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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25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700字精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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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是小编精心收集整理,为你带来的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在大家的生活、工作场合中,我们一般都会留意公告通知。比如下达指示、布置工作、传达有关事项等。我们后续还将不断提供这方面的内容!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1】

为加强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聊城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等规定,现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时间

2023年1月13日0时起至2月22日24时(农历腊月二十二至二月初三)。

二、禁放区域

禁放区域范围:振兴街道、信发街道全区域;其他12个乡镇街道驻地所在行政村全区域。

三、禁放措施

公安部门负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烟花爆竹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依法查处在禁燃时间、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组织开展烟花爆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妨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审批工作;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网点,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机制,依法向社会发布信息。

教育部门负责督导学校加强师生的教育和管理,将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作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

市场监管、文化和旅游等部门负责督促礼仪典庆公司、饭店、宾馆、酒店落实本场所禁放管理职责,严格遵守禁燃规定。

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茌平融媒等部门负责加强主管领域烟花爆竹禁燃宣传和监督检查。

各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派出机构、居委会、村委会应积极组织开展烟花爆竹禁燃宣传,确保家喻户晓,营造良好的禁燃氛围。

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本通告规定,共同维护禁燃秩序,创造安全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生态环境。

特此通告。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2】

各村(社区)、场镇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强燃放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的安全,保护公民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春节、元宵节期间全镇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放范围

长钢社区、右木社区、团山社区各居民小区及城镇公共区域,长钢、红狮、重鑫并规上企业厂区、加油站及林区10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二、禁放时段

20xx年1月31日至2月16日

三、全镇各村(社区)、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带头执行本通告各项规定。村(社区)、企事业单位要对工作人员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及时劝阻群众燃放烟花爆竹。广大人民群众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本通告有关规定,营造良好氛围,共同维护全社会公共环境。

四、根据《四川省城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第十条之规定,凡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的,由武都派出所责令停止燃放、没收其烟花爆竹并处以罚款。单位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以1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责任人或单位负责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个人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五、在禁放区内任何流动摊位及未经许可的商铺销售烟花爆竹的,由镇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办、综合执法队、武都派出所、武都市场监管所等部门依法查处。在禁放区内非法储存烟花爆竹或未经许可往禁放区运输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其储存、运输的烟花爆竹,拒不配合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凡阻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损失或者他人人身伤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七、监护人未履行管理和教育责任,致使被监护人违反本规定的,责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进行教育;造成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损失或他人人身伤害的,由其监护人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八、党员、干部违反规定燃放、储存、运输烟花爆竹的,除给予治安处罚外,一律移送镇纪委监委依法依规处理。

七、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制止和举报。对打击报复制止人、举报人的,根据其行为和后果,由武都派出所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3】

丽惠公寓小区各位租户:

您好!

春节将至,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祝您新春快乐!并祝您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再此物业公司提示您,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租户自觉遵守。

楼外、楼梯间、阳台及公共区域内不得堆放任何易燃易爆等物品,以免造成火灾隐患和不必要的损失。为了保障您和他人的财产及人身安全不受到侵害,敬请各位租户及时清理。

如需燃放烟花爆竹的租户请到小区外安全地点进行燃放,并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造成的人身伤害。

丽江城投物业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和理解。祝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4】

尊敬的东方城业主:

一年一度的春节即将到来,为使广大业主过一个祥和、幸福、平安、快乐、安全的春节。东方城小区根据《莒县人民政府关于20xx年春节期间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要求严禁在小区内燃放大型烟花爆竹,楼道内禁止烧纸。发现违规燃放的,物业将通知公安部门进行处理。小区内业主如有需要燃放小型鞭炮的请根据通知规定时间燃放,并在售楼处前小广场内燃放烟花爆竹。

东方城物业服务中心

二〇xx年一月二十七日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通知【篇5】

为改善空气质量,减少烟花爆竹燃放对环境空气质量造成的`危害,根据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春节期间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的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禁放范围及时间

经市政府决定,自20xx年2月15日起,市主城区东至东三环路(含),西至西三环路(含),南至南三环路(含),北至古城路(含)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等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市政府启动Ⅲ级以上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时,全市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工作内容

(一) 主城区四区住建局,藁城区、栾城区、鹿泉区、正定县住建局,高新区房管处,负责组织辖区物业服务企业加大禁放宣传力度,加强对辖区重点区域的巡查,同时对燃放行为进行及时劝阻和制止。

(二)物业服务企业应在责任服务区范围内向业主进行政策宣传,告知关于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应当做好本单位、本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设置统一规范的禁燃标志,及时劝阻、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对不听劝阻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充分认识到禁放工作的艰巨性和紧迫性,把工作做细做足,讲清道理,争取业主最大程度的理解和支持,引导业主到禁放区域以外燃放,确保工作严格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