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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价调整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18

电价调整通知(系列6篇)。

通知范文吧的编辑为您搜罗了多种“电价调整通知”的相关信息,如果这篇内容对你有所帮助请把它保存下来以备查阅。如果你要从事办公类的工作,公告通知随处可见。 公告通知是政府宣布法定事项的重要方式。

电价调整通知 篇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合理调整电价结构有关事项的。通知》(鄂价环资〔20xx〕92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要求,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部署,湖北省决定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提高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将省内燃煤电厂标杆上网电价(含税、含脱硫、脱硝和除尘电价)由每千瓦时0.3981元上调至每千瓦时0.4161元,以上政策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按照《通知》规定,公司所属xx鄂州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将上调约0.018元每千瓦时。

特此公告。

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xx年x月x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2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各有关电力用户: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2836号),现将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北京电网20xx-20xx年输配电价(具体标准见附件)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电网企业可依此标准向参与市场交易的电力用户收取过网费。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购电价格由市场交易价格、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未参与电力市场的用户,仍执行政府规定的目录销售电价。

二、电网企业要严格执行规定的输配电价标准,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约束成本、提高服务水平;按年度向市价格主管部门报送当年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电网建设投资完成情况、收入与成本变化情况等相关信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抓紧开展不同用电种类之间交叉补贴的摸底测算工作,20xx年底前将测算情况报市价格主管部门。

三、市、区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价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附件:20xx-20xx年北京电网输配电价表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xx年1月17

电价调整通知 篇3

各省辖市及直管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办):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审核,决定调整我省峰谷分时电价政策和部分机组上网电价,进一步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化肥优惠电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748号)相关要求,取消化肥优惠电价。

二、降低部分发电机组上网电价。郑州燃气发电有限公司、华能河南中原燃气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659元降低至0.60元;部分燃煤机组的上网电价降至我省燃煤机组标杆电价水平。详见附件一。

三、调整峰谷分时电价政策。暂停执行尖峰电价,尖峰时段并入高峰时段,电价系数按高峰系数1.57执行。

四、化肥优惠电价全部取消自xx年4月20日起执行,其余价格自xx年6月1日起执行。

五、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依法查处电价违法行为,确保政策落实到位。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报告。

通知人:

日期:

电价调整通知 篇4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北电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668号),京津唐电燃煤机组上电价每千瓦时提价2.4分(含税,下同),本市地方电厂上电价按此标准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北京科利源热电有限公司含税上电价由每千瓦时0.37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394元。

北京市京工热电厂含税上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北京昊煜工贸有限公司煤矸石热电厂含税上电价由每千瓦时0.40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424元。

本次调价自20xx年5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20xx年8月15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5

各地级以上市物价局,广东电公司,省粤电集团有限公司,各有关电厂: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南方电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1229号),结合我省实际,决定适当调整我省燃煤机组和其他部分电厂的上电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解决煤价上涨以及铁路运价调整对电价的影响,我省现有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和湖南华润电力鲤鱼江有限公司#1、#2机)的上电价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一律提高1.42分/千瓦时(含税),调整后的电价详见附件1.对附件1所列电厂以外的地方燃煤机组,其上电价也按上述标准调整。各地物价局公布其调整前后的上电价,并抄报我局备案。

二、为解决部分低电价电厂的经营困难,在煤电联动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其上电价,有关困难电厂具体上电价见附件2.

三、提高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的标杆上电价。我省新投产燃煤机组(含热电联产机组)的上电价调整为:未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3.82分/千瓦时(含税,下同);安装脱硫设备的为45.32分/千瓦时。

四、x年底以前投运烟气脱硫设施且尚未在上电价中考虑脱硫成本的统调燃煤机组,经有验收资格的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并经我局确认后,上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15元。有关发电企业执行脱硫电价后,要切实运行脱硫设施。如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结果显示电厂脱硫设施无故未正常运行,我局将取消其脱硫电价。

五、以上电价调整自x年7月1日起执行。

x年七月五日

电价调整通知 篇6

尊敬的电力用户:

根据国务院《关于完善电力价格机制的意见》(国发[2015]24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电力价格机制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5]102号)等相关规定,我厅对湖南省电价进行了调整,现将调整后的电价通知如下:

一、基本电费

1. 居民基本电费:

(1)对个人用户(含居民家庭、居民委员会、居民小组、未成年人、残疾人、老年人、农村牧区用户、学校学生等)实行按月结算、按季申报的基本电费。基本电费的结算周期为每季度为一个结算周期。基本电费的具体金额和结算周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对商业用户(含企业、学校、医院、商店等)实行按月结算、按季申报的基本电费。基本电费的具体金额和结算周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居民基本电费的结算方式、结算周期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高峰用电费用

(一)对峰谷之间的转换时间进行规定。根据电力需求特点和天气、季节等因素,将高峰时间界定为工作日(含周末)的上午8点至下午5点,低谷时间界定为工作日的其他时间段。

(二)对高峰用电费用进行结算。对高峰期间产生的电费,实行多退少补政策。具体退补金额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其他费用

1. 临时用电费用。对临时用电(如紧急情况下的电力负荷)实行免费供电政策。

2. 临时用电申请流程。用户如需申请临时用电,请按照以下流程申请:

(1)用户向当地电力部门提交临时用电申请;

(2)当地电力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

(3)当地电力部门向用户收取临时用电费用;

(4)当地电力部门对临时用电费用进行结算。

以上就是我厅对湖南省电价调整的通知,请相互转告。

湖南省电力管理局

2023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