相互的。这本书的阅读就像与一个好友,相识相知的过程。书,我的挚友!

写挚友的作文 篇11

说起她,让我浑身一抖,她应该是一座随时可能爆发的活火山。

她火山爆发的记录可以用历史手册来记载。

昨天,就有一起,说出来怕她打死我,我偷着告诉你们。

这是“历史”上第二个杀伤力最大的火山爆发事件。而且,是发生在同一个人身上,他够倒霉的吧!第一次是在小学的时候,她受到了邓燕的当头一击,事情的经过,我好像不太记得了。第二次,好像是因为他(名字就不用说了,怕他丢面子)把拖把上的水,扬向空中,顿时,脏水四溅,都洒落到了邓燕身上,稀稀淋淋的到处都是,这一个可遭殃了,岩浆喷出来了,恐怕,躲不掉了,邓燕拿起洒水壶。哇塞,谁浇花都没有这样浇的,这时候不是他在流泪而是桌子,也许他的心在滴血吧!当然,书也湿了。也许是他的'心态好没有生气。

也许,邓燕是因为受了委屈,她哭了,我从来没有看她哭过,我一直以为她很刚强,原来她也有柔弱的一面,她更需要别人的保护。

每次总是她在为我们出头,不许别人欺负我们女生,我也要关心关心她,别让她受委屈。

也许,是因为她受到过许多挫折,从原本老实的她转变成了暴力的她。中间的故事,我略知一二,她是为了保护自己,不让别人欺负她。

就因为我看见了她的经历,我与她一起从小学到了初中。这些年她的转变很大,我们从小学就是朋友,她心事、性格我都知道,她的这个性格也许是她最大的优点。同时,也是她最大的缺点,我们俩的经历促使我们成了最好的朋友。

写挚友的作文 篇12

翻开那本不知在抽屉里沉睡了多久的留言册,每一行字都像被清洗过一样,但一行行字迹还未褪去颜色,依旧显得有些稚嫩。那段曾经美好的童年岁月,友谊最令我回忆。那段时光,顿时涌入脑海。

童年时,总以为生活留给我们的时间总是用之不尽,所以从未忧心过别离,不曾以为一切都有告别的一刻。但当我在不断成长中,才发现自己的童年如此短暂。

或许纯洁的友谊总令人感动,尤其是童年时的友谊。从来未感到你欺我骗,互相利用。多么美好的时光,多么美好的回忆,多么纯洁无暇的友谊。那时,欢笑是属于我们的,我们没有烦恼,没有忧愁,自由自在的,像一只只小鸟,尽情的在蓝天翱翔。

记得,我们一到周末,就出来玩。有时就我们自己。我们捉迷藏,打枪战,有时家长带我们去爬山,我们聚餐,收集树叶,我们几个像梁山好汉,拜兄弟。我年龄最大,所以是队长,然后是副队长什么的。我们的友谊在不经意间升华。

但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我们逐渐长大,逐渐成熟。成长中,我觉得我们都变了,我们不像往常那么无忧无虑,虽然我们还是会聚一聚。

友谊也生锈了,虽然我们常常说友谊不变,天真的认为我们会做到,但我们很清楚,每个人的生活圈子再不断的更换,成为朋友的何其少,成为朋友而又保留下来的是

少之又少。所以我不在敢大声的呐喊:“我们的友谊是永恒的!”但是在我的心底还珍藏着童年的回忆,我总是怀念我们再一起的日子,是那么的快乐,我知道今生这种日子是不会在有了,也许当年的那份友谊再你们的心中已经淡化,随着时间的慢慢流失,我们也好象变的陌生了,少了当年的那份激情和热情。

多年以后,当我们在世界里的某个角落里擦肩而过时,你能指着我的背影对自己身边的朋友说一声:这个人曾经是我童年的朋

友,我心中足矣。

童年的朋友,还记得吗?在这片天空下我们曾经一起谱写过一段美丽的回忆。无论何时何地,请不要忘记,在远方,有一个我

在为你默默祝福:朋友,珍重。

写挚友的作文 篇13

贺尔康和我从一年级开始就认识了,从此以后我们就展开了一段段打打闹闹,嘻嘻哈哈的小故事。

贺乐康和我同岁,一开始他和我差不多高,可后来到了三年级他一下就比我高了个头,他的头发经常是湿湿的流着汗,他的眼睛大大的,嘴巴里长着两颗门牙,经常咬着他的下嘴唇。他永远喜欢把红领巾反着戴,像围兜一样。

一年级的时候,我和贺乐康也就在学校里打打闹闹偶尔还把我给弄哭了,可二年级不知什么缘分,他又和我在一个托管,真是冤家路窄啊!

贺乐康学习很差,经常考60分左右,老师拿他很头疼,他后来跟我在一个托管,总是喜欢和我比较,比就比吧,可他老说他比我厉害,这我就很不高兴了,贺乐康后来成绩确实有了很大进步,老师都夸他,我也很紧张,希望他有进步,但是又不希望他超过我,所以我要比他更加努力。

贺乐康每天都和我一起放学,他的手很长,常常偷袭我,还给我取了个外号叫“松果”,他每天都不叫一百遍“松果”他不罢休,我总是被他气的半死。

这种打打闹闹的`生活,有时候想想也挺有意思的,学习上有竞争,生活上有陪伴。我熟悉的小伙伴贺乐康。

写挚友的作文 篇14

在以前和将来绝不可能会有一个朋友陪你一生。这种事我很早就知道了,但是我相信一定有一个最好的朋友陪在我身边。那就是书。

小学一年级时我没有什么朋友,所以下课时陪伴我的就是一本本有趣的童话书。一年级的课程对那时的我而言有些枯燥,而下课看的'童话书就是我唯一的乐趣,不知不觉的一年级就这样过去了。之后到了二年级,我读书的习惯依旧没变。凡是空余时间,我大部分时间都在看书。就这样二年级的时光已悄悄溜走,转眼到了四年级。

这时的我已不再看童话,而是小说了,老师在班里建立了图书角。书还是挺多的,课间操时,我就会挑上本小说,津津有味地读起来。《青铜葵花》,这是我在那时候读的,里面景色描写很好,就有好像连温度都能感觉到,人物特性也十分突出,让我受益匪浅。自那以后我更爱读书了。作文水平也在不知不觉间提高。当然这是通过老师的评价我才知道的,记得四年级那次考试,我最能拿分的就是阅读题。六年级时我才知道这是为什么?因为我喜欢读书,所以才能在这些年里提高了写作水平和阅读理解能力。

六年时光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转眼进入了初一,初一时我好像又回到了一年级的状态,每天都在看书,我发现我很认生运动会上,也不喜欢跑去玩,就看着我新买的《福尔摩斯》这一看就是一整天,看了脖子酸,但也没能影响我的好心情。后来老师多次提到多看书很重要,我才明白我养成了一个多么好的习惯。

这些年有许许多多的人和我离别又相遇,却独独只有书这个好朋友不离不弃的陪伴了许久。它不仅让我不再孤单,也帮助了我很多,所以不论如何我一定会和他一起走向我最终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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