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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

发表时间:2023-02-13

关于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汇总5篇)。

在大家的日常工作生活中,大家总免不了要接接收公告通知。公告通知是一种很严肃的文种,有它特定的适用范围和使用对象。以下的内容“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是通知范文吧小编特意为您准备的,更多信息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 篇1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xx年度第27批二级(临时)建造师延续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

20xx年7月24日--20xx年8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 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26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7月24日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 篇2

各有关考生:

20xx年通过全国造价员资格考试人员的证书及印章于4月8日至4月18日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xx年初次报考全国造价员资格合格的考生

1、单位报考的考生请携带单位介绍信,统一办理,并注明考生名单及序号。

2、个人报考的考生,需携带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如请人代领,请出示代领人和考生的有效证件原件。

3、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领取造价员证地点:

地址: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南京市华侨路37号23楼2307室

4、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原报名地点领取造价员证,地址如下:

1)江宁区:南京市江宁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宁开发区秦淮路6号;

2)浦口区:南京市浦口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江浦街道珠江路1号;

3)六合区:南京市六合区建设工程管理局,雄州街道峨嵋路302号;

4)高淳区:南京市高淳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公室,淳溪镇镇北路29号;

5)溧水区:溧水区建筑安装管理站,永阳镇中山路32号;

5、具体发证时间:4月8日至4月18日((双休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2:00--5:00

6、为了方便考生领取造价员证,请在本通知附表1上事先查询人员序号,领证时出示有效证件报序号即可(序号可在附件中查询)。

二、20xx年已有造价员资格,报考其他专业资格合格的考生(即持有造价员证的考生)

1、在市内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需携带原造价员证和章到市造价处(华侨路37号春风大厦2311室)办理增补专业,原低等级资格专用章将收回,新增加专业不需上交资格专用章。

2、在五区(江宁、浦口、六合、高淳、溧水)报名参加考试的考生请将原造价员证交至原报名处,由各区造价办统一受理后到市造价处办理添加专业等级手续,同时领取新的资格专用章。

3、根据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苏建价站(20xx)1号通知,原持有证书号开头为苏06、苏07、苏08、苏09和苏10的造价员,并通过20xx年考试的考生暂时不刻印章,到20xx年5月份造价员证验证合格后统一制作新的印章。

 20xx年3月28日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 篇3

各单位、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xx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xx]78号)和《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xx年度全省职称外语等级考试省定合格标准的通知》(陕人社函[20xx]57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我市合格人员成绩单发放事宜通知如下:

一、发放时间及领取方式:

1、发放时间:8月24日至9月18日(节假日除外)

2、领取方式:我市合格人员,由各单位(10人以上)携带单位介绍信、考生明细表(考生明细表包含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报名序号等信息)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大厅人事考试中心集体领取或由考生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自行领取(代领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考生的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

二、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

渭南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渭南市朝阳大街中段,人力资源市场二楼。电话:0913-2363139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 篇4

关于领取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

20xx年7月24日--20xx年8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注册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26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7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办理;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7月24日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 篇5

尊敬的学员:

XX市第XX期幼儿园园长任职资格培训班证书已办理好(名单详见附件),现将领取结业证书相关的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证时间及地点

时间:20xx年2月26日-3月1日

平时:上午09:0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上午10:00-16:00

地点:XX市XX区XX路21号XX大厦XX学院X楼XX室。

二、领证相关要求

1、领证时由本人领取,如需代办,代办人携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委托人本人签字的委托书领取。

2、请在规定时间内前来领取,逾期学院将不再专设时间受理。如有特殊情况提前一周预约取证。

XXXX学院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