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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工作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01

培训工作通知(集锦7篇)。

培训工作通知(篇1)

各区管学校、直属单位:

按照财政部2012年颁布的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全区事业单位开始执行新的准则和制度,为更好地贯彻落实文件要求和精神,顺利做好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和过渡工作,区财政局将举办专题业务会议进行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时间:

20xx年2月27日下午1:30

二、培训地点:

江宁区财政局财会教育中心阶梯教室(东山镇竹山路364号)。

三、培训内容:

1、讲解事业单位新《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2、新老会计制度衔接,会计数据转换以及会计集中核算等相关事项的说明。

四、参加人员:

各区管学校、直属单位报账会计。请各单位相关人员准时参会,不得缺席。同时登陆核算中心公共邮箱下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20xx年会计科目调整说明》两份材料打印后带至培训场所使用。

江宁区教育局

20xx年2月26日

培训工作通知(篇2)

关于召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会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后勤管理人员与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与责任意识,经研究决定召开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对象

全县中小学分管后勤的领导和学校食堂厨师长

二、培训地点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罗阳镇新城大道123号)。

三、报到时间

20xx年3月25日上午8点半,9点正式开始。

泰顺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泰顺县教育局

20xx年3月20日

培训工作通知(篇3)

2011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1、简述合同分类?什么是要约承诺?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是什么?

答:合同的分类: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格式合同和非格式合同、主合同和从合同。

要约承诺: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缔约过失责任的要件:该责任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受害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

2、比较无效合同与可撤销、可变更合同的区别?

答:无效合同,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生效要件而不产生合同法律效力的可变更、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订立的合同欠缺生效条件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思,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裁定,从而使合同的内容变更或者使合同的效力归于消灭的合同。合同。

3、合同终止的情况,法定解除合同的条件是什么?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劳动合同期满的。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4)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5)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

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6)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依

照本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42条(即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规定情形

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42条第2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4、简述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

1)先期违约-也叫预期违约,是指当事人一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将来不能履行合同。

2)当事人双方都违约的情形-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3)因第三人员因违约的情形-《合同法》第121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4)违约与侵权竞合的情形-《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5、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单位安全责任有哪些?监理单

位安全责任是什么?

一、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1)向施工单位提供资料的责任

2)依法履行合同的责任

3)提供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任

4)不得推销劣质材料设备的责任

5)提供安全施工措施资料的责任

6)对拆除工程进行备案的责任

二、监理单位安全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

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 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6、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有哪些?勘察、设计单位安全责任是什么?简述出租单位的安全责任与特种设备安全责任。

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

1)主要负责人-加强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的管理,首先要明确责任人。施工单位主要负任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在这里,“主要负责人”并不仅限于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而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

2)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项目负责人(主要指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安全全面负责。鉴于项目负责人对安全生产的重要作用,国家规定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由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人员担任。这里,“相应执业资格”目前指建造师执业资格。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1条的规定,项目负责人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

a.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

c.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d.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1.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立及其职责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施工单位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其职责

(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办法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制定”。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对专职安全生产

管理人员的配备做出了具体规定。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主要包括: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于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制止。

勘察单位的安全责任-建设工程勘察是工程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设工程勘察文件,是建设工程项

目规划、选址和设计的重要依据,其勘查成果是否科学、准确,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具有重

要影响。

1)确保勘查文件的质量,以保证后续工作的安全的责任

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

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2)科学勘察,以保证周边建筑物安全的责任-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

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设计单位的安全责任:

1)科学设计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

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2)提出建议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

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

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3)承担后果的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

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出租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单位的安全责任: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7、简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分类管理?

1)我国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实行分类管

理,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编制相应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

全面评价。

3)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

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4)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8、建设单位的节能责任有哪些?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的节能责

任有哪些?

1)建设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a.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违反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施工的;

b.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的;

c.采购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

和照明设备的;

d.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2)设计单位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或者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

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

赔偿责任。

3)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

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

任:

a.未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统和照明设备进行查验的;

b.使用不符合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墙体材料、保温材料、门窗、采暖制冷系

统和照明设备的;

c.使用列入禁止使用目录的技术、工艺、材料和设备的。

4)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a.未按照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b.墙体、屋面的保温工程施工时,未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的。

培训工作通知(篇4)

关于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

导语:又快到十一国庆长假了,很多人选择出游,旅游从业人才的需求也上升趋势,那么来看一篇关于加强旅游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范文,欢迎阅读。

各宾馆、饭店、星级农家乐:

为了不断提高我市旅游行业的服务质量和接待水平,促进旅游企业的健康发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依托f1摩托艇世界锦标赛,进一步塑造我市旅游服务的良好形象,各宾馆(饭店)、度假村和农家乐要切实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服务技能。现就旅游行业从业人员培训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计划

全市宾馆(饭店)、度假村、农家乐开展培训3期以上。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旅游服务基本礼仪;

2、旅游职业道德;

3、旅游心理学;

4、客房服务与管理;

5、餐厅服务与管理。

三、培训方式

根据全市各旅游企事业单位从业人员培训情况,培训采取集中培训与分散培训、宾馆(饭店)自主培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四、具体要求

1、落实培训任务,建立健全培训制度。为保证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各宾馆(饭店)、度假村、星级农家乐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从业人员培训作为重要的经营管理工作,积极组织落实参训人员。

2、根据从业人员流动性的特点,各宾馆(饭店)、度假村、星级农家乐对新参加工作人员要坚持参加岗前培训,对转岗换岗员工,要坚持先培训后转岗换岗;对现已在工作岗位上而未经培训的员工,要有计划地进行培训,确保本单位员工培训率达到80%以上。

3、各宾馆(饭店)、度假村、星级农家乐6月30日前将本单位年度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内容报市风景旅游局旅游行业管理宣传科。

4、九龙沟景区宾馆、山庄的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由景区管理处组织统一实施。

5、农家乐的从业人员培训由乡镇负责组织,市风景旅游局牵头实施。

6、市风景旅游局将对宾馆(饭店)、度假村、农家乐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培训情况定期在全市旅游行业进行通报,并作为星级复核的重要内容。

培训工作通知(篇5)

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

心得体会

我有幸参加了这次远程继续教育培训,作为教师来说,我认为这种培训很有必要,因为资源应用的关键是教师,教师的发展是学校和学生发展的基础,教师的进步是学校和学生进步的前提.使我在思想上、业务理论上、工作实践上都获益匪浅。让我在专业理论知识上有了进一步的学习与提高,这次培训,使我更进一步了解和掌握了新课改的发展方向和目标,反思了以往工作中的不足。使我的教育教学观念进一步得到更新,真是受益至深。

远程教育学习充分发挥了它的优势。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们可以下载网络课件,借助教师的讲解结合教材进行学习;然后运用所学知识去完成网上布置的作业,若此时碰到了疑难,也完全不必担心,可以和学习中心的在线老师或其他学员交流,讨论答疑,也可以在网上发贴留言与大家一同探讨,还有许多学员在分组交流,大家彼此学习,既撞击出智慧的火花,又结识了许多志同道合的朋友。

远程教育培训是在职教师继续教育改革的一项新举措,它不同于以往我们所接受的传统的教育培训,它是应用网络平台,搭建了一个教育空间,在这个崭新的学习环境中,参加培训的学员不需要统一的时间和地点,可以根据自己的计划随时进行学习。这种全新的教育培训方式给我们充分自由的同时,也需要我们充分了解自己所处的学习环境,选择适合自己的学习方式,掌握学习技巧、策略,最终学会学习。

远程教育不仅改变了我们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方式,更加强调了我们参与学习的自主性和能动性,充分发挥学员的主体作用,不断培养学习者的主体意识,不断摆脱原有的依赖性和被动性,使学习者不仅能够进行自主学习、学会学习对学习能力的培养、训练,还着眼于调动学习者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从而不断提高自主学习的独立性和自觉性,从而提高教育培训的效果。

通过两年来网上继续教育知识更新培训,了解到2010年教材针是对教师关注的热点、教育教学中的难点,以及教师发展遇到的困境,围绕基础教育改革与教师发展这一主题,分基础教育改革总体形势、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基础教育评价、学校文化建设、基础教育政策以及学生心理特点、教师伦理等七个专题,从不同的侧面和角度,从宏观到具体,为不同层次的教师提供通识性的新理念、新知识,使受训的学员,既能从宏观的角度了解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课程改革的发展脉络,通过历时性梳理分析,明晰我国基础教育改革,特别是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又能从中观程度、操作层面掌握基础教育政策、学校文化建设、教育评价等方面的新动向、新方法,从而能够更好地适应岗位需求;更能从教与学的两个主体角度出发,对中小学生的心理特点和教师伦理问题进行系统而具体的研究,对于学员明晰教育新理念、增强适应性和理解力、了解服务对象的基本特点、提高自身修养等大有裨益。

本教材具有“新、专、实”的特点:“新”,体现基础教育改革的新思想、新思路、新方法,以及新的内容体系;“专”,依据教师的专业发展标准,使教师形成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实”,注重实用性、实效性、针对性,确保学员能够切实有效地理解和掌握,在设计思考题、作业、考试等环节时,注重与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工作实际相结合,力争做到学用结合。

2011年教材共有以下几个部分:专题一 关注教师发展——基础教育教师评价新趋向

教师评价是中小学教育活动的基本环节,也是保证中小学教育活动沿着正确方向发展的重要途径。本讲从当前基础教育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着眼,阐明新课程下教师评价新趋向——发展性教师评价,在此基础上以英美两国教师评价新动向为例概览国外教师评价新趋势,透视基础教育教师评价新策略。

学习内容包括基础教育教师评价存在的主要问题;新课程下教师评价新趋向——发展性教师评价;国外发展性教师评价新趋势——以美国教师评价新动向与英国教师评价新特点为例;基础教育教师评价新策略

专题二 关注学生的心理发展

在强调终生学习的新时代,学生的学习竞争极其激烈,学生亦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如何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成为一个重要的课题,教师从学生心理发展规律、学生面临的主要任务、自我调节学习等角度入手,全面的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进而促进学生优化发展。学习内容理解学生的心理发展、小学生心理发展的主要任务、初中生心理发展的主要任务、学生自我调节学习。

专题三 关注教师文化——基础教育教师文化建设新导向 学校文化从学校工作关系可分为制度文化、课程文化、环境文化、教师文化、学生文化等方面。长期以来,人们比较热衷于环境文化、制度文化的建设,因为这是有形的,比较容易见效,而教师文化的建构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事实上教师在学校文化的建设或重塑中,起着承上启下的主体作用,他们既是学校文化的创造者、实践者和传承者,也是学校文化的受教育者和受益者,教师文化在学校文化中有着不可或缺的地位,必须对教师文化的现状和重塑进行思考。本讲通过对教师文化现状的透视,并介绍国际背景下教师文化建设的新趋势,从而对教师文化建设提出些许对策和建议,使学员从教师文化的视角解读、思考和改进自身的教育教学工作。

学习内容基础教育教师文化的内涵和特征;基础教育教师文化现状中的文化形式和内容;教师文化建设新趋势的合作型、创生型和学习型以及对塑造文化新导向策略的探讨。

专题四 关注“课程统整”——基于台湾九年一贯课程改革经验

课程统整,在西方教育发展中已有百年历史,并成为21世纪世界性课程改革的核心议题,不同国家和地区纷纷致力于“课程统整”的构想与实践。在我国台湾地区“九年一贯课程”改革中,“课程统整”成为改革的最重要特征,并引发了“课程统整”的台湾现象。本讲以台湾九年一贯课程的“课程统整”实践为个案,分析台湾九年一贯课程改革的缘起与脉动,重点关注“课程统整”这一核心问题,通过总结台湾九年一贯课程改革“课程统整”的理念缘起、实作中的问题,深化对“课程统整”的理解,为更好地投身我国大陆地区的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提供启示。

学习内容台湾九年一贯课程“课程统整”的缘起、实践中引发的问题、问题归因分析;深入分析“课程统整”的内涵、“课程统整”的未来发展趋势及“课程统整”台湾经验对我国大陆地区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的启示。

第五讲

关注教育公平: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新发展

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问题是重要的教育公平问题。教师通过学习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政策新发展这一讲的内容,将进一步明确教育公平的政策导向,投身到维护教育公平的实际工作中来。

学习内容农民工随迁子女义务教育政策的演进;农民工随迁子女学校生活的新情况与新对策。

通过这次远程教育培训,我深刻地体会到对提高教师素质,推动学校教育教学改革,逐步提高教学质量起到了催化剂的作用,也使我获益良多。这次培训对于我将会有很大帮助,特别是在开展教学工作中的影响。

对教师来说,研究是学习、反思、成长、发展的同义词,与专业人员的研究具有质的区别。它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诊断性研究及实践者对自身实践情境和经验所做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省。

身在基层教育站线的我们,能够接触远程教育,步入信息课堂,能够运用先进网络采集信息,内心深感欣慰。本次培训,我深深认识到,中学远程教育资源是为提高我们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服务的!是为提高广大学生的学习服务的!更是为当代教育教学服务的!学习虽然短暂,但却使我受益匪浅。我相信,在今后的教学工作中,我所学到的知识一定会有用武之地。

通过学习,我首先是更新了观念:对教师来说,研究是学习、反思、成长、发展的同义词,与专业人员的研究具有质的区别。它是“以解决问题为目标的诊断性研究及实践者对自身实践情境和经验所做的多视角、多层次的分析和反省。通过学习,从“过去的我”与“现在的我”的对话交流,是努力摆脱“已成的我”,为不断获得新生的过程。努力研究自己,其目的就是为了提高自己、发展自己、更新自己。教师是学生成长的守护人。他将教师角色定位于学习者、研究者、实践者。教师首先是学习者,不仅要善于向实践学习,向理论学习,而且要向学生学习。教师是研究者,带领学生主动积极参与科研课题的研究。教师是实践者,实践的内涵是“变革”。

经过这一段的学习,给我的感受是很深刻的,中国历来是一个重教化的礼仪之邦,是一个非常强调师道尊严的国家,而中国的教育几经盛衰走至今日面向21世纪,中国的基础教育最紧迫的任务是走向素质教育,这是一次教育思想的历史性深刻变革,是一次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历史性深刻变革,面对当今中国教育发展的现实状况和发展趋势,作为一名现代教师该何去何从?应如何定位一名普通教育者的价值,通过继续教育学习让我更加明白:一个现代教师如果仅仅是将书本上的有限知识教给学生是远远不够的,教师必须对学生做到教会做人、教会求知、教会办事、教会健体、教会审美、教会创造,要把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使知、情、意、行和谐统一,而要达此种教育目的,首先就必须从改变教育者开始,一个现代教师就必须不断裔高自身的教育素质,完善自我,我自完善,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现代教师,而这其中最关键的我认为有两点:一是高尚的人格力量,一是自己广博的学识。

新课程要求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目标,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树立终身学习的意识,把不断学习作为自身发展的源泉和动力。其次,教师应把学习贯彻在自己的教学实践中,将学习与实际教学结合起来,努力探索新的教育教学方法。再次,在丰富自身专业知识的同时,广泛涉猎各种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知识,从而更好地适应学生对知识的需要,通过总结经验,提高自身,向更完善的目标努力。最后,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通讯技术,不断扩大学习资源和学习空间,及时了解专业领域以及其他领域的最新发展动态,注重与其他教师和专家的合作探讨,教师要秉承终身学习和教育理念,以适应教育改革的浪潮。

希望在以后的工作中能够很好地利用这次学习,充分地服务于自己的教学工作,使自己的教学越来越完善、更上一层楼。深知作为一名老师应该对自己的学生言传身教,在要求学生方面的同时,教师也应该努力去充实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是很重要的,这也是教师队伍发展的需求。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抓住借鉴、学习的机会!我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学习、不断完善自己,将所学知识运用到教学工作中去,争取把自己的工作做的更好。

培训工作通知(篇6)

浙江省交通厅文件

浙交„2007‟4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

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交通局(委)、义乌市交通局,省运管局:

近年来,我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行业发展迅速,基本满足人民群众学习驾驶机动车的需求。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一些地方出现了市场竞争无序、培训能力增长过快、成本逐年上升、经营缺乏活力等新问题。为了保障和促进我省机动车驾培行业健康有序地发展,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一五”期间我省道路运输业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6‟14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在联合开展全省机动车驾培经营状况调研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

-1-我省机动车驾培行业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宏观调控,健全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一)加快制定驾培业发展规划。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宏观调控,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和浙政办发„2006‟14号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区道路运输发展规划和驾培市场供需情况,在2007年6月底前完成制定适应本市、县(市、区)社会经济和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驾培规划,引导驾培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格贯彻执行最近颁发实施的浙江省地方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DB33/T557-2006),按照新的准入条件,规范许可行为,整合教学资源,增强市场适应能力。

(三)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对于驾校主体资格、教学场地有效使用面积、教学人员、教练车数量等条件不达标,或存在不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教学大纲”)施教、超越许可范围等违法经营的驾校,各级运管机构要联合有关部门依法严厉查处。对培训能力严重过剩的地区,要引导驾校通过联合或者重组的方式,有效控制和减少教练车数量,实现过剩资源的平稳退市。

二、理顺培训收费,减轻驾校负担

(一)各级交通部门要会同物价、财政、公安等部门,对涉及驾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性收费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

-2-理。除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省级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外,各市不得擅自扩大驾培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不得强制摊派各种不合理收费。

(二)交通部门要会同物价部门科学测算驾培经营成本,结合交通部教学大纲计时培训要求,提出驾培收费标准和收费方式的调整意见,明确驾培经营性收费事项,进一步理顺驾培价格收费体系。

(三)调整教练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周期,自2007年1月1日起,教练车综合性能检测实行一年一次。

三、应用科技成果,降低经营成本

各级运管机构要积极引导驾校推广应用《节约型驾驶培训方式》的研究成果、多媒体教学软件、计时培训管理设备以及与“大纲”相配套的驾培模拟器或电动场地驾驶训练仪,不断降低驾校经营成本。为了促进驾培行业科技应用,厅将对近期购置驾培模拟器的驾培机构给予资金补助,作为引导打造节约型驾培行业的措施,用于推广应用驾培科技创新成果。

四、强化市场监管,规范驾培市场秩序

各级运管机构应加大驾培市场监管,联合有关部门经常性地开展市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对于不符合条件的驾校,要取消其经营许可、考试资格和营业执照;要定期开展市场调研,及时分析市场动向,建立本地区驾培市场预警机制;要不断完善驾校信誉质量考评体系,建立驾校、教练员“黑名单”制度;

-3-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联系,进一步完善协调配合与监督制约机制,严肃查处驾驶培训与考试过程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五、增强责任意识,规范经营行为

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督促驾培机构增强社会责任意识,注重品牌建设,规范经营行为;要加强教学管理,严格按纲施教,确保培训质量;要加强经营管理,规范培训程序,严格收费标准;要加强教练员管理,规范从教行为,完善教练员培训质量排行机制;要加强教练车辆管理,完善路查制度,确保教练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和教学专用;要加强教学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安全学习,保障驾培教学安全。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应将机动车驾培纳入行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定期研究检查,切实加强机动车驾培行业的领导。要尽快组织完成机动车驾培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驾培管理职能,加强驾培管理力量,提高驾培管理水平。

(二)各级运管机构要认真抓好本地区驾培行业的监督检查,及时了解研究驾培市场新情况新问题,改善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推动驾培业健康、有序发展。

(三)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运管机构要加强对驾培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协调、监督功能,在积极宣传行业政策法规、强化从业人员资格管理与行为规范、开展行业自律监督、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倡导行业诚信建设等方

-4-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七年二月十七日

主题词:驾驶员 培训 管理 通知

抄送:交通部公路司,省物价局、省公安厅交管局、省驾培行业协会,各市运管处(局)、杭州市车管局。

浙江省交通厅办公室 2007年2月25日印发

培训工作通知(篇7)

**市交警支队进一步加强机动车 驾驶人管理工作的补充通知

市区各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县(市)大队:

为进一步严格机动车驾驶人管理,提高驾驶人安全文明驾驶素质,全面预防和减少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省总队关于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校车驾驶人驾驶证审、换、补前必须进行不少于半天培训的要求,现就对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开展审验教育,出具证明方面补充以下内容:

一、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B2以上驾驶证)、校车驾驶人在办理驾驶证审、换、补时,存在异地户籍的(身份证件是外地的在安阳市办理的驾驶证),由初办驾驶证的户籍暂住地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县大队负责对驾驶员进行培训。

二、对持有B2以上驾驶证的驾驶人,在驾驶证审、换、补时,主动提出申请降为C1驾驶证的,可以不需要出具驾驶员培训证明(营运车辆除外)。

三、从今年5月1日起,从事大中型客货车营运的驾驶人在向交通运输部门申请营运证或从业资格证时,需要提交三个证明,即

1、《安阳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证明》(由所属各交巡防大队、县(市)交警大队出具),2、《安阳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的证明(由所属各交巡防大队、县(市)交警大队出具),3、《驾驶员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市区由支队事故科出

具,五县(市)驾驶人由所在县交警大队出具)。以上三个证明样式附后,请各单位自行下载,装订成册,建立相应工作台帐。

四、各县派出所交管中队出具的驾驶人培训证明,在办理驾驶证审、换、补时,同时有效。但是培训要求、方法、和内容与各县大队相同,培训档案注意保存,以备接受检查。

五、驾驶人培训证明加盖的公章必须是市区各派出所交巡防大

队、县交警大队或县派出所、县派出所交管中队的公章。

六、在办理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校车驾驶人培训时,驾驶人从事的职业是营运时,要求驾驶人提供从业资格证复印件存档备案。

七、各市区各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县交警大队记分查询平台已开通,具体联系人是***,联系电话:********。

市区各派出所交巡防大队、县交警大队应按照支队下发的通知要求,并传达到各县派出所交管中队,认真抓好落实,安排好培训工作,不得随意推诿。在驾驶人培训工作中,如出现新的问题请与支队源头办联系。

附:

1、***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证明

2、**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近三个记分周期内

无满分记录的证明

3、驾驶员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市公安交警支队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八日

**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证明

(存 根)

兹有我辖区驾驶人(准驾车型,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已于年月完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内容培训。特此证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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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 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培训证明

兹有我辖区驾驶人(准驾车型,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已于年月完成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内容培训。特此证明

年月日

驾驶人所属辖区交巡防大队或县大队:印章

**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近三

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的证明

(存 根)

兹有我辖区驾驶人员,驾驶证号:准驾车型经网上查询,年月日至年月日,无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记录。

特此证明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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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新聘大中型客货运机动车驾驶人近三

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的证明

兹有我辖区驾驶人员,驾驶证号:准驾车型经网上查询,年月日至年月日,无交通违法未记满12分记录。

特此证明

年月日

驾驶人所属辖区交巡防大队或县大队:印章

驾驶员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

交通责任事故证明

安公交事[]第号

兹有驾驶人员,驾驶证号:身份证号:准驾车型经网上查询,年月日至年月日,在**市市区内无重大以上道路交通责任事故。

特此证明。

(签章)

年月日

注:该文书一式二联,一联公安部门存档,另一联交通运政部门存档。

一、新聘大中型客、货车辆驾驶人从事道路运输,必须提交公安部门出示的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证明。各县区运管所在办理新增大中型客货车营运证时,其驾驶人除需出示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外,还需出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和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证明。要求将交通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证明存入营运证档案。

二、驾驶人在申请道路从业资格证时,要求将《新聘大中型客货机动车驾驶人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的证明》、无交通违法未记满十二分记录、《驾驶员近三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证明》存入从业资格证档案。

三、此规定从2012年5月1日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