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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20

培训通知格式模板。

培训通知格式 篇1

各院(所、部)、各部门:

现定于10月26日下午2:00在行政楼一楼梯教,召开内部控制专题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国家政策、学校相关制度、学校内部控制目标和措施及各类人员的责任等。届时会议资料将在现场发给参会人员。

截止目前全校已有23个单位共40人左右参会。尚未报名的单位请在10月19日(本周三)下班前,将参加培训的人员名单以邮件形式发送我处李钊轶的OA邮箱(联系电话:65903593),以便我们准备会议资料。

审计处

20xx年10月17日

培训通知格式 篇2

关于举办中高层管理人员培训的通知

为了全面提升集团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管理技能,根据集团公司安排,定于20xx年元月4日至元月5日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全面绩效管理等相关内容的培训,通过培训,使全体中高层管理人员能够建立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的鲜明的绩效“软环境”,把我公司的绩效管理全面落到实处,真正有效地推动我公司的绩效管理。要求参加培训的人员要提前统筹安排好本单位或本部门工作,不能以任何理由请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xx年元月4日至元月5日8:00准时到公司科技楼三层多功能厅报到,8:30准时开课。

二、参加培训人员:

三、为保证教学效果和课堂秩序,要求:

1、培训期间关闭一切通讯工具。

2、严格遵守课堂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中途缺课和随便进出教室,如出现迟到早退、缺课或中途出走,将按照公司有关会议管理办法进行处罚。

3、多功能厅是无烟会议室,培训学员不得在内吸烟,违者罚款50元。

4、培训结束后一周内需写出书面心得体会报人力资源部。

四、从20xx年开始,公司绩效考核领导组和绩效考核办公室将对所属各单位绩效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希望各单位能够按照公司的`要求有效地进行绩效管理与考核,以有效地实现自我综合实力的提升。

20xx年xx月xx日

培训通知格式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温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校本培训工作的通知》,扎实开展园本培训工作,提高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经研究决定成立永嘉县瓯北中心幼儿园园本培训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园本培训领导小组

组 长:xxx

成 员: xxxxx

二、职责分工

章晓芳为总负责。

陈萍利负责园本培训的总体考核。

夏小珍负责培训计划的制定、培训活动的开展,资料的整理和收集;相关教育教学理论资料的收集、整理和辅导。

李建中负责校本培训博客的管理工作。

黄海泉、郑艳负责每两周一次的'教研组活动、备课组的组织、管理和考核。

李桃仙负责园本培训的资金和物质保障。

三、考核与管理

幼儿园建立园本培训检查制度和奖惩制度,将园本培训评估做为教师年终考核、评优进级的必要条件之一,对园本培训工作成绩优异的教研组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

永嘉县瓯北中心幼儿园

xxx年三月

培训通知格式 篇4

各位手游项目的求职者:

你们好!

由于我公司手游项目本月人力能完全满足订单,针对前期来我公司面试经过(微信查询)的求职者,请耐心等候公司本月的新员工培训时间,预计推迟在本月15号以后,如确定培训时间,我们将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各位求职者,给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激大家的关注和配合!特此通知!

综合管理部

20xx年6月5日

培训通知格式 篇5

各分公司: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和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及县安监局20xx年4号便函通知要求,全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取得上岗证,方可上岗作业。今后公司所有新招人员和在职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未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件,一律不得上岗作业,具体安全培训规定要求如下:

一、安全培训有关规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令第6条规定:强化职工安全培训。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必须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企业用工要严格依照劳动合同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没有对井下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或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的企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予以关闭。

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有关规定: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安全培训的从业人员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强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十三条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必须对新上岗的临时工、合同工、劳务工、轮换工、协议工等进行强制性安全培训,保证其具备本岗位安全操作、自救互救以及应急处置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后,方能安排上岗作业。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十九条从业人员在本生产经营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一年以上重新上岗时,应当重新接受车间(工段、区、队)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生产经营单位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或者使用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有关从业人员重新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

二、公司安全培训规定

1、从业人员培训要求,除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外的所有在职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2、公司安全培训计划安排如下:

(1)首批对矿山从业人员,由具有安全培训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培训考核发证,持证上岗。

(2)第二批对选矿车间及附属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考核。

(3)第三批对持有矿长资格证、安全管理资格证、特种作业操作证及有关县级以上有关部门颁发的资格证的从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3、公司要对本单位的所有从业人员分期、分批、分工种制订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并按计划实施培训,各分公司要密切配合、组织好安全培训工作,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4、从业人员培训管理规定

(1)第一次安全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进行重新培训,重新培训的费用自理,不付培训工资;第二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再次参加县安监局安全培训;第三次安全培训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

(2)凡发现未经培训持证上岗的从业人员,要追究所在单位各级领导责任。

(3)各级管理部门要对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存在有无证上岗者,首先责令停止作业,对无证上岗者立即开除,并追查具体安排人责任和领导责任。

(4)各单位新招从业人员,实行“谁签字、谁负责,谁安排、谁负责”的制度。若发现一人未经培训上岗,对批准签字和安排负责人扣除一个月工资,两人以上给予降级处分。

(5)各分公司要认真组织做好本公司内部新招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试。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重新上岗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全员安全素质和技术操作能力,并建立健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档案。

(6)加强从业人员持证管理,建立从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矿长资格证人员的台帐,并保存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各种持证人员的培训、复训工作。

(8)经常检查从业人员的持证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做到无证不准上岗。

特此通知

培训通知格式 篇6

各街道安监办: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监总局3号令)、《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为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并于12月21日起将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现将本次培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人数

此次培训分三批进行,计划培训总人数370人。

第一批:12月7日—9日,12月7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二批:12月10日—11日和12月14日,12月10日上午8:30—9:00报到;

第三批:12月16日—18日,12月16日上午8:30—9:00报到;

二、培训地点及范围

地点:长春路1号—6(青岛大学附属中学34中对面)

范围:详见附件一。

三、培训内容

(一)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三)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四)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五)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六)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根据国家安监总局“教考分离”规定,接受培训的学员经考核合格,颁发山东省安监局相关安全资格证书。

四、保障措施

(一)区安办将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情况纳入全年目标考核,年底对各街道组织参加培训情况进行通报和单项考核。

(二)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区安监局将会同街道安监办从20xx年12月21日起,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予以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适时开展对各类人员持证上岗专项检查,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查处无证上岗现象,提高全区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

五、其他事项

(一)参加培训人员每人带2寸照片二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培训学员登记表一份。

(二)参加培训人员报到时每人交培训费用380元(含资料费等)。

某某单位

20xx年11月3日

培训通知格式 篇7

各初中、小学:

根据宁教高师[xxxx]xx号文件《关于开展xxxx年义务教育阶段职初教师专业基本素养培训与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xxxx年职初教师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xxx年xx月xx日下午x:xx

二、培训地点:翠屏山小学报告厅

三、培训对象:义务教育段xxxx年入职的在编在职的全体教师(包括xxxx年因故没有参加考核的xxxx年入职的教师)

四、培训内容:教育教学理论专题讲座

请各义务教育段学校通知相关教师准时参加培训,不得缺席。

江宁教师进修学校

xxxx、xx、xx

培训通知格式 篇8

各位教师:

我校定于本周五下午3:00进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希望各位教师能提前做准备。

驻操营小学

20xx年11月22日

教育技术能力培训通知

各位教师:

我校定于本周五下午3:00进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希望各位教师能提前做准备。

xx小学

20xx年11月22日

培训通知格式 篇9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我市继续组织参加全国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实施全省统一鉴定(以下简称“全省统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考职业

1、全国统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企业培训师、职业指导人员、劳动保障协理员等8个职业。

2、全省统考:秘书、公关员、营销师、婚姻家庭咨询师等87个职业(工种)。

二、统考考核时间

全国统考时间为5月21-22日,全省统考时间为5月21-23日。

三、统考报名事项

1、网上报名时间:3月22日—28日止。报名请登录,点击首页右上角菜单栏的“网上办事大厅”,进入大厅后点击页面中间位置的“职业技能鉴定”。

2、现场审核时间:3月29日—4月6日(工作日内,按短信通知时间参加审核)。

审核地点:政务新区C区6楼605室。

3、准考证打印时间请关注网站通知

4、报全国统考职业一级(高级技师)、二级(技师)考生请在4月7日—4月13日(工作日内)提交论文(一式三份),其中物流师(2-1级)、理财规划师(2-1级)不提交论文。

四、注意事项

1、不受理户口不在本市且不在本市辖区内的学制教育学生、就业人员、现役军人、长期居住人员报名;

2、不受理社会力量办学单位代学员集体报名;

3、不受理考生跨地域报名;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勤人员应按《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鉴定实施意见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2号)中要求的申报条件及程序报名。

咨询电话:3991242,3991363

芜湖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培训通知格式 篇10

广大市民群众:

由于台风“玛娃”来临,为保障我馆广大学员的人身安全,结合实际情况,9月3日(周日)所有活动暂停,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特别提示

“乐享艺术生活”秋季公益培训资料审核时间调整为:9月4日---9月6日(上午9:30--12:00,下午14:30---18:00,晚上18:00---21:00)少儿类项目,只需家长前来办理审核即可,以免现场秩序混乱。

特殊情况说明:

9月6日未经现场审核资料的,将取消预报名资格,所剩名额在9月7日 — 9月8日接受网上报名及现场审核资料,9月8日下午6点整结束所有报名。

光明新区文化馆

20xx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