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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行通知范文

发表时间:2023-02-28

限行通知范文系列。

限行通知范文 篇1

为更好的维护县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县城区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自20xx年12月16日0时起,在我G337大广高速肃宁口至九龙柱段限行黄牌照货车,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1.县城区:泽城路、德善街、聚贤街、元礼街、神华路合围区域,泽城路、聚贤街、元礼街、神华路均含在限行区域内。

2.延伸区域:G337大广高速肃宁口至状元大道段。

二、限行时段

24小时。

三、限行车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持相关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绕行路线

由西向东行驶车辆,在大广高速肃宁口绕行;由东向西行驶车辆自九龙柱向北绕行沧保高速高阳东口或沧保路。

五、本通告内容由通告发布部门负责解释。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限行通知范文 篇2

为确保我县城区交通安全,缓解交通拥堵,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陕西省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队决定对城区道路实施部分车辆限制通行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车辆:中(含)型以上载货汽车、工程车、专用作业车(以下统称限行车辆)。

二、限行时间及路段:

1、人民街、西新街、滨河路、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北)全天24小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2、东环路(东关桥以南)、南新街(交警大队以南)、大店新区路段,每日6时至22时禁止限行车辆通行。

三、法律责任

对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车辆和驾驶人,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四、通行证办理

1、提供城区居民生活必须品运输的.限行车辆,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2、城区建筑施工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确需通行的,由运输单位提出申请,经县住建局审批后,持有效证件到交警大队办理通行证。

3、黄标车、无标车,一律不予办理通行证。

五、本通告自20xx年11月15日起实施。

xx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xx年xx月xx日

限行通知范文 篇3

为进一步规范金华市区货运车辆的通行秩序,推进城市交通拥堵治理工作和货车超限超载综合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金华市区道路通行实际,决定扩大金华市区货运车辆限行区域,现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及对象

自20xx年11月20日0时起,扩大的限行区域内全时段限制核载1.5吨(含)以上货运车辆及拖拉机、农用车通行。

二、扩大的限行区域及道路

武义江、南二环、德胜街、海棠路(原330国道)合围的区域(含海棠路);海棠路武义江大桥(含)至八达路段。

三、绕行线路及准入

对上述限行车辆,可通过二环线绕行。确因生产经营等需驶入限行区域的,可提前到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金华市八一南街1266号,电话:)办理通行证,限定驶入的时间和路线。对违反禁令进入限行区域的货运车辆,交警部门将依法查处。

xx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年11月15日

限行通知范文 篇4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有效降低汽车污染物排放和确保首都交通安全顺畅,市政府决定自xx年4月11日至xx年4月10日,继续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中央和本市所属的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公务用车按车牌尾号每周停驶一天(0时至24时),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道路。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规定,除上述第一条范围内的机动车外,本市其他机动车实施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限行时间为7时至20时,范围为五环路以内道路(不含五环路)。

三、按车牌尾号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的机动车车牌尾号分为五组,每13周轮换一次限行日。xx年4月11日(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5和0(含临时号牌,机动车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按0号管理,下同)。轮换从xx年4月14日起,具体如下:(一)自xx年4月14日至xx年7月12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5和0、1和6、2和7、3和8、4和9;(二)自xx年7月13日至xx年10月11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4和9、5和0、1和6、2和7、3和8;(三)自xx年10月12日至xx年1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3和8、4和9、5和0、1和6、2和7;(四)自xx年1月11日至xx年4月10日,星期一至星期五限行机动车车牌尾号分别为:2和7、3和8、4和9、5和0、1和6。四、非本市进京机动车的交通管理,按照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环境保护局、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有关规定执行。五、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一)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二)公共电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不含租赁车辆)、小公共汽车、邮政专用车、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旅游客车营运证件的车辆,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和学校校车;(三)车身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四)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仪馆的殡葬车辆;(五)悬挂使字头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限行通知范文 篇5

从本周末(3月26日)开始北京市将迎来祭扫和出游高峰。交管部门预计,今年清明节群众扫墓集中日为3月26日至4月4日,共计10天,其中,3月26日、27日,4月2日、3日、4日为重点日。同时,随着天气转暖,市民踏青出游增多,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以及相邻高速公路交通压力将明显增加。届时全市道路交通将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与往年相比,今年祭扫重点日有所减少,预计祭扫人流、车流将更加密集,重点日的8时至11时,各大陵园、墓地,特别是石景山区八宝山公墓和福田公墓,朝阳区东郊殡仪馆、海淀区金山陵园、万安公墓,丰台区太子峪陵园,昌平区佛山陵园等墓地周边可能出现时段性交通拥堵。

二是清明节期间,高速公路将继续实行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市民自驾出游有所增多,预计景区周边道路及相邻高速公路交通压力较大。特别是部分区域陵园、墓地与公园、景点分布集中,祭扫车流与踏青车流交织,周边道路遇车流高峰易出现拥堵情况。其中,受去往香山、植物园、八大处、百望山等著名景点及金山陵园、万安公墓等陵园、墓地的车流影响,西北五环、香山南路、圆明园路、黑山扈路易出现拥堵情况。

三是个别墓地周边道路条件及停车场地不足,如海淀区金山陵园山路狭窄,朝阳区朝阳陵园、昌平区龙泉公墓、怀柔九龙山墓地停车位较少等,将对群众祭扫活动产生影响。另外,一些山区道路行驶路况复杂,司机要服从路面交警指挥,切不可抢行、逆行,以免发生危险。

针对今年清明节交通情况和特点,交管部门将采取六项措施服务百姓出行:

一是强化祭扫交通秩序维护。各交通支、大队在排查完善各陵园、墓地交通标志、设施,协调开辟临时停车场地的基础上,详细分析祭扫交通规律特点,全面加强现场及周边道路岗位设置,并根据实时交通流量变化动态调整警力部署,强化维护疏导、秩序管控,严格监管周边占路施工,保障祭扫交通安全顺畅。

二是强化高速公路通行保障。清明小长假期间,从4月2日零时至4月4日24时,将实施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交管部门已制定针对性维护方案,通过与路政、路产部门沟通配合,提前规划设置各收费站免费车辆专用车道,加装提示诱导标志和隔离设施,优化通行条件。免费通行期间,逐日研判启动等级上勤方案,部署专项岗位、警力、协管员和清障救援小组,加强高速公路收费站、进出口及周边道路交通的维护疏导,快清快处交通事故及故障车辆,严格查处高速公路违法停车、违法占用应急车道等行为,保障有序通行。

三是强化社会面交通疏导。随着天气转暖,群众郊游踏青等短途驾车出行大幅增加,各大公园、郊游踏青景点、大型活动等重点地区交通压力进一步增大,易引发区域性、时段性拥堵。对此,交管部门将结合高峰交通勤务,科学安排警力投向、投量,加强重点区域维护疏导。

四是强化路面执法管控。交管部门将与巡警、治安、城管等执法力量联勤联动,重点围绕墓地陵园、景区景点、地铁站口,以及学校、医院等人流车流集中区域,全面加大对乱停车,黑车、摩的聚集扰序,占路摊商、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防因乱致堵,营造良好节日交通环境。

五是强化节日期间事故预防。清明期间,祭扫交通与郊游踏青交通相互叠加,加之实施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高速公路、郊区道路、山区公路交通流量大幅上升,交通事故风险进一步增大。对此,交管部门将加强专业客运单位的源头监管工作,动态排查长途客车、旅游包车安全状况,对专业驾驶人持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六是强化节日交通宣传诱导。交管部门将研判交通流量变化,重点围绕恶劣天气交通运行、高速公路小客车免费通行政策等,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站、微博、微信、室外显示屏等多种途径,不间断发布交通预测预报、实时路况和诱导提示信息,服务市民出行。另外,交管部门将组织民警深入郊游踏青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检查站、办证处及餐饮娱乐场所,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营造安全出行氛围。

限行通知范文 篇6

为更好的维护主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市区交通安全畅通,减少机动车尾气和扬尘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自20xx年12月16日0时起,在我市主城区范围内限行黄牌照货车,同时采取环城高速或国省道远程绕行组织措施,具体通告如下:

一、限行区域

海河路、银川路、银川路与307国道连接线、307国道(迎宾大道-西三环)路段、西三环、渤海路、长芦大道合围区域;永济东路(长芦大道-307国道)路段、307国道(永济东路-长芦大道)路段、长芦大道合围区域。

以上道路均含在限行区域内。

二、限行时段

24小时。

三、限行车型

中型和重型载货汽车、中型和重型挂车及其牵引车、中型和重型专项作业车、其他黄牌照的载货汽车。

运送生产、生活必需品,确需进入限行区域的,持相关手续到交通管理部门办理通行证后,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通行。

四、绕行路线

根据沧州市主城区周边路网情况,限行车辆绕行以下路线通行:

(一)高速公路绕行路线

黄骅市去往青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京沪)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黄骅市去往孟村回族自治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高速公路孟村西站下路;黄骅市去往南皮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高速公路南皮站下路;黄骅市去往献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大陈庄站下路;黄骅市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孟村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京沪)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南皮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台高速公路南皮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孟村回族自治县去往献县方向,绕行京沪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南皮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南皮县去往献县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可选择从黄石高速公路河城街站下路;南皮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献县去往青县方向,绕行黄石高速公路、京沪(京台)高速公路、廊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青县站、廊沧高速公路木门店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青县去往河间市方向,绕行京沪(京台)高速公路、黄石高速公路、保沧高速公路,可选择从保沧高速公路河间站下路。返回路线同上。

石黄高速沧州西口禁止限行车型向北(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南(南皮方向)驶出高速。

京台高速沧州北口禁止限行车型向东(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西(河间方向)驶出高速。

石黄高速沧州东口禁止限行车型向西(市区方向)驶出高速,允许向东(孟村方向)驶出高速。

廊沧高速西花园口禁止限行车型驶出高速。

(二)国省道绕行路线

方向一(北)

路线1(从北往西方向):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保沧线-景淮连接线-307线-106线-献县-河间-河龙线-肃宁。

路线2(从北往东方向):青县-104国道-徐官屯-廊沧高速-307线开发区(走市区方向到经八路往沧乐线到盐山)-黄骅。(如廊沧高速封闭,走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正港线-盐山-205线-黄骅)

路线3(从北往南方向):青县-青县西连接线-廊泊线-泊头。

方向二(南)

路线(从南往北方向):泊头、南皮-正港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方向三(东)

路线1(从东往西方向):黄骅-205线-盐山-正港线-孟村-南皮-泊头-正港线-富镇-106线-献县、河间。

路线2(从东往北方向):黄骅-307线-廊沧高速-姚官屯出口-104线-青县。(如廊沧高速封闭,走黄骅-205线-盐山-正港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方向四(西)

路线1(从西往东方向)河间-106线-献县-307线-廊泊线-正港线-泊头-正港线-盐山-205线-黄骅。

路线2(从西往北方向)河间-106线-献县-307线-景淮连接线-保沧线-廊泊线-青县西连接线-青县。

五、本市原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六、本通告内容由通告发布部门负责解释。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限行通知范文 篇7

据悉,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3月26日、27日,4月2日、3日、4日(共5天),每天7时至19时,海淀区金山陵园上山路只准7座(含)以下轿车向金山陵园方向行驶,其他机动车禁止向金山陵园方向行驶。

另外,为保证清明节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决定自4月2日起至4月4日止,每天3时至15时,京藏高速公路主路百葛桥六环路出口至营城子收费站出京方向,禁止4吨(不含)以上载货汽车通行。

需要注意的是,禁止通行的车辆可绕行六环路、京新高速公路、110国道。

北京清明扫墓专线

据北京公交集团消息,清明节期间公交集团将开通13条由市区直达6个陵园墓地的清明临时扫墓专线,其中最早的`专线车将于3月19日开通运营。同时,为方便乘客扫墓,地铁2号线前门站区在邻近专线的三个车站出口设置临时标识,指引市民乘车。

清明节期间,为方便广大市民到各墓地陵园进行扫墓祭奠活动,公交集团将在3月19日至4月10日期间,陆续开通由市区直达温泉墓园、太子峪陵园、通惠陵园、八达岭人民公墓、天慈公墓和八达岭陵园6个墓地陵园的13条扫墓专线,前往上述墓地陵园进行扫墓祭奠活动的市民可就近选择乘车地点。其中,最早的扫墓专线将于19日开通运营。

据公交集团相关负责人介绍,扫墓专线为清明节期间临时专线车,需购票乘车,持IC卡及各类免票证件乘车无效。扫墓专线具体信息可拨打各条线路咨询电话或关注北京公交集团网站、微博、微信进行查询。

在以上的介绍下,大家对清明节北京限行通知应该都清楚了,对此,大家在出行的时候要好好注意下。

限行通知范文 篇8

为保证圣诞节前夜西开教堂地区及周边道路安全畅通,现将有关道路交通限行措施公告如下:

一、自xx年12月24日17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西宁道(营口道贵阳路)禁止各种车辆通行。

二、自xx年12月24日18时30分起至活动结束,对以下道路实施交通限行:

(一)南京路(河北路哈密道)、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西安道(山西路长沙路)、岳阳道(长沙路桂林路)、桂林路(岳阳道柳州路)、武昌路(柳州路南宁路)、南宁路(武昌路西安道)、西安道(南宁路营口道)、营口道(贵州路贵阳路)、贵阳路(营口道南京路)范围以内道路(含上述路段,但营口道的贵州路至贵阳路段、山西路的南京路至西安道路段、贵阳路的营口道至南京路路段、苍梧路的潼关道至南京路路段除外),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二)山西路(南京路西安道),由西安道至南京路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三)苍梧路(潼关道南京路),由南京路至潼关道方向禁止机动车通行;

(四)营口道(南京路山西路)、赤峰道(南京路山西路),禁止机动车(公交车除外)通行;

(五)营口道(贵州路南京路)、宝鸡东道(贵阳路营口道)、陕西路(哈尔滨道长春道)、河南路(哈尔滨道长春道)、山东路(哈尔滨道长春道)、辽宁路(哈尔滨道长春道),禁止机动车通行。

请广大市民和车辆驾驶人提前选择绕行道路,并配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好活动期间的交通秩序。

特此公告。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201x年x月xx日

限行通知范文 篇9

近日,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工程技术人员对西村镇馋塘村袁河桥进行了现场察看和技术分析,该桥建于1966年,桥长60米,桥面宽5.5米,下部结构为浆砌块石拱圈,共四跨,钢筋砼桥面。馋塘村袁河桥位于我区一条重要的县道(亭子—竹亭)上,是竹亭镇通往宜春城区的主要通道。因多年来,该桥年久失修,过往重车日趋频繁,导致桥面破损不堪,桥墩、拱圈裂缝众多,存在非常严重的安全隐患。根据交通部发[20xx]336号文件《公路桥梁养护管理工作制度》,经专家鉴定该桥为危桥。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发生,消除安全隐患,提出如下交通管制措施:

一、西村镇政府立即在该桥两端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隔离设施,严禁货车在此桥通行,客车采取绕行或两侧驳客的措施,由汽运公司制定方案。

二、指定专人对该危桥进行交通管制,密切注意危桥险情,如发现险情加剧时,立即中断交通,并上报。

三、由西村镇负责,联合竹亭镇着手筹措危桥改造资金,交通部门尽快列入危桥改造项目,并完成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动工建设。

特此通知。

袁州区交通运输局

20xx年8月1日

限行通知范文 篇10

为缓解城区道路交通拥堵,确保南门桥、大溪口施工期间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保障市民出行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于20xx年4月21日起对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方向的'货车实行管制限时通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

每日上午7:30-9:30 下午17:30-19:30

二、限行内容

禁止货运车辆在上述时间段由城区南岸方向通过长江大桥驶往临港区方向。

三、除上述交通管理措施外,相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根据实际交通情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

在此期间,希望广大货车驾驶员积极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按照交通标志指示通行,凡违反上述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告

限行通知范文 篇11

为进一步提升河西新城城市品质,应建邺区人民政府要求,自20xx年12月27日起,江山大街、扬子江大道、应天大街、凤台南路、绕城公路围合以内的区域(不含合围道路),全天禁止重型货车(含黄牌专项作业车)通行,河西大街不在禁行之列。

请广大车主及驾驶人自觉遵守本通告,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管理。因施工等事由需要进入限行区的`,请至交警四大队(金沙江东街29号)申领通行证,并按指定时间、路线通行。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