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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16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集锦。

在每个人的学习、生活中,有可能被安排来撰写公告通知。大众从公告通知中获得比较重要的信息。今天通知范文吧的编辑给您分享“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相关主题内容,在此提醒你收藏本页,以方便阅读!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篇1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3号)

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截至7月28日,南京疫情已经波及6省14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江苏省南京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泸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凡由南京市入(返)泸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予以放行,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三、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须于12小时内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若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社区健康管理和2次(第7、14天)核酸检测;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同时做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四、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积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立即取消所有大型会议、活动、培训、商品展销等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人群聚集,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压紧压实工作职责,落细落实管控措施,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引起疫情输入的漏洞,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三非人员、流动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学生返乡人员等外来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漏一人、不放过任何风险。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房禁止开放的要求,主动加强对公房的管理和管控,禁止出现私自使用公房的现象。

七、汽车客运站、宾馆、酒店、住宿场所、旅游景区、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出入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执行绿码通行制度,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旅客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医院、诊所、药店要对就诊人员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封闭管理,严格探视制度。

八、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码变化情况。我国境内各地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可在国务院网站专栏手机应用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等实时查询。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29日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篇2

近期,省内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全面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管理,减少非必要的人员聚集,降低人员聚集引起的感染风险,现通知如下:

一、全市所有人员进入公共场所必须佩戴口罩,未佩戴口罩不得进入任何公共场所。全市所有公共场所必须落实扫码、测温、限流等措施,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和每日消杀工作,必要时暂停营业或限制人数。

二、餐饮、商超、理发店、药店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1.餐饮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提醒顾客非就餐时佩戴口罩,保持就餐距离,推荐使用公筷公勺,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工作人员要严格洗手消毒,全程佩戴口罩。严格执行“日接待量不超过日最大承载量的50%,同排隔位、对面错位”要求,超过50人的聚集性聚餐活动要向属地报备后进行。

2.药店出售退热药、抗病毒药、消炎药要做好登记。

3.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美容美发店等必要经营场所,要严格落实扫码、测温、登记和公共区域消毒等防控措施,做好场所人员限流。美容院、按摩院经营者必须佩戴口罩和手套,工具用后及时消毒,鼓励网上预约,减少顾客在店人数和时间。

4.宾馆、酒店等住宿场所,要加强入住登记,严格落实扫码测温,谢绝不佩戴口罩、不配合检查的顾客进店。

5.影剧院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保持间距,戴好口罩,隔位就坐。

6.公共交通等运输营运场所,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合理调整运营班次,减少等待排队时间,降低乘车人员密度。公交车、出租车驾驶员、乘客必须全程规范佩戴口罩,对经劝阻后拒不佩戴口罩的乘客,驾驶员可以拒载。出租车提倡后排就坐,公交车要隔位就坐,做好车辆的消杀通风。

三、麻将馆、歌舞厅、音乐厅、酒吧、足疗店、各类养生馆、轰趴馆、KTV、按摩院、游戏厅、网吧、市内儿童游乐项目等空间相对密闭场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做到人员限流,防止人员聚集。

四、暂停各类文艺演出、灯会、庙会等聚集性文化活动以及各种聚集式营销活动等。对婚丧嫁娶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请不办。

五、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工作职责,加强对各类公共场所的科学管控和合理引导。加强行业监督管理检查,公共场所违反疫情相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坚决停止营业。公共场所要加大宣传力度,不间断全面播发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和要求,营造积极抗疫氛围。对上述公共场所行管部门要加强监管,如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关停整顿。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篇3

近日,南京等地新冠病毒肺炎疫情不断蔓延,截至7月28日24时,南京市新冠病毒肺炎感染者增至171例,安徽、辽宁、广东、四川、北京等多省市均报告新冠病毒肺炎南京关联感染者。为严格落实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防控策略,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就进一步强化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措施工作通告如下:

一、7月10日以来凡到达过南京禄口机场(包括送客、乘机、经停、转乘等)及国内54个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沧返沧;已来沧返沧人员和确需来沧返沧人员,要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防控措施。

二、对近14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进行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三、对近14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地区(含南京市江宁区全域、溧水区全域(除高风险地区外))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同时进行14天单人单间居家医学观察,并分别于居家医学观察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居家隔离。不具备居家观察条件的,要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分别于集中隔离的首日、次日(间隔24小时)和第14日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方可解除集中隔离。

四、对近14日内有国内重点地区(域内有中高风险地区的县(市、区))低风险地区活动史来沧返沧人员,持健康码绿码且测温正常的情况下,一律进行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结果待出期间进行居家医学观察。对南京市来沧返沧人员,一律需持有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各地疫情发展变化及风险等级调整情况,密切关注身边是否有来自国内重点地区的人员,如发现相关人员请主动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并劝导相关人员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在选择外出旅行时,请不要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沧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告。

六、请继续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扎堆、不聚集,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做好个人防护及时前往就近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完成疫苗接种后,也不可放松警惕,仍要坚持做到佩戴口罩、注意手部卫生等良好卫生行为,杜绝感染风险和隐患。

七、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等各级医疗机构要发挥好哨点监测预警作用,提高警惕,严格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预检分诊制,如遇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人员,要主动询问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

八、各类零售药店要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好四类药品(止咳、退烧、抗病毒、抗生素)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对购买四类药品的人员一律查验身份证件、实名进行登记,并询问用药人员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旅居史以及上述地区人员接触史,发现疫情隐患要及时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九、人员密集场所要进一步强化进出管理。商超、酒店旅馆、农贸市场等公共场所,火车站、学校、图书馆等重点场所,社会福利养老机构、监所等特殊机构,要严格执行扫码测温,发现黄码、红码及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进入,及时报告属地疫情防控部门,体温异常人员及时安全转运至发热门诊筛查。

十、积极主动接种疫苗,防感染、防发病、防重症和死亡,降低疫情风险。在没有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符合条件的人员要尽早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自己和家人,尽快建立全民免疫屏障。7月26日起我市已开放15-17岁人群疫苗接种服务,各级各类学校学生请按照教育部门的统一安排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非在校生请积极主动进行预约登记,接种新冠病毒疫苗。

十一、共同战疫,人人有责。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和应尽的社会责任。凡违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沧州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篇4

新冠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共同守护住了我们平安幸福的家园。20xx年元旦、春节将至,人员流动和聚集增加,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为保证广大人民群众欢度平安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省内人员在省内全域低风险情况下可安全有序来返xx;省外低风险地区来返xx人员,须第一时间向所到单位、社区(村)报备,查验行程轨迹,对途经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分类做好隔离管控和个人健康监测。

2.严格限制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人员来返xx,如有来返xx的,严格落实集中隔离等措施。对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来返xx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严格落实7天居家隔离等措施,居家隔离做不到一人一户的集中隔离。

3. 广大市民出入xx市、xx市等边境口岸地区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配合执行当地防控规定。

4.广大市民严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前往的,需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返xx后进行严格隔离管控。

5.控制大规模室内活动,确需举办的要提前向乡镇(街道)以上同级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并严格遵守防控规定。农村举办大规模活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抵边乡镇、村屯不准举行聚集性活动。

6.节日期间,广大市民要慎重参加各类聚餐、聚会等聚集性娱乐活动,来返xx人员要自觉少参加、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广大市民到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自觉主动遵守扫码、验码、测温、戴口罩等规定;乘坐公交车、出租车必须全程规范戴口罩。

7.商超、饭店、宾馆、影院、游艺厅等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严格执行扫码、验码、测温、监督戴口罩、消杀通风、从业人员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管理等规定。公交车、出租车在运营期间要严格按规定消杀,督促乘客戴口罩。

8. 广大市民要关注个人健康,自己和家人一旦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请及时前往发热门诊,不要到个体诊所就诊,严禁个体诊所接收发热患者;到零售药店购买退烧、止咳、抗病毒类药品,应主动登记相关信息。

9.广大市民购买进口食品特别是冷链食品,请到正规经营场所,并认真查看冷链食品追溯码。严禁商家采购、销售无检验检疫、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证明及黑龙江冷链追溯码的进口冷链食品及来源不明的进口非冷链食品。

10.广大市民尽量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物品,确需邮购的,请及时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对物品进行消毒处理。快递公司须严格执行消杀等规定。

11.对来返xx不如实报备、隐瞒行程史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人员,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各类场所,采取停业整顿、追究业主责任等处罚措施。

12.全市人民要自觉履行疫苗接种义务,应接未接人员应尽快积极主动接种,特别要快速接种加强针。为了全市人民健康,提醒应接未接人员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要进入相对密闭的公共场所。

广大市民朋友们,“两节”欢乐祥和,防护不可大意!让我们上下一心、携起手来,共同当好全市疫情防控的守护者,共度健康平安的节日!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篇5

全县广大志愿者朋友们: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病毒无情人有情,为了打赢这场无硝烟的战争,我们呼吁广大志愿者在加强自我防护的同时,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为人民群众的健康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一、招募条件

1、自愿参与本次疫情防控相关志愿服务工作,服从工作安排,户籍在青神县的常住人口。

2、近15天内未与从任何疫区返青人员、特别是未与任何确诊和疑似病人有过接触,近15天内自己也未去过疫区。

3、目前身体健康,特别是没有发热、咳嗽、腹泻等症状。

4、具有一定的卫生健康知识特别是传染病防治方面的医学知识的优先。

5、年龄18—40周岁。

二、服务内容

协助做好疫情防控排查工作。

三、上岗培训

由专业医护人员对志愿者进行岗前培训。

四、招募时间

即日起至疫情防控结束。

五、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后,发至邮箱XXX。

2、电话报名: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篇6

年终岁末,正值学期工作即将收尾,根据市教委疫情防控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元旦假期校园疫情防控要求明确如下:

一、全体师生员工坚决做到“非必要不离xx”,特殊情况,必须离xx的,需要报备所在部门领导,并在钉钉平台登记离xx相关信息。

二、外出期间做好个人防护,出门戴口罩,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减少人员聚集。

三、元旦假期返校期间,为确保节后校园疫情防控安全,学保处将于1月x日下午和1月x日早晨对入校人员行程卡检查,如有外省市行程记录者,需要提供返xx后入校前48小时的核酸阴性报告,方可入校。

四、假期期间,如有亲属或同住人,涉及到防疫流调或居住场所暂时封闭的情况,请第一时间报告所在部门领导和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以便做好后期防控工作。

五、假期期间,如身体不适,尤其是出现发烧症状者,须暂缓来校办公,待症状消失后,方可返校,冬季流感高发阶段,请做好个人防护。

校办、学保处

二〇xx年x月x日

关于疫情防控的通知 篇7

各区县(自治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认真落实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按照2月9日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推动各项措施更精准、更扎实、更有效,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更加精准有效地做好各类人员防控管理。

(一)确诊病例。要第一时间送到集中定点救治医院救治,积极探索有效治疗方法,组织专家团队开展临床科研攻关,开展救治效果评估总结和经验共享,想方设法提高诊疗水平和临床救治效果,努力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疑似病例。要加强疑似病例增减趋势、疑似病例转化为确诊病例的比例变化分析,以此为基础分析研判我市疫情发展趋势,控制住疑似病例增长速度。同时,加强检测技术攻关,加大筛查力度,优化检查流程,加快检查速度,尽快明确诊断。(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3)密切接触者。要正确把握、分类实施集中隔离和家庭隔离,适当提高集中隔离比例。对于已经在家隔离、效果好的人,继续在家隔离的新增、外来、家庭条件不符合标准等类型的人,必须实施集中隔离。(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4)需要关注的其他可疑人员。要加强联系,进一步了解这类人员的基本情况和数量,掌握这类人员与医学观察对象、重点地区来渝人员的逻辑关系、数量占有率等,及时检测可能存在的隐性密切接触者。(责任单位:市卫生。

康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

(五)有发热症状人员。要加强跟踪监测,严格执行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流程、购买相关药品登记报告制度,及时发现可疑线索,第一时间处置。(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药监局、市委政法委、各区县领导小组)

(六)重点地区来渝返渝人员。要更加精准排查梳理此类人员增减情况,加强动态管控,做到定点、定位、定状态,实现精准可控、规范管理。(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七)企业复工复产返岗人员。要落实防控措施,加强运动轨迹分析排查,特别是对外地来渝返岗人员该隔离的.必须隔离、该居家观察的必须居家观察。同时,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做到健康返岗,防止出现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八)交通流动人员。要强化监测管理,及时开展交通人流趋势分析,加强体温检测和信息登记,一旦发现可疑症状,及时报告、及时处置。(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九)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要加强内部管理,及时开展可疑人员排查。继续采取网上办公、轮流办公、错峰上下班等措施,尽量减少人员集聚。(责任单位:市级各部门、各区县领导小组)

(十)社区和乡村居家人员。要加强服务管理和宣传引导,推行社区封闭式管理,引导群众不出门、少出门、不聚集。同时,做好生活物资保障,让群众愿意留、留得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委)

二、更加科学管用地推进各项防控工作落实

(一)医疗救治要加力。落实“集中患者、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要求,确保提高收治率、降低感染率,确保提高治愈率、降低病死率。由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制定对口医疗援助湖北的预案,做好抽调人员、筹集物资等准备,同时做好在鄂医疗队的后勤保障。(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二)交通管控要严密。根据人流车流变化,加强每日调度、科学调度,切实保障复工返岗人员基本需求,继续扎实做好交通工具场站检查监测,既要动起来,又要管起来,确保交通通畅,确保监测到位。(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三)排查防控要深入。持续做好乡村、社区滚动排查、精准排查,利用大数据开展比对分析和查验,加大复工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返岗人员排查管理力度,确保排查全覆盖,确保人员都可控。(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各区县领导小组)

(四)企业复工复产要有序。在落实好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分类别、分步骤、分人群推进,确保疫情防控急需、居民生活必需的企业开足马力生产,确保其他企业复工复产平稳可控。要加强内部管理,坚决把防控措施特别是员工集体宿舍和厂区进出口的防控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区县领导小组)

(五)物资保障要充分。进一步提高本地医疗防护物资生产能力,千方百计加大外购力度,广泛动员区县和社会企业开展采购,确保一线人员需求能满足,确保市场供应可持续。(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商务委、市口岸物流办)

(六)舆论宣传要到位。加强主流媒体和新媒体的宣传引导,运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宣传防控决策部署、措施成效和一线感人事迹,确保导向正确、引导有力。(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三、更加严格扎实地强化疫情防控责任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抓好疫情防控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继续同心同德、齐心协力、众志成城,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深入研判疫情防控形势,共同落实好防控责任,进一步凝聚联防联控、群防群治的强大合力。各区县要强化属地责任,领导干部要继续靠前指挥、有效调度,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各行业部门要强化属事责任,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认真抓好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各类企业要强化主体责任,以正常生产经营维护经济社会秩序,严格落实防控措施,守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每个家庭和每个人都要强化防控责任,积极参与支持防控工作,做好自我防护,营造共同负责、共同防疫的社会氛围。市委督查办、市政府督查办要加强跟踪督查,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对不认真履行责任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

xx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