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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9-27

[方案]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你知道公告通知的写作格式吗?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公告通知。 公告是把当前环境下的重要信息传达给大众的有效方式,小编为您整理了一份关于“[方案]春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的大全,我将为您提供一个有用的参考点帮助您在决策中更深入地思考!

尊敬的东方城业主: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幸福、平安、快乐、安全的春节。东方城小区根据《莒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严禁在小区内燃放大型烟花爆竹,楼道内禁止烧纸。发现违规燃放的,物业将通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小区内业主如有需要燃放小型鞭炮的请根据通知规定时间燃放,并在售楼处前小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东方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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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在众多生活工作场景中,我们都会主动关心最新的公告通知。我们在写公告通知时内容一定要具体,并且根据实际情况撰写。那么,公告通知从哪些角度来写好呢?也许下面的“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正合你意!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1】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了使我们共有的家园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xx物业服务中心

xx年x月x日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2】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爆竹声声除旧岁,梅花点点报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业主(住户)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

为了让您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预防火灾等事故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请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工作:

一、为了使我们共有的家园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住户)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住户)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住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业主(住户)请到非禁止燃放地点燃放,且注意安全,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三、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小区居住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勿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五、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六、请勿酒后燃放烟花爆竹。

七、在家中暂时存放烟花爆竹时,请注意远离火源。外出时请关好门窗及水电气阀门等。

八、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等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发生火灾隐患。

九、在楼外、楼梯间及公共区域内存放杂物、蔬菜、鞋架、电动车、自行车、废弃纸箱子等既违反有关消防安全管理及物业规定,也不便于业主通行,更存在重大消防及物品被盗的安全隐患;为了不影响楼内的公共卫生与安全以及业主的正常通行,请您自觉将楼道内堆积存放的自家杂物即刻清走,否则将视为无主垃圾处理。

水悦城邦服务中心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住户)相互告知!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3】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__物业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___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将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阳台及天台也不得堆放或燃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为尊重地方风俗习惯,我司将设置指定区域方便业户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统一到小区门口外指定区域进行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务安全。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苑区付出的努力。

___年__月__日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4】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及家长: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令行禁止。县公安局在春节、元宵、开学期间开展全面检查,一旦查处依法处理,全县通报。全体班主任根据学校政教处的具体安排,通知到广大学生及家长并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希各知照!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__县教育局紧急通知精神,学校特倡议全校家长和学生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学校已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现再次通过微信转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县教育局从_月__日开始将不间断地对全县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抽查,请予以配合。谢谢大家!

___年__月__日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5】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新春即将来临,xx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欢庆之余请您配合世华泊郡客服中心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工作:

1、请您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客服中心将加大巡视力度,劝阻和制止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请到有关部门认定的质量合格有鞭炮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并统一到小区东门北侧路口指定区域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安全。

在此感谢您对物业的支持与理解!

物业24小时值班电话:

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xx客服中心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6】

兴源各小区业主:

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人民政府出台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大力倡导环保、低碳、绿色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欢乐、祥和的新春氛围,现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如下:

一、做禁放烟化爆竹的实践者。请广大业主自觉遵法守法,不燃放烟花爆竹,采用喜庆音乐、电子鞭炮、鲜花等安全、绿色、环保的方式,尽己之力守护蓝天,全面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

二、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请广大业主利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兴传播方式,向亲朋好宣传禁放烟花爆竹的益处,努力把禁放烟花爆竹变成广大业主的自觉行为,凝聚起保护环境的正能量。

三、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请广大业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即做到自己不燃放烟花爆竹,又积极劝阻和监督他人不去燃放烟花爆竹,彻底消除因燃放烟花爆竹造成危害。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希望广大业主以实际行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打造美丽幸福新定边作出贡献。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7】

尊敬的业主/住户:

您好!接政府通知,五环路外禁止燃放地点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商场、配电室、燃气站、停放车辆多、人员密度大、救援难度大、高于__米以上建筑物周边_0米范围内居民小区也为禁放区域,同时,本小区曾经发生过由于烟花爆竹引起业主家阳台着火、玻璃炸裂、车辆受损等事件。现根据政府通知及广大业主强烈要求,京通苑物业在此提示大家:

1、春节期间,禁止在本小区内燃放烟花炮竹。

2、公共区域不许存放私人物品及易燃物。

3、阳台及空调外挂机处不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请广大业主/住户积极配合,安全问题不容忽视,水火无情,防患于未“燃”!

如您有安全方面的服务需求,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竭诚为广大业主服务,共同为营造安宁和谐的园区环境而努力。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___年__月__日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8】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德阳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德阳市区成绵高速公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北、宝成铁路以东、青衣江路以南区域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在禁放区外的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

(五)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疗养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六)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七、本通告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德阳市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储存安全管理的通告》(20xx年2月13日发)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9】

新春佳节,居民会选择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的颗粒物和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烟花爆竹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卫生。为贯彻落实我市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动员大会会议精神,特通知如下:

1、春节期间(_月__日至_月_日),市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2、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全市范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3、在禁止区域和禁止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4、全市烟花爆竹销售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确保禁燃区内重点管控时段实现烟花爆竹“零响声”。

以下地点是禁燃区

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

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

③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它地下空间;

④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

⑤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

⑥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

⑦居民住宅小区;

让我们勇下决心,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从身边事做起,杜绝烟花爆竹,保护环境,净化家园,为天更蓝、空气更清新、环境更优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___年__月__日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10】

春节即将到来,在这辞旧迎新的时刻,我居委会预祝大家新春快乐,万事如意!为了确保广大市民都能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海淀区对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场所都做出了严格要求,请大家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大年三十和正月初一(_月__、__日)两天可以全天燃放烟花爆竹。

二、从正月初二开始,从凌晨零点至早七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遇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等重度污染天气时,全天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燃放烟花爆竹时应注意选择人员稀少的空旷场地,严禁在人多空间狭小的地方燃放。

___年__月__日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11】

为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十三大街以东,复兴大道及东西延长线以南,青年路及南北延长线以西,310国道以北区域内(殡仪馆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区政府和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主办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四、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禁止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篇12】

尊敬的原乡业主、住户、各施工单位及公司同仁:

大家好!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原乡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

由于原乡项目地处山区地界,周边树木、杂草较多,且房屋室外装饰均由木质结构组成,实属易燃物质容易引起火灾。为加强社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原乡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大家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怀来原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我们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XX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月20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之二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

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区域

禁放区域范围:振兴街道、信发街道全区域;其他12个乡镇街道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查处在禁燃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系列


通知范文吧的编辑特意收集和整理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在现代社会,我们都会接触到公告或通知。撰写公告通知可以正确认识通知到位。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1

为改善我市城市空气质量,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危害,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三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20xx年春节至元宵节期间在三亚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围内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燃放时间:20xx年1月31日(除夕)至20xx年2月15日(元宵节),共16天。

二、禁止燃放范围:三亚市全域(包括海域)范围内。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和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四、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负属地主体责任。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管理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共同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的相关工作。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向市、区人民政府及各职能部门举报违反本通告的行为。收到举报的单位应当按职责权限及时调查处理或移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举报热线:“12345”市民服务热线、“119”火警电话、“110”报警电话。

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各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委会)牵头组织区各职能单位进行现场劝阻和管控。经劝阻无效的,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依法进行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违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由综合行政执法、公安机关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2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时限

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五;正月十五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它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一律禁止燃放: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飞机场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加油(气)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

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规范、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根据《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规定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在盐湖区范围内严格实行禁放规定。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者,盐湖公安将根据《通告》规定从严从重处罚。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3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县各相关单位:

今年以来,我县遭遇不利天气影响,空气质量同比不降反升,大气污染防治形势异常严峻。特别是春节假期,部分乡镇(街道)烟花爆竹禁放和禁止露天焚烧工作管控不力,导致空气质量指数小时数据居高不下。20xx年元宵节即将到来,在抓好防控阻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同时,禁止元宵节前后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有效改善空气质量,任务迫在眉睫。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县20xx年元宵节期间禁燃禁烧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范围

20xx年2月4日至2月24日期间,全县行政区域内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木材等杂物。

二、充分认识重要性和紧迫性

燃放烟花爆竹可瞬间增加空气中硝酸盐和颗粒物浓度,焚秸杆、木材等杂物可产生大量的氧化物、光化学氧化剂和悬浮颗粒,可拉高空气质量指数、增加人体呼吸系统负担,对疫情防控也有不利影响。为减少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造成的污染,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使命感,迅速安排部署,统一指挥调度,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工作人员和村“两委”责任。做好宣传引导,增强群众意识,动员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当前特殊时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落实

一要认真抓好烟花爆竹禁燃工作落实。县公安部门牵头负责烟花爆竹全域禁烧禁燃工作,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和巡查打击力度,对在元宵节期间顶风燃放烟花爆竹的,一经发现,依法拘留;县应急管理局和县供销社要做好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工作,一经发现违规销售的,依法处理处罚到位;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依据网格化管理体系,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巡查管控力度,发现燃放烟花爆竹及时制止,对不听劝告的,移交公安部门依法拘留。

二要认真抓好禁止露天焚烧工作落实。县住建局要做好主城区(城中村除外)元宵节前后尤其是正月十六禁止露天烧管控工作,要加大禁烧宣传力度,引导临街门店、商户业主和居住小区群众自觉放弃正月十六焚烧木材等杂物烤火的陋习。要进一步加大巡查打击力度,发现焚烧木材等杂物的,及时制止,并移交

公安部门依法拘留;各乡镇政府、街道办要切实发挥主体责任,一要建立红外视频监控推送火点快速处理机制,对县空保中心推送火点,要于30分钟内处置、反馈到位,确定焚烧当事人,并配合县生态环境分局和县公安局对焚烧当事人依法处罚和行政拘留工作;二要切实发挥环保网格作用,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尤其是位于主城区及周边的街道办、魏城镇、德政镇、东代固镇棘针寨镇和仕望集乡,要切实加强田间地头和正月十六等重点地区和重点时段禁烧巡查管控力度,发现露天焚烧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协调县生态环境和公安部门处理处罚到位,确保元宵节前后不点一把火、不冒一股烟。

四、严明工作纪律,严肃责任追究

元宵节前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止露天焚烧管控工作是改善空气质量和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抓好落实。县大气办和县空保中心将派督导组全县巡回督查,凡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木材等杂物的,除要求对当事人依法处罚外,视情节轻重,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根据管辖权限向纪委监委提出问责建议,依法依规追究问责。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4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时间

2023年1月13日零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燃区域

菏泽市牡丹区全区域。

三、禁燃措施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行政审批服务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对违反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查处在禁燃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配合其他行政部门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城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民政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各镇街及有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5

尊敬的业主朋友们:

大家好!

值此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安康!

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__物业提示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1、请您遵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___号);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将加大园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3、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阳台及天台也不得堆放或燃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4、请您务必以公共利益为重,切勿在家中或楼道公共区域放置烟花爆竹;家中已经购买并存放烟花爆竹的,请您从思想上予以高度重视,务必自行采取措施进行处理,以免造成火灾隐患。

为尊重地方风俗习惯,我司将设置指定区域方便业户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统一到小区门口外指定区域进行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务安全。

感谢您为共建温馨和谐苑区付出的努力。

___年__月__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6

各村(社区)、场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春节、元宵节期间全镇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长钢社区、右木社区、团山社区各居民小区及城镇公共区域,长钢、红狮、重鑫并规上企业厂区、加油站及林区10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二、禁放时段

20xx年1月31日至2月16日

三、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本通告各项规定。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劝阻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通告有关规定,营造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全社会公共环境。

四、根据《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凡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武都派出所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其烟花爆竹并处以罚款。单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在禁放区内任何流动摊位及未经许可的商铺销售烟花爆竹的,由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队、武都派出所、武都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或未经许可往禁放区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其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拒不配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八、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除给予治安处罚外,一律移送镇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根据其行为和后果,由武都派出所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7

尊敬的全市人民:

随着春节临近,又到了燃放烟花爆竹多发期,为了维护和谐、安全的生活环境,严厉打击非法生产、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犯罪行为,根据霸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的《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我市全域内继续实施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政策。望全市人民积极配合,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营造出一个和谐,安全,祥和的春节气氛!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全年任何时间段,全市范围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做到禁燃禁售烟花爆竹,不存储、不售卖、不购买、不燃放。

二、请广大人民群众充分利用微信朋友圈、群聊、抖音等网络平台传播方式,向身边的亲朋好友宣传禁燃禁售烟花爆竹的益处,使禁燃禁售烟花爆竹成为大家的自觉行为,从而凝聚起保护环境、爱护家园的凝聚力!

三、对于违法生产、存储、运输、经营和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处罚。

四、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相关规定,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积极举报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举报电话:110。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8

尊敬的各位业主:

新春来临之即,大连名仕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欢庆之余请您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工作。

1、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部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我司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内巡视,对有违反此规定的业主进行劝阻和制止,如业主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并强行燃放烟花所发生的火灾后果自负;

2、请您到小区两侧主入口外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时请您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3、各位小区业主尤其是探亲度假的业主在外出前请清理自家阳台和空调架上堆放的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火险隐患。

控制燃放区域允许燃放时间为2023年1月14日(腊月二十三)、2023年1月21日(除夕)至2023年1月28日(正月初七)、2023年2月5日(正月十五),每日7时至23时(除夕不限时);

物业再次提醒广大业主务必及时清理堆放在走廊、消防通道内的杂物,以免堆放的易燃物引起火灾。

感谢您为小区和谐安全付出的努力。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9

全市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持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自20xx年11月21日起,对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春节即将来临,禁燃禁放,人人有责,特发如下通知。

一、高度自觉,严格遵守禁放规定。以身作则,从我做起,自觉遵守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打击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通告》,大力弘扬低碳生活风尚,做到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不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培育新风,践行绿色环保理念。从现在做起,移风易俗,摒弃陋习,自觉选择电子爆竹等环保新方式,文明节庆,倡导绿色、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争做文明新风的传播者和践行者。

三、广泛参与,积极配合执法监管。对在禁放区域、禁放时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进行劝导和制止。每位市民都应向执法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

广大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群防群治,共建共享,为守护蓝天白云,打造安静舒适、文明有序的幸福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xxx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10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消除火灾隐患,改善环境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宜春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丰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全市禁燃区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除夕、初一、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范围包括剑光、剑南、河洲、孙渡、尚庄、龙津洲、小港、曲江全域,以及荣塘集镇以东(拖铁线以东,阁里扬至荣塘公路以北)和拖船集镇以东(拖铁线以东),禁燃区范围内严禁销售烟花爆竹。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除夕、初一和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全体市民要以主人翁的姿态,自觉遵守禁放规定,积极传播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培树新风尚,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

三、各乡镇(街道)和单位(部门)要深入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活动,倡导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营造安全文明健康的节日氛围。全市党员、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带头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教育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遵守禁放规定;党员、公职人员违反本通告禁止性规定的,纪委监委、组织、人社等相关部门将予以追责追究。

四、在禁燃区范围内及禁燃区范围以外的各乡镇集镇禁燃时段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危害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不听劝阻,继续燃放,阻碍行政机关依法执行公务,情节严重的,由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应急管理、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根据各自职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行为。

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举报。举报电话:市公安局(110)。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11

为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就在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在全市实施全域、全时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

二、全市范围内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从事生产、经营、运输、储存、邮寄、燃放烟花爆竹。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包括所有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

四、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各镇、街道,各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开展禁燃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劝阻和制止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和放飞孔明灯。

五、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及各类学校,应当做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的宣传教育工作。宾馆、饭店和提供婚庆服务等经营者,应当向消费者书面告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经劝阻无效的,应当向公安机关报告。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居委会、村民委员会及物业公司,应当做好本单位、本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放飞孔明灯的工作。

六、在项城市范围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及赔偿责任。

七、对违反本通告在项城市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应急管理部门责令其非法生产、停止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八、对违反本通告,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在托运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携带、邮寄、夹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九、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非法运输活动,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依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十、对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造成国家、集体或他人人身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查处。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模板 篇12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减少城市环境污染,提升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在德阳市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德阳市区成绵高速公路以西、嘉陵江路以北、宝成铁路以东、青衣江路以南区域为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

二、在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禁放区域内,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四、在禁放区外的下列区域和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

(二)车站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文物保护单位、物资储存仓库、企业生产经营场所、机动车停车场;

(四)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及周边;

(五)医疗机构、敬老院、幼儿园、疗养院、商场、娱乐场所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

(六)其他严禁烟火的场所。

五、违反本通告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的,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六、各县(市)可根据本地实际,确定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

七、本通告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德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德阳市区烟花爆竹燃放、销售、储存安全管理的通告》(20xx年2月13日发)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通知范文吧内容专辑推荐:“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敬请浏览。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1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新春即将来临,xx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欢庆之余请您配合世华泊郡客服中心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工作:

1、请您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客服中心将加大巡视力度,劝阻和制止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请到有关部门认定的质量合格有鞭炮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并统一到小区东门北侧路口指定区域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安全。

在此感谢您对物业的支持与理解!

物业24小时值班电话:

xx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xx客服中心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2

为加强市区烟花爆竹的燃放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开封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本市十三大街以东,复兴大道及东西延长线以南,青年路及南北延长线以西,310国道以北区域内(殡仪馆除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区政府和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宣传活动,教育、引导和督促本辖区内的单位和个人遵守烟花爆竹禁放规定。

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燃放烟花爆竹。重大庆典和节日,确需在禁放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应当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主办单位依法向公安机关申请行政许可。

四、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特此通告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3

尊敬的原乡业主、住户、各施工单位及公司同仁:

大家好!20xx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原乡物业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身体健康。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

由于原乡项目地处山区地界,周边树木、杂草较多,且房屋室外装饰均由木质结构组成,实属易燃物质容易引起火灾。为加强社区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侵害,原乡社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希望大家以身作则,从自身做起,怀来原乡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我们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XX服务有限公司

20xx年1月20日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4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及家长: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令行禁止。县公安局在春节、元宵、开学期间开展全面检查,一旦查处依法处理,全县通报。全体班主任根据学校政教处的具体安排,通知到广大学生及家长并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希各知照!

根据《__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__县教育局紧急通知精神,学校特倡议全校家长和学生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学校已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现再次通过微信转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县教育局从_月__日开始将不间断地对全县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抽查,请予以配合。谢谢大家!

___年__月__日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5

全县父老乡亲和社会各界朋友:

“爆竹声声除旧岁,喜气洋洋迎新春。”每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大家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颗粒物(PM10、PM2.5)、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将严重影响环境空气质量,损害人体健康。同时,产生的大量垃圾会加重环卫工人负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大势所趋,在此,我们倡议:

1、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行动者。带头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新颖、安全、低碳的喜庆方式,过一个健康、环保的春节。

2、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积极劝阻、抵制燃放烟花爆竹的不文明行为,做到源头预防,过程管控,形成燃放互相监督、安全互相保障的良好氛围。

3、争做不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通过微信、工作群、口口相传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危害,把不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低碳行动,我们参与;清新空气,人人共享。请大家积极行动起来,携手呵护蓝天,让XXX的`天更蓝、地更净、城更美。

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6

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

为了使我们共有的家园能有一个更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公司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楼外、楼梯间、公共区域及阳台也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特此通知,敬请各位业主相互告知!

xx物业服务中心

xx年x月x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写作公告通知是我们必须学习的一件事情?我们对于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公告通知是用来发布法规规章的,这篇网络文章尝试从各个角度来解读“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敬请您阅读本文!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1

各村、各单位:

为切实做好20xx—20xx年度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提高办事处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效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做到隐患早排除、火险早发现、火灾早处置,坚决避免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发生。工委、办事处决定,自20xx年10月13日起进入森林防火期,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充分认清形势,切实增强森防紧迫感

20xx—20xx年度我处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压力特别巨大,容不得丝毫麻痹和懈怠。从天气情况看,今年以来,我处较往年天气干旱少雨、林草提前枯黄、林下草干易燃,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从山林情况看,办事处三面环山,林区面积大,多年森林防火和植树造林取得丰硕成果,林木生长茂盛,可燃物载量增大,对火灾发现和及时处置形成客观困难;从社情看,林区居住点较多,耕地面积较大,入山流动人员成分复杂、分布范围广,部分群众森林防火意识淡薄,给森林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同时,我们工作中还存在着思想麻痹大意、火源管理留有死角、宣传教育不到位等问题,森林防火形势仍然十分严峻。

二、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森防责任制

(一)成立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

进一步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办事处主要领导任总指挥,分管领导任副指挥,各部门、各管区负责人,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成员,办事处与各管区、村,履行森防责任的重点企业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明确森防职责,构建“办事处-管区-村”三级森防联动机制,形成人人参与、齐抓共管、全力以赴的大防火格局。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森林防火责任书签订,确保目标签约率达100%。

(二)强化森林经营单位防火主体责任

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强化林区内及边缘地带的企业、旅游景区景点、餐饮场所、住户等单位或业主的防火主体意识,督促其真正将森林防火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森林防火无死角、无盲区。尤其是万科青岛小镇、古月山庄景区、康大山体公园、连山农业生态园、齐长城旅游发展公司、多元集团、黄海学院等重点区域责任单位,在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中,要切实看好管好森林,在森林防火期内必须安排专人不间断巡护,确保山林安全。对山林经营单位在本区域内因工作不到位、管理不善引发山林火灾事故的,所造成一切损失由经营单位承担,发生两次山林火灾累计过火面积超过30亩的,办事处将收回森林承包权,终止森林承包协议。

(三)强化管区、村森林防火属地管理责任

各村、各单位、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森林防火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靠上、周密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真正落实到山头地块,确保区域内森林防火安全。各管区全面负责并协调督促区域内各村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办事处将继续加大对森林防火工作的考核力度,按照工委办事处考核文件严格执行,实行倒扣分制,并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对于安全隐患突出、防控措施不到位、引发森林火灾事故的.将严肃处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对发生森林火灾的责任村、单位进行重罚,责任管区负责人、村两委负责人视情扣罚20xx-10000元。

三、突出火灾预防,强化火源管控

(一)加大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

各村、各单位要积极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充分利用会议、广播、横幅、警示牌等各种有效途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规章制度,普及防扑火知识,特别是要加大对冬至、春节、元宵节、清明节等节日期间和高防火险期间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各村要在主要上山路口设置告示牌,重点部位要在进山路口设卡,实行封山。黄海学院、中小学校等教育单位要重点加强对学生的教育与管理,进一步提高学生森林防火意识,引导学生爱护山林,严禁防火期内进山。各村、管区要将精神病、痴呆傻人员的监护人作为重点宣传对象,高度关注信访闹访等高危群体,密切关注动向,防范于未然。

(二)加强巡山护林,严格火源管理工作

从现在开始,各村、各有关单位、企业要全面进入临战状态,要按照要求配足山林森林防火管护队员,确保做到人员器械到岗到位,每个进山路口要增设检查岗,专人看护值守,严禁闲人进山,对游人入山的要及时发现并教育劝退。要严防死守,做到路口有人把、山头有人看、坟头有人守,切实管住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和其他高危险地段上坟烧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烧荒、吸烟等非法用火问题。办事处森林管护中队要分区域落实好巡逻防火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区、责任人,加强日常巡逻督查频次,确保人员到岗到位。

(三)加大林下可燃物清理,消除火灾隐患

各村各单位要对管辖范围内的山林道路两侧、墓地周围、重要林区的防火隔离带,及时组织人员,采取割除、烧除等方式,对隔离带内杂草灌木进行彻底清除。需要采取火烧清除隔离带的村,必须提前两天报告街道森林防护办公室,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确保在20xx年10月30日前完成全部防火隔离带的清除工作。坚决杜绝个人烧地阡、烧荒等违章用火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夯实森防基础,提高快速反应能力

(一)实行森林防火24小时值班制度

各村、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班制度,安排专人到重点火险区巡逻检查,发现火情立即报告并迅速组织扑救。严格执行森林火灾归口管理和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火情及时处置。发生森林火灾后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要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火场,科学指挥组织人员扑救,保证扑火安全,同时将火情报告办事处。严禁组织老、弱、病、残等人员上山扑火,坚决杜绝伤亡事故发生。绝不允许任何单位和个人隐瞒或迟报森林火情、火灾,贻误扑火时机,对于迟报、瞒报森林火灾造成严重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加强森林火灾应急演练

森林防护办公室要结合往年工作经验教训,及时修订完善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特别是每逢重大节日,要提前制订专门的预案,全面落实灭火的有关工作职责,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全年不得少于1次预案演练。不定期组织防火队员集中拉动,提高专业防火队伍的应急能力和机动能力,确保森林火灾“灭早、灭小、灭了”。

(三)加大森林防火投入

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保障力度,加强森林火灾的预防、扑救以及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配齐配足扑火灭火装备,提前做好森林防火物资器材的准备工作,并定期检修加油,始终保持各项森防器材处于临战状态。加快水灭火点的建设进度,按照区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高标准建设6个水灭火点,确保建好、管用。

该通知下发后,各村、各单位要迅速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工作要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部位和薄弱环节,要立即进行整改,确保万无一失。督查考核办、森林防护办公室、森林防火中队等部门将加大督查指导力度,督查列入考核。

附件:灵山卫街道办事处森林防火工作指挥部成员名单

xx区灵山卫街道办事处

10月12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2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风雨送春归,飞雪迎春到。在春节及寒假即将到来之际,我们真诚地向你们问好,并热切地希望和你们共同度过一个安全、祥和而又富有意义的寒假。

为使小朋友们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安全迎接新学期的到来,防止烟花爆竹可能造成的伤害。希望家长朋友积极参加到我们组织的“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活动中来,自觉不去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倡议大家共同做到以下几点:

一、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二、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三、积极举报非法制作、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四、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五、禁止燃放拉炮、摔炮、砸炮等危险性大的烟花爆竹;

六、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你我携手守护蓝天,不买不放烟花爆竹”的带头人。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从现在做起,从自我做起,每个人都行动起来,争做遵纪守法的公民,从远离烟花爆竹做起,以健康、文明的精神面貌,共同迎接美好的明天!

祝小朋友们健康成长!祝新春快乐、阖家幸福!

新城实验幼儿园

20xx年12月26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3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现代农业装备高新区(城西新区),方岩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春节、元宵节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售禁燃(以下简称“双禁”)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我市“双禁”成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宣传造势,再造舆论氛围

为防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春节、元宵节期间死灰复燃,各镇(街道、区)、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扎实做好“双禁”宣传工作,通过重申市政府有关“双禁”规定,促使全市人民进一步自觉遵守并执行。

宣传部门要积极协调、指导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在春节前后至少开展1次以上“双禁”宣传,做好《金华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的宣传工作,倡导广大市民遵守规定,养成习惯,自觉抵制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要做好本局职责内烟花爆竹违规销售的日常监管与巡查工作,受理投诉、举报,会同各镇(街道、区)开展巡查和宣传,鼓励家中还有库存烟花爆竹的市民自觉上交。

综合执法部门要依法查处本局职责内违法销售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需要查处的按程序进行立案。同时利用主要道路两旁的广告位,开展“双禁”宣传。

公安部门对违法燃放烟花爆竹和非经营者违法存放烟花爆竹等行为要继续加大查处力度,各派出所要积极配合各镇(街道、区)落实本地“双禁”工作的宣传、巡查和检查责任。

教育部门要在中小学校放假前,充分利用召开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微信等形式,进一步加强对“双禁”工作的宣传,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倡导家长自觉抵制违禁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交通运输部门要在各车站旅客入口处、公交站点等部位悬挂“双禁”横幅,利用营运车辆流动性大的特点,在营运班车、公交车上张贴、播放“双禁”规定。

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沿街店铺商家的“双禁”宣传,防止新年开张时违禁燃放烟花爆竹,同时要对宾馆、酒店落实“双禁”责任,防止婚庆宴请中发生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各镇(街道、区)要将发动居委会、村委会加大“双禁”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农村广播、LED、上街宣传、发放宣传单等形式,加强“双禁”宣传,并在村口、社区、主要道路等重点部位张贴“双禁”标语和横幅,再次掀起“双禁”宣传高潮。

二、加强巡查工作,落实管控措施

从20xx年2月10日开始至元宵节(2月26日)结束前各镇(街道、区)要落实属地巡查管控责任,联合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围绕宾馆、酒店、饭店、沿街店面、广场、小区(村居)、工业区等容易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重点部位和高发区域,加强巡查管控工作。对有违规燃放可能或倾向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做到告知在先、劝阻在先、防范在先。一旦发现有违规燃放、销售行为,及时报相关部门进行查处。特别是要紧紧抓住春节前夕、除夕夜、上坟祭祖、企业开工、婚丧嫁娶、元宵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加强巡查的频度和密度,加大劝阻和管控力度,切实防止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三、加大打击整治,依法从严查处

应急管理、公安、交通运输、综合执法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针对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切实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对群众举报和巡查中发现的违规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个人和单位,不迁就、不纵容,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移送一起查处一起,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拘留的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形成强大的打击声势。同时,对每起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案件要查清供货来源,深挖线索,落实源头断链管控。对违禁案例要加大媒体曝光力度,切实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督查检查

做好春节、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双禁”工作,事关我市“双禁”规定的延续和成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镇(街道、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领导责任,确定专人负责,加强工作谋划,精心组织实施,并主动抓好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市“双禁办”也将联合市督考办对各单位开展“双禁”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并进行通报。

xxx政府

20xx年xx月xx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4

尊敬的全市人民:

爆竹声中辞旧岁。春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有利于营造欢乐喜庆的节日氛围,然而其危害也很明显。每年因燃放烟花爆竹而产生的火灾、伤人等安全事故高发、多发,造成大量财产损失和人员伤亡。同时,烟花爆竹在燃放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尘以及碳粒等颗粒物,形成的烟雾不能迅速扩散,会导致PM2.5浓度大幅度上升。特别是近一段时间我国北方地区连续出现雾霾天气,如果再无节制地燃放烟花爆竹,势必会使空气环境更加恶化,严重损害市民身心健康。为使大家度过一个安全、文明、低碳的春节,我们倡议:

一、不燃放或减少燃放烟花爆竹,以减轻我市空气污染。

二、文明燃放。不在明令禁止的城区、公共场所、通风不便区域和中午、夜间等不利扩散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三、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低碳的喜庆方式。

四、各街道办事处、乡镇、社区及学校加强对广大居民、中小学生的宣传、教育和管理,积极响应倡议,自觉践行倡议。

希望广大居民朋友们从燃放烟花爆竹这件小事做起,爱护环境从我做起,以实际行动支持低碳城市建设,为保定的天更蓝、空气更清新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倡议人:

日期: 年 月 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5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新春即将来临,xx服务中心全体员工祝您新春快乐、阖家幸福!春节燃放烟花爆竹是我国的传统,既带来了节日的喜庆,也寄托了良好的祝福。欢庆之余请您配合世华泊郡客服中心做好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控工作:

1、请您遵守《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2、为确保节日安全和社区和谐,小区内任何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届时客服中心将加大巡视力度,劝阻和制止不按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如需燃放烟花爆竹,请到有关部门认定的质量合格有鞭炮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并统一到小区东门北侧路口指定区域有序燃放,燃放时请您注意人身安全。

在此感谢您对物业的支持与理解!

通知人:

日期: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6

为了防治大气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预防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陕西省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通告如下:

第一条市区范围内的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①国家机关、部队驻地、学校、幼儿园、医院、疗养院、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②车站、广场、公园、停车场、商场、宾馆酒店、影剧院、体育场馆、网吧、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区域;③城市道路、桥涵、过街天桥、地下通道以及其他地下空间;④加油站、液化气站、天然气站、加气站、燃气管网及其配套设施周边区域;⑤山林(台塬)、仓库、输变电站和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销售、使用场所及周边区域;⑥文物保护单位和旅游风景名胜区;⑦居民住宅小区;⑧经二路、中山路、清姜路、火炬路、公园路、高新大道、东风路、金台大道、大庆路、行政大道、陈仓大道西环路口至东门十字的沿街区域。

第二条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后,严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第三条除第一条规定区域外,市区其他区域为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允许除夕至正月初六及元宵节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婚丧嫁娶活动可以在指定地点少量燃放烟花爆竹。

公安、环保等部门应大力宣传大面积、阶段性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的危害,大力倡导用更环保的电子鞭炮、电子礼花来代替烟花爆竹作为节日庆祝工具。

第四条市区烟花爆竹销售、举办焰火晚会活动依法实行许可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不得从事经营活动;未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焰火燃放许可证》,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

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后,方可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

第五条燃放烟花爆竹,不得向行人、车辆、建筑物、构筑物、人群密集场所以及禁止燃放的地点抛掷,不得妨碍行人、车辆安全通行,影响交通秩序。禁止在建筑物内的楼道、阳台、窗口、屋顶等位置燃放或向外抛掷烟花爆竹。不得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监护人应教育、引导未成年人遵守本通告。

第六条公安、安监、工商部门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加大对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管,组织查处非法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应当依法查处占道摆摊设点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第七条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八条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九条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由公安机关依照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没收非法携带的烟花爆竹,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条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教育、民政、住建、环保、园林环卫等部门应配合做好有关工作。

各镇政府(街办)、村(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单位,应加强对本辖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当加大对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宣传教育,倡导广大市民增强安全、环保、文明意识,尽量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一条严禁我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公款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党员干部应带头执行本通告规定。

第十二条各县人民政府要参照本通告,分别划定县城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并采取积极措施予以落实。

第十三条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7

为消除燃放烟花爆竹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按照省市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现就我县关于全域全时段全面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

XXX自治县行政区全域、塞罕坝机械林场全域、御道口牧场全域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禁止燃放管控区域。

二、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时间

自通告下达之日起,全年全时段禁止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1.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场监管、应急、公安、生态环境等行政执法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人身、财务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党员干部职工违反本《通告》规定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由具有管理权限的组织和单位依规给予严格的党纪政纪处分。

四、加强禁放宣传和依法依规监管

1.各乡镇人民政府、塞罕坝机械林场和御道口牧场管委会为本辖区烟花爆竹禁止销售和禁止燃放工作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本辖区内村(社区)、组和有关单位,大力宣传贯彻执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规定,引导广大群众严格遵守本《通告》的规定,对不听劝阻的,及时报告执法机关依法处理。

2.宣传、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城管、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

3.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和举报销售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非法制贩、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举报电话:110(公安)、0314-12350(应急)。

五、本《通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20XX年X月XX日印发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废止。

XXX自治县人民政府

20XX年X月XX日

物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知 篇8

关于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对居民生活的干扰,保护空气质量,维护城区秩序,促进文明县城建设,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决定在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城区东至龙山庙(含海德小区、毛公坞、岩坑、平坞),南至磐中以南500米、新元小区、联进、联谊(除下应自然村),西至新过境公路两侧(含后坞、小岭坑),北至梅枝岭隧道、红梅隧道入口,包括面向城区的周围山体(含公墓及零星坟墓)。

二、禁放时间:从20xx年1月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处罚。对违反本通告的党员、干部,还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配合、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予以治安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四、对违反本通告规定,擅自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劝阻和举报,举报电话:110。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磐安县人民政府

20xx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