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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加强

发表时间:2022-12-20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集锦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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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1】

关于各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

功能区各企业:

为做好2020年省级环保督查迎检准备工作,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有效解决当前园区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进一步提升功能区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环评手续办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各企业要切实履行好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建设项目必须办理环评手续,并取得环评批复,才能进行生产作业;项目建设完成后必须进行环保验收,取得验收批复或通过自主验收专家评审。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环保手续的清理核实工作;未取得建设项目环评批复的,严禁进行生产作业。有环评手续而没有进行环保验收且投产运行1年以上的建设项目,于9月30日前办理完成环评验收。

二、环保设施建设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配备相应的环保相关设施(如:焊烟净化器、除尘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环保配套设施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建设、同时投入使用;各企业须建立环保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台账,保证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使用。

(二)完成时限

各企业须在2020年6月4日前,对环保相关设施进行自查,完善环保配套设施的安装及建立环保设施日常运行记录台账。

三、开展例行环境监测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按照排污许可要求,开展日常环境监测工作(如:月度监测、季度监测、半年监测或年度监测);重点涉水、涉气企业须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安装废水、废气在线监测装置,定期对在线监测设备进行效验,以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各企业须建立环境监测台账,台账保存期不能少于3年。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11月前,完成本年度的日常监测工作、在线设备效验工作;执行月度监测的企业,按照正常监测频率执行。

四、固危废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应按照环评要求,设置固危废堆场;一般固废堆场须采取“防雨、防扬尘、防散溢”措施;危废暂存间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措施;危废须进行分类收集、存放,建立危废进出台账,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危废处置协议;每年进行危废申报并到区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6月4日前完成固危废的自查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固危废暂存间,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整改。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

(一)工作要求

企业须按照《四川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行业名录(试行)》的要求,编制、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按照应急要求配置应急物资,建立应急物资台账,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

(二)完成时限

企业须在2020年6月15日前,完成突发环境时间应急预案的编制、修订、备案工作。

请功能区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我委将对企业自查整改情况开展督查,对发现整改不到位或仍存在环保违法违规行为的,上报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特此通知。

***

2020年6月1日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2】

关于加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教育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暑假将至,根据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近期我区学校(含幼儿园,下同)安全工作任务,现就加强和做好我区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期末和暑假期间学校安全防范工作。各单位要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认真做好期末和暑假期间的学校安全防控工作,有效预防和遏制学生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各学校一把手要亲自抓好暑假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落实。

二、深入开展学校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在放暑假前,各学校要集中力量,认真开展一次“拉网式”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对学校校舍、校车、消防、食品卫生、防雷装置、用电用气设备、教育教学设施等的安全检查和整治,加强对校园周边、围墙、楼道、护栏、危险边坡、低洼易涝区域的安全监管,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采取整治措施,消除隐患,一时难以整治的,要制定整治计划,落实跟踪责任人,并采取隔离、警示等应急措施,严防事故发生。

三、认真开展假前安全教育。各学校要在全校范围内认真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生活、贴近师生的以“防火、防爆、防盗、防汛、防投毒、防破坏、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地质灾害事故以及安全用电、饮食卫生”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意识和能力。要教育学生外出时必须要有监护人同行,不乘坐无牌无证和超载的车船等。要教育学生不到酒吧、网吧等活动场所,拒绝黄、赌、毒和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学校要在放假前召开一次家长会或印发《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宣传学生安全保护知识和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并敦促家长切实履行监护人的职责,共同做好学生的假期安全教育与防范工作。《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由学生带回后,要经家长签名,并由学生在下学期开学后将回执带回学校存档。

四、积极预防溺水淹亡事故发生。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学生溺水淹亡事故预防工作。特别要告诫学生,学习游泳必须在家长或老师的陪同和组织下进行,不管在任何时间和任何地方都不得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私自下水游泳,不得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玩,不到无安全保障的海滨、江、河、山塘、水库等水域游泳;发现学生私自下水、无保护措施下水以及在野外水面游泳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学校领导及广大教师要积极提醒街道、社区及相关部门加强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河、塘、水库以及施工开挖深坑等危险源的管理,及时设置安全警告标识及防护设施,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保护工作,确保期末和暑假期间不发生一起学生溺水淹亡事故。

五、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等传染病防控工作。当前甲型H1N1流感和手足口病的防控任务依然艰巨,东莞、江门、广州都出现了校内传播的甲型H1N1流感,并且已经提前放假。暑假即将来临,各街道教育办和学校幼儿园切不可有放松和麻痹的思想,要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等传染病的防控工作,确保万无一失。学校出现传染病病例要及时上报,并按照疾控部门的要求进行隔离和消毒,不得向家长隐瞒有关病情,以免造成误会。

六、抓好饮食安全工作。暑期气温高,生鲜食品及剩菜剩饭容易变质。特别是暑期有学生补课寄宿的学校,要严格食堂进货管理,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按规定处理剩菜剩饭,不得将无防蝇、无冷藏措施的剩菜剩饭提供给师生食用;合理搭配、烹饪食品,防止因搭配、烹饪不当造成食物中毒现象;向学生提供桶装饮用水的学校要确保饮用水的质量,要定期清洗饮水设备。要加强防投毒安全工作,严防广西贵港一所幼儿园被投毒,导致1人死亡23人中毒的类似事件在我区学校发生。

七、加强假期校车管理。各有校车的学校假期要按期对校车进行“大三小六”性能检测,并利用暑假对校车进行全面检修,确保新学期使用安全。要认真对校车进行清理,淘汰车龄过长的校车。新聘用的校车驾驶员要严格按有关要求核查驾驶员的驾驶资格、身体条件、驾驶技术和驾驶行为等情况,且要在新学期前办妥校车许可证和校车驾驶人证。暑假期间校车要停放在校内指定地点,未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司机不得私自驾车外出,更不能参与非法营运。学校不得将自有的校车租用或借用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八、加强假期校园治安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假期校园治安防范工作,严格控制闲散人员进入校园,严防不法分子骚扰滋事或伺机破坏作案。加强对校内施工人员、临时维修人员和外来人员的管理,加强对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的巡查监控,严格落实校园值守和治安巡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九、加强学校基建工程安全管理。街道教育办和学校要严格执行《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强对学校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暑假期间也不能放松对施工场地的安全监管,要认真督促施工单位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管理,严防在校园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和各种安全事故。

十、做好暑期防汛工作。暑假是台风暴雨多发季节。各学校全面排查防汛安全隐患,突出检查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礼堂、食堂、体育场馆、学生宿舍、学校周边围墙的安全情况以及防汛、防雷击措施落实情况。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特别是危房,必须按照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处理意见和要求及时处理,并对各种危房校舍进行分级管理,对被列为C、B级危房校舍要立即排除危险点,加固危险构件,并加强日常监控,保证校舍使用安全。对D级危房校舍,必须无条件立即封闭并停止使用,并列出拆除时间表,限期予以拆除。拆除前必须在危险房屋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止发生危险;局部险情一时排除不掉的,要封闭并停止使用。学校还可以结合本校防汛工作实际情况,作必要的防汛物资储备。

十一、加快推进校舍抗震安全检查鉴定工作。各街道教育办要协调街道有关部门加快校舍抗震排查检测工作进度。要充分利用暑假黄金时间,争取在暑假期间完成排查检测。学校要做好配合工作,暑假期间要留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以免拖延进度。

十二、落实假期值班和报告制度。各单位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保证通信畅通,政令畅通。领导要在岗带班,值班人员要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做好上传下达工作,随时掌握动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和突发事件必须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果断处置,并及时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部门,有关信息要做到准确全面,不隐报、迟报、漏报,保证联络信息畅通。

附件: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局

二○xx年七月一日

附件:

致家长的一封公开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暑假是学生身心发展和开展社会实践活动的大好时期,也是安全事故易发高危期。为了让您的孩子更好地度过一个健康、平安、充实、快乐的假期,请您及家人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指导小孩合理制定假期计划。要指导督促小孩认真完成假期作业,鼓励和引导小孩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社区服务、文娱体育活动等各种有益活动,促进自身素质全面发展。

2.教育小孩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谨慎交友,自觉抵制社会不良分子的引诱,不参加封建迷信活动,防止黄、赌、毒的侵害。

3.加强对小孩的公共安全教育,加强对小孩户外活动的监管,确保小孩不到水库、江河、建筑工地等危险区域玩耍,防止溺水、触电、失火、交通等事故发生。教育小孩不要到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的歌舞厅、娱乐场所、网吧等场所活动。

4.教育小孩要注意合理饮食,防止暴饮暴食及食物中毒等危害身体健康的事件发生,做到不抽烟、不酗酒,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5.教育小孩加强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洗脸、勤饮水、勤通风,不要长时间呆在空调房和不通风的房间里学习和休息。尽量少到人多、拥挤、空气污浊的公共场所。不到流感疫区旅游。

6.与小孩一起增强法制观念和环保意识,积极参与尊廉崇洁活动,共建诚实守信的好家庭。

孩子是祖国的未来,家长是孩子的启蒙老师和监护人。关爱孩子的生命安全,让小孩过一个平安、快乐、充实的假期,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坚信,有了您的参与、关爱与支持,孩子的成长会更健康,宝安的'明天会更和谐!

此致

敬礼!

(学校名称)

二○xx年 月 日

注:请家长读完此信,填写回执,并沿线裁下,由孩子于新学期上学第一天上交给班主任。

回执单

作为 学校 班级 学生的家长,我已经详细阅读该信,并承诺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做好暑假期间小孩的安全工作。

家长(签名):

二○xx年 月 日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人居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格户外广告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商户及个人不得擅自设立招牌、广告、气拱门、气球和悬挂横(条)幅,且各商户实行一店一招牌,严禁占道设立落地式招牌,违者城管执法部门将依法处理。同时,对乱贴乱画的个人,每次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责成恢复原状。

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洒、堆放垃圾,违者由县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乱扔、乱倒垃圾的行为,由县城管执法部门每次处以20元罚款。

三、各经营户以门为界,严禁出店经营或占道作业,严禁麻辣(烧烤)摊占道经营,违者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或按指定地点规范经营,并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对流动摊贩,摆摊建棚,堆放物料,占道施工,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其他设施的,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

四、城区内施工必须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设置洗车平台,实行围栏作业;施工现场必须边施工边清理,施工期间无废水、泥浆流出场外;违者每天处以200-500元罚款。

五、机动车擅自占用人行道停放的,可采取锁定车轮等措施,处100元罚款,非机动车不按规定摆放的,处50元罚款。

六、禁止擅自砍伐、移植和非正常修剪城区树木,违者除责令其停止侵害,赔偿损失外,并处以赔偿额2倍以下的罚款;禁止擅自改变城市绿化用地性质,或者擅自占用城市绿化用地,违者责令其限期退还绿化用地,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外,并处以每平方米20元至100元的罚款。

七、违反以上规定视情在媒体曝光,对侮辱、殴打城市管理工作人员或阻挠其执行公务及阻碍、妨碍本通告实施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从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莲花县城管局

xx年2月21日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4】

各县(市)局、各直属所、州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5】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部署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通告

近日,为进一步提升白酒生产企业质量安全保障能力和白酒质量安全整体水平,督促企业切实保障白酒质量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印发了《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按照通知要求,白酒生产企业应从严格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生产许可条件组织生产,切实控制白酒中塑化剂污染,不得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白酒,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加强白酒出厂检验,严格规范白酒标签,建立质量安全授权人制度等7个方面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从源头保障白酒质量安全。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通过强化生产许可、加强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等措施,进一步加强白酒质量安全监管,促进白酒行业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