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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所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02

场所码通知范文精选。

在公司的日常工作中,我们很有经常用到公告通知。重大事项的公示需要用到公告通知。你有没有在收集公告通知范文呢?编辑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场所码通知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1

当前,杭州市相继报告多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止人员聚集交叉感染,经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我区部分公共场所和公共活动采取限制性措施。现将具体措施通知如下:

一、关停棋牌室、麻将房。

二、酒吧、KTV、桌游室、游泳馆、足浴店等室内密闭公共场所疫情防控规定执行不到位的予以停业整顿。

三、饭店、餐馆按容量7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四、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网吧等公共场所接待人数不超过核定人数的70%。

五、“红事”“白事”须向社区(村)报告,提倡缓办、简办,严格控制人员并做好防护措施。

六、进入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必须在入口处扫码核验、绿码通行,做到全程规范佩戴口罩。

杭州市临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2

当前,杭州、绍兴、宁波三地报告新冠肺炎阳性病例仍有新增,防控形势异常严峻。为切实执行上级工作部署,从严从紧做好我区疫情防控工作,守护好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人员出行管理。

广大市民非必要不外出,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请目前尚在中、高风险地区或者有阳性病例报告地区所在县(市、区)的人员暂缓来临返临,配合服从当地的疫情防控管理;确需来临返临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第一时间向所在单位、村(社区)报告。

高风险岗位人员应尽量避免出行,确需出行的须满足脱离工作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所在单位报备。

全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要严格出差审批和因私出行管理。即日起旅行社及在线旅游企业暂停经营跨省团队旅游及“机票+酒店”业务,待省内全域为低风险地区后,再按照有关规定恢复跨省旅游经营活动。

二、严格控制会议活动。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能线上不线下”的原则,严格控制会议活动数量和规模。50人以上会议活动应制定疫情防控方案,按照“谁举办、谁负责”“哪里举办、哪里负责”的要求落实疫情防控的主体责任和属地责任,提档升级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原则上不邀请区外人员参加。暂缓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

三、严格管理聚会活动。

尽量不举办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倡导家庭聚餐聚会等不超过10人。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须向属地村(社区)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饭店、餐馆堂食按容量50%控制人数,隔位就座,鼓励顾客打包带走消费。

四、严格管理文娱活动。

即日起关停棋牌室、麻将房、酒吧、KTV、桌游室、游泳馆;旅游景区严格执行“限流、预约、错峰”要求,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75%;图书馆、美术馆、博物馆、影剧院、体育馆、网吧等公共场所和宗教场所接待人数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

五、严格公共场所管理。

按照健康码行程卡联动核查的要求,严守省际交通枢纽“中门”,严管住宿登记、社区出入“小门”,严控医疗机构“重点门”。进入商超、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必须做到“测温、扫码、戴口罩”。

六、严格重点场所管理。

全区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人员进出。对机构内人员,提倡视频探视,提供温馨服务。严厉打击以养生保健、健康管理为名的非法行医活动。

杭州市临安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3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为进一步做好突发疫情期间我市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根据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制定了《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请你们参照执行。卫生健康部门另有防疫规定的,从其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指导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疫情期间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工作,确保危险生活垃圾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

一、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

(一)危险生活垃圾界定

疫情期间应急处理的危险生活垃圾主要有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应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的医疗废物及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生活垃圾。原则上危险生活垃圾全部实行焚烧处置。

1.涉疫危险生活垃圾:(1)居家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2)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包括集中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封控区、管控区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3)封控区、管控区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不含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

2.应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的医疗废物,包括医疗机构和核酸检测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

3.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生活垃圾。

(二)处置流程及要求

1.涉疫危险生活垃圾

(1)居家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

①投放、收集:居家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不作分类要求,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由所在乡镇(街道)防疫工作人员负责统一收集,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密闭打包至指定场所。

②运输:由危险废物专门运输单位进行运输,当出现运输能力不足时,按照疫情防控办要求,可由环卫部门组织应急运输。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应做到日产日清,采用专门车辆,全程密闭直运至处置设施,运输时间应错开上下班高峰期,运输路线应避开人口稠密地区。押运人员及司机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进行作业,运输期间严禁抛洒滴漏,运输车辆每次卸载完毕必须消毒(参考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并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③处置:由专门的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进行处置,当处理能力不足时,按照疫情防控办要求,按“五定”工作法(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点处置、定人管理)开展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应急焚烧处置工作。做好作业人员防护工作,尤其是直接接触涉疫危险生活垃圾的装卸作业人员要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进行作业,防止发生交叉感染。焚烧厂卸料平台必须设置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处置隔离区,设置明显标识,并落实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运抵焚烧厂的涉疫危险生活垃圾,卸料消毒后直接入炉焚烧,做到即到即处。应急焚烧处置场所要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对卸料大厅、抓吊、进出通道等区域进行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参考用含有效氯2000mg/L的消毒液)。

(2)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

①投放、收集:封控区、管控区核酸检测阳性者、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防疫工作人员收集至指定场所。集中隔离点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卫生健康部门要求,由隔离点管理责任单位负责收集至指定场所。

②运输:由医疗废物专门运输单位运输,运输能力不足需环卫车辆应急运输的,由疫情防控办协调明确,按照医疗废物运输要求,专车专用,押运人员及司机应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进行防护,密闭直运至处置场所。

③处置:由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处置能力不足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的,由疫情防控办协调明确,作业步骤按照“五定”工作法开展,作业人员防护、作业现场隔离及消毒按照高于居家隔离点危险生活垃圾处置防疫要求,由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培训确定。

(3)封控区、管控区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不含参照医疗废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封控区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在卫生健康部门指导下,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由所在乡镇(街道)组织人员收集至便于收运的出入口。管控区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由居民投放至垃圾投放点,所在乡镇(街道)组织人员收集至便于收运的出入口。封控区、管控区产生的其他生活垃圾运输应减少中转环节,做到密闭运输、日产日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2.应急进入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处置的医疗废物

①投放、收集:分别由医疗单位和核酸检测采样点组织单位负责,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要求规范收集至指定场所。

②运输:由医疗废物专门运输单位规范运输,当运输能力不足时,核酸检测采样点产生的医疗废物,经疫情防控办协调明确,可由环卫车辆应急运输。押运人员及司机需在卫生健康部门现场培训指导下,穿戴防护服、口罩、手套、护目镜等进行严密防护,并按规定消毒。

③处置:由专门的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处置,处置能力不足需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应急处置的,由疫情防控办协调明确,规范开展应急处置作业。作业人员防护、作业现场隔离及消毒按照高于居家隔离点危险生活垃圾处置防疫要求,由卫生健康部门现场指导培训确定。

3.卫生健康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生活垃圾

根据卫生健康部门要求,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处置。

二、环境消杀

(一)做好管控区和防范区环境消杀工作。根据《xx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下发的通知》等要求,疫情防控办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划定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封控区由疾控部门负责环境消杀,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在卫健部门指导下按照属地原则对管控区和防范区进行预防性消杀工作,在接到疫情防控办通知后,4小时内完成相关场所环境消杀工作,之后按照每日不少于1次的标准进行预防性消杀工作。具体操作要求参照《xx市防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消毒工作指南汇编》。

(二)做好环卫作业场所、环卫设施的环境消杀工作。加强垃圾中转站、垃圾收集桶(房)、公厕、垃圾清运车等场所和设施的环境消杀工作,防止交叉感染,防止物传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应建立健全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和环境消杀预案,成立应急队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危险生活垃圾应急处理工作,确保危险生活垃圾处置安全、规范、高效和环境消杀彻底、有序。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建10人以上环境消杀应急队伍,村、社区要有固定环境消杀人员。

(二)加强物资保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要充分预估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提前谋划准备,配置足够防控物资,保障氢氧化钙、氨水等耗材,确保设施正常运行。要重点落实一线操作人员作业防护物资,包括一次性外科口罩(至少两层)或N95口罩、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胶鞋、电子测温仪、含氯消毒剂(如84消毒液)、过氧乙酸消毒液等,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三)加强防护保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环卫部门要强化内部管控,从业人员要实施全员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环卫部门要督促各保洁公司、生活垃圾焚烧厂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严守单位“小门”,对进出车辆和人员严格执行“亮码、测温、戴口罩”、来访登记等防控要求,筑牢防控安全防线。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4

各乡(镇)、华侨农场,县直及中区市直驻县各有关单位:

当前我县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与聚集,筑牢全县疫情防控防线,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xx县实行严格的居家管控措施。为妥善安全处理居家隔离人员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特通告如下:

一、各乡(镇)和网格化责任部门负责向居家隔离人员配发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并指导居家隔离人员将生活垃圾打结、密封、消毒,安排专人规范佩戴防护用品后,按照医疗垃圾收集要求,将垃圾投放至专业医疗废物桶(箱)内。

二、xx生态环境局负责统筹协调全县疫情防控工作中各隔离场所涉疫生活垃圾、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处置指导有关工作。

三、网格责任部门须动员广大群众观看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处置视频,提高自身防范意识,正确规范的将居家隔离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装到黄色医疗废物专用袋中并打结,以便网格员上门收取,并放置临时集中点,由医疗废物处置专班做好以及后续的垃圾转运、处置。

xx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XX年x月x日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5

各村(居)委会:

为全面做好居家隔离重点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清运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确保涉疫垃圾清运及时有序、“日产日清”、不留死角。按照xx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精准做好新冠肺炎疫情消毒工作的通知》及xx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处置的通知》(xx新疫指消毒〔20XX〕x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处置范围

1.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场所的生活垃圾属于涉疫提级管理的生活垃圾,纳入统一管理,规范收集、转运、处置。

2.各村(居)要全面摸清本辖区内所有居家隔离人员情况,做到居家隔离人员底数清楚、居住位置定位准确和收集暂存点位明确,健全完善镇街、村居消杀、收集人员分级分区(单元)工作责任制。

二、规范收集流程

1.垃圾收集员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首先对涉疫垃圾进行一次消毒,再将涉疫垃圾装进双层医疗垃圾袋用扎带绑紧打包,每袋垃圾量不超过包装袋容量的3/4,打包好后,再重新消毒一次(消毒采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喷洒),全部完成后放至村指定地点。

2.每日收集完毕后登记“居家隔离垃圾收集登记表”,并由相关人员签字并盖章后将表格交于镇垃圾清运人员,或者将表格扫描(拍照)后报送至共建办xx处;同时,要在居家隔离垃圾收运工作群报送当日收集照片。

3.核酸检测的医疗废弃物必须由采集人员处理并打包好后交由送核酸检测样本人员一并送至卫生院,不得与居家隔离人员生活垃圾混放。

4.由于涉疫垃圾进入xx电力环保有限公司(xx焚烧发电厂)有时间段限制,所以根据安排,北片区村(居)要在每日9:00前收集完毕,南片区村(居)每日14:00前收集完毕,以便镇清运人员按时收运。

5.镇清运人员应在每日上午将北片区村清运完毕,每日下午将南片区村清运完毕,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确保“日产日清”。

三、规范暂存点位

1.各村(居)应在辖区内指定位置设置有明显标识牌和警戒线的涉疫垃圾暂存点。涉疫垃圾暂存点可使用集装箱、自制密闭箱或医废垃圾周转箱等存放,并做到垃圾不落地,防鼠、蟑螂等。雨天时,应避免涉疫垃圾不浸泡外溢。

2.涉疫垃圾收集人员应每天定时定点把消毒后的涉疫垃圾统一放置在涉疫垃圾暂存点,统一称重并建立台账。

3.设置涉疫垃圾暂存点时,应按规范对暂存处地面和墙壁等进行消毒。

4.垃圾暂存点每6小时至少消毒1次,存放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四、规范垃圾转运

1.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前,需做到“三个确保”:确保包装袋无破损、确保包装袋置于转运箱内、确保包装袋密封符合要求。

2.清运人员在对涉疫垃圾运输时,必须做到全车封闭,将涉疫垃圾转运至xx电力环保有限公司(xx焚烧发电厂)进行焚烧处理。运输路线应尽量避开人口稠密地区以及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区域。xx电力环保有限公司(xx焚烧发电厂)接收涉疫垃圾进场时间为12:00-14:00、16:00-19:00,1#卸料门卸料。

4.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在每日开始清运工作前必须穿好防护服,佩戴好N95口罩、面罩、手套、鞋套等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运工作,在涉疫垃圾转运结束后,应对涉疫垃圾运输车辆及自身(含驾驶员、跟车人员)进行全面消毒。

5.涉疫垃圾清运人员(含驾驶员、跟车人员)每日核酸检测一次,并向镇共建办报备。

五、规范监督管理

镇负责人要及时分析研判,研究处置措施,对因涉疫生活垃圾处置工作出现的消杀、收集、运输、处置等异常情况,快速作出反应,做到早预警、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1.监督和指导各村(居)对辖区内的居家隔离场所涉疫垃圾消毒、打包、暂存工作。

2.监督和指导涉疫垃圾运输、处置工作,派出环卫工人和运输车辆,监督清运人员做好日产日清。

xx镇疫情防控指挥部

20XX年x月x日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6

2022年1月,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共抽取临安银色假日酒店等32家单位开展双随机抽查,其中歌舞娱乐场所13家、文物保护单位(文保点)9家、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5家、电影发行、放映单位5家,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1.杭州临安区清心网吧、杭州临安君上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杭州星光嘉映文化创意有限公司、临安戛纳餐饮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场所暂停营业;

2.杭州临安因塔睿智网吧、杭州临安区爱尚网吧、临安市锦城镇兴业网吧、杭州临安潮汇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兰兰娱乐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天工节能冶金设备有限公司天工宾馆、杭州临安星空电影院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区星汇时代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杭州临安德纳影城有限公司、横店影视股份有限公司临安分公司、临安兰桂坊餐饮娱乐服务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铭天餐饮娱乐有限公司、杭州临安金阙娱乐服务部、临安银色假日酒店、杭州临安金曲娱乐有限公司、临安海蓝蓝音乐酒吧场所在本次检查中均正常运营未发现异常。

3.杭州临安香格里拉娱乐有限公司因疫情防控要求,场所暂停营业。

4.临安市天翼网吧场所防疫工作不到位,现场责令整改。

5.文保单位(文保点)昭明禅院、玲珑山摩崖石刻、琴操墓、天目山桂芳桥、临安吴越国王陵(康陵)、殷家山古民居、永乐桥、普庆寺石塔未发现异常;藻溪新四军烈士墓正在修缮整改中。

6.杭州临安夜色酒吧场所因处于行政处罚停业整顿一个月执行期内,暂停营业。

特此通报。

杭州市临安区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xx年x月x日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7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疫情防控工作,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全市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影剧院、浴室、网吧、KTV、健身房、瑜伽馆、足疗店、棋牌室、麻将馆、室内体育馆等休闲娱乐场所一律暂停营业,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等公共文化场所一律暂停开放。

二、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宾馆、金融网点、电信移动营业厅等公共服务场所,以及公交站场、码头、出租车(网约车)、公交车等要严格实行测温、查码和规范佩戴口罩等措施。

三、校外教育培训行业(包含托管服务)一律停止培训教学,拒不执行的,相关部门要依法严厉查处。

四、养老机构、福利机构、精神卫生机构等实行封闭管理,严格做好通风、清洁、消毒等卫生措施,严防疫情输入。

五、线上线下药店全面暂停“退热、止咳、抗病毒、抗菌素”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充分发挥诊所、药店的“前哨”作用,做好异常就诊及购药者信息上报工作。

六、按照“非必须、不举办”的原则,暂停举办大型公众聚集性活动。如必须举办,要严格执行报备制度、控制人员规模、减少聚集时间。

七、广大居民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自觉做好个人防护,主动配合做好情况上报、隔离观察、追踪排查等工作,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对刻意隐瞒、拒不配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宿迁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办公室

20xx年x月x日

场所码通知范文 篇8

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全流程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xx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公布市域范围内的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临时核酸采集点位。

二、收集运输处置工作

(一)收集

1.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区分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的存放场所与容器,暂停生活垃圾分类,加强对生活垃圾存放场所的消毒频次和管理。每次存放、清运时应完成一次消毒作业,严禁一般人员进入。

2.封控区、管控区、临时核酸采集点暂停生活垃圾分类,除疫情防控部门明确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生活垃圾外,其他生活垃圾采用袋装化收集,按要求消毒,装载量不超过袋容量的3/4,扎紧后再次消毒。消毒应使用有效氯为1000mg/L~2000mg/L的含氯消毒剂溶液对专用容器盖、桶身、周边环境进行消杀,喷洒量100mL/m²-300mL/m²。

3.作业过程中严禁破袋翻拣,阻断环卫作业人员和生活垃圾的直接接触,降低感染风险。

(二)运输

1.生活垃圾清运车辆应定人、定车、定线路,车辆密闭完好,每日根据预估垃圾产生量合理安排车辆,确定收运线路。

2.清运车辆作业时,应注意避让行人和人群密集区域。

3.生活垃圾装车前,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溶液对垃圾桶盖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100mL/m²-300mL/m²。

4.清运完毕后应做好对专用容器、生活垃圾收集点及其作业场所周边2-3米范围内的清扫消毒工作,做到车走地净,并完成对车辆装载盖板密闭后的消杀。

5.清运车辆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污垢、无滴漏、无拖挂、无散落,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

(三)处置

1.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按照规定路线进入卸料场地,在厂区内必须全程密闭运输,不得出现“抛冒滴漏”现象。如出现滴漏,需立即对路面进行局部消毒处理。

2.进入卸料场地后,必须服从卸料场地指挥人员指挥。卸料场地指挥人员必须远离车辆3米以上。

3.卸料时车辆必须做好安全工作,卸料完成后及时关闭盖板。

4.运输车辆驶离卸料泊位后,应立即对地面掉落的生活垃圾清理进坑。

5.严格控制生活垃圾贮坑、渗滤液收集池负压操作。

6.每天卸料作业结束后,应及时关闭卸料门,对卸料门周边、卸料场地及运输车辆途经路线进行保洁、冲洗。

7.车辆在进厂、出厂时均需要进行消毒操作,重点对车辆四周及容器装载口进行消毒。

8.使用1000mg/L-2000mg/L含氯消毒剂溶液对卸料场地墙面、地面等每天消毒不少于2次,其他区域不少于1次,喷药量为50-300mg/m²。

三、环卫设施设备

(一)果皮箱(桶)

1.做好果皮箱(桶)清掏、保洁工作,随满随清。作业过程中,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围观。

2.打开果皮箱(桶),用500mg/L-1000mg/L含氯(溴)消毒溶液对周围喷洒消毒,喷洒量为100mL/m²-300mL/m²。

3.作业人员需穿戴手套、口罩等有效防护用具后进行清理作业。作业完成后,及时关闭桶盖,并对生活果皮箱(桶)及周边2-3米范围进行喷洒消毒。

4.作业完成后,做到果皮箱(桶)干净整洁,周边无撒落存留垃圾。

5.做好作业、消毒等情况记录,做好交接班工作。

(二)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站(点)

1.严格车辆进入制度,禁止本站服务车辆以外车辆进入。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隔离观察点、封控区、管控区、临时核酸采集点生活垃圾清运车辆不得进入各类收集、转运站(点)。

2.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做好通风的同时控制好异味的散放,处理好邻避问题,在非作业时间做好通风。

3.按车按次落实消杀,收运车辆机具进站、出站分别消毒,入场车辆每次卸料后,应立即对地面掉落的垃圾清理进坑,及时对地面及清扫工具进行清洗、消毒。

4.每天实施冲洗、消毒,保持站(点)区清洁,消毒与作业同步进行,每日消毒原则上不少于3次。

5.转运场所每日工作结束后将环卫作业人员使用过的作业装具和防护装备进行集中消毒。

四、环卫作业人员

(一)进小区院落的收集人员应规范配戴口罩、防护手套等有效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并接受社区卫生防疫部门的指导。

(二)清运作业人员(含转运站作业人员)规范着装,应配戴口罩、防护手套、及长筒靴等,裤管内扎进行作业,相关防护用品根据使用说明及时更换或消毒。

(三)上述人员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洗手消毒,勤换洗工作服,保持个人卫生。

(四)建立作业人员健康日报告制度,每日进行体温检测。一旦有发热、咳嗽等症状,应及时就诊,同时按防疫要求报备。

五、注意事项

(一)隔离酒店、集中隔离观察点、封控区应纳入医疗废弃物管理的生活垃圾由卫生防疫部门按照医疗废弃物流程处置。

(二)管控区内不按医疗废弃物收运处置的生活垃圾应“先消杀,双套袋”,扎袋后装车,定人、定车、定线路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严禁经转运站中转。

(三)临时核酸采集点应设置专用生活垃圾桶,区域内及周边除医疗废弃物之外的垃圾均应消杀、扎袋、装车,装车后再次进行消杀,定人、定车、定线路,直运至焚烧厂。

(四)冷链仓库、医院、隔离酒店周边的生活垃圾要“先消杀,双套袋”,扎袋后装车,定人、定车、定线路密闭直运至生活垃圾末端处置单位。

(五)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按照《xx市餐厨垃圾管理办法》,建立餐厨垃圾收运、处置台账,真实、完整、详细记录收运、处置相关数据及信息。

(六)超市、物流企业要加强源头管理,可回收包装物不得随意丢弃,避免因环卫工人破袋翻拣而造成的交叉感染;督促环卫企业加强环卫工人管理,禁止捡拾超市、物流站点废弃包装物,该区域果皮箱在垃圾收运前要严格“消杀”。

(七)各区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区域疫情实际情况,实行“一地一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区域外环卫作业,相关制度规范要做到企业、作业人员人尽皆知,严格执行,在日常工作要求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加强防疫措施(增加消杀频次、双套袋等),重点关注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业综合体、汽车场站、学校等人口密集区,做到万无一失。

六、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按照本通知要求,细化工作职责,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区要加强环卫作业人员培训力度,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垃圾收运处置规范落实。

(二)落实物资保障。各区人民政府要统筹做好防疫物资的调配和经费管理,督促各环卫企业足额配发口罩、手套等防护装备,切实保障人员作业安全和身体健康,降低作业人员感染风险。

(三)强化督导检查。各区人民政府要通过网格化管理措施,加强督导检查力度,负责每日对所属辖区内重点部位开展督导检查,并建立完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台账。市城管执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做好抽查,开展生活垃圾收运处全流程暗访督查,做到问题早发现,风险早防控。

(四)严肃追责问责。对环卫作业疫情防控应急处置工作中因责任心缺失、作风漂浮、推诿塞责等致使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引发严重后果的,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进行问责。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