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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6

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5篇。

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1

关于开展全县建筑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内容

***建筑局:

在正确领导和支持下,我们********公司领导和全体职工齐心协力,抓住了经营环境改善的好时机,坚持以效益为中心,以安全为重点,以管理为根本。今年以来********公司重视抓好交通、防火、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按照工程的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各项文件精神,把工作重点落实到基层,抓安全到工地,都紧密联系我公司及属下各企业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抓好工作。在维稳方面,坚持妥善处理劳资矛盾纠纷,注意做好矛盾化解工作,建发公司上下和谐融洽,保证了各项安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 “五个突出”:

(一)突出抓好“两个落实”,明确权责,分级管理,切切实实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我公司高度重视安全,自觉维护稳定,明确认识到:“遵章守法、关爱生命”的核心就是引导和启发全社会重视人的生命价值,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科学安全观,贯彻“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重大问题,而安全与生产,和谐与纠纷又是矛盾的统一体。必须明确在生产经营与安全工作出现矛盾时,应优先解决安全问题,企业发生矛盾纠纷时,作为管理者应首先考虑化解矛盾纠纷。企业是安全生产的主体,作为企业的管理者,经营者就是要考虑在生产经营中如何减少和杜绝不安全的问题。要研究如何有效地发现和防范事故隐患,积极广泛地树立“保证安全,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建发公司上下认真抓好“两个落实”。

1、组织落实。我公司经营班子定期倾听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并调整了综治工作领导小组,充实了领导力量,并将交通、防火、安全生产及维稳等工作统一领导,并下设综治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督办和落实,各直属企业也都按要求配备和充实了相关的人员,加强领导,建全了组织。

2、责任落实。年初我公司与属下项目部签订了安全生产、消防和交通安全责任书,为了加强工作的计划性,年初就制订了全年工作计划,还坚持每次大的活动都明确主题,做到有方案、有动员、有检查讲评。如在安全生产月活动刚开始,就召开了集团各级管理人员参加的动员会,传达和贯彻安全月活动的文件和方案。

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2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施工、监理、建设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市、县要求,有县委县政府、安全局、消防队等相关单位,于2009年5月17日开始对我县在建工程进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施工用电。1.大型起重设备。限位器是否灵敏、有无保险装置,指挥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齐,履职到位,多塔作业有无防碰撞措施、与外电线路及塔机之间的安全距离能不能保证,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三级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纲丝绳磨损是否超过报废标准,龙门架楼层卸料平台两侧有无防护栏杆和防护门,进料口有无防护棚,卷扬机地锚是否牢固,滑轮翼缘是否破损,架体的稳定程度,是否按规定运送荷载,有无日常检查记录和维护保养记录等。2.脚手架。是否按方案施工、立杆基础是否平、实,有无底座、垫木,扫地杆是否设置到位,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是否按规定设置,杆件间距与剪刀撑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安全技术交底,搭设完毕后是否办理验收手续,杆件搭接长度、架体内的封闭情况,脚手架、密目网、水平网材质是否符合要求等。3.施工用电。施工用电的线路架设及是否采用三相五线制,TN-S系统,是否采取一机一闸一保护。4.高支模(或高大模板)。专项施工是否经过审批(高大模板方案是否经过5人以上的专家进行论证)、立柱的稳定、支拆模板有无可靠的立足点、有无未拆除的悬空板、拆模前是否进行拆模申请,搭设完毕有无验收手续。5.“三宝”“四口”“五临边”及警示标志。“三宝”“四口”“五临边”是否符合标准,警示标志牌是否符合警示要求。

特此通知

郸城县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站

2010年5月10日

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3

陕建发[2012]100号

各设区市建设规划局(建委)、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西安市地铁办,西咸新区建设规划局:

为切实加强我省建筑市场和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省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开展建筑市场和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省在建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关于贯彻落实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通知》(陕建发[2012]35号)、《关于2012年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2]4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1]150号)开展情况以及有关报表材料报送情况;各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签订安全责任书情况;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情况;贯彻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管理办法》情况;去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处理情况。

(二)各地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情况,重点是立项审批、施工许可或开工报告、招投标手续办理、合同备案情况;检查工程承包情况,重点是有无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无证、越级承包工程的情况;检查项目部设置、人员配备和管理情况;检查从业人员包括建造师、监理工程师、三类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持证上岗的情况。

(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给付施工单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是否存在违背强制性条文规定,擅自更改设计图纸,改变建筑结构、不做墙体保温的情况;在建工程项目是否签订土建原材料的检测合同;组织质量安全检查情况。

(四)企业对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下发的质量安全文件落实情况;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开展建筑施工质量安全自查情况;对专项方案的执行和安全设施检查、验收等情况;对安全措施费使用情况;对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及开展情况;对施工现场附着式、悬挑式脚手架、深基坑、模板支撑体系、塔吊、施工电梯、施工用电、“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等方面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三、时间安排

4月15日至5月25日:建设工程各方责任主体进行自查自改和接受检查阶段;

4月25日至5月10日:工程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查阶段;

5月10日至5月25日:省厅组织检查组进行检查阶段(到达各市区的时间和人员另行通知)。

四、检查方式

检查采取听取汇报、查看相关资料和检查现场的方式进行。检查现场采取推荐、抽查和巡查相结合的方法。

每个市(区)共检查6个工程项目,其中由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推荐1项工程(保障房工程),抽查1项工程,巡查2项工程。随机抽查1个县(市),由被抽查县(市)推荐1项工程(保障房工程),巡查1项工程。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周密部署。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这次检查的重要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好检查工作,做到有部署安排、有检查总结,有整改落实。

(二)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企业要制定详实的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落实检查责任,坚持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对所管辖的建筑工程认真开展拉网式排查,狠抓薄弱环节,彻底消除质量安全隐患。在检查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加大打击力度,依法严肃处理。

(三)突出重点,严格检查。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企业要加大检查力度,继续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狠抓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对近年来事故多发企业、事故多发的部位以及重要场所和关键环节要加大检查力度。对保障性安居工程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情况、“分户验收”制度的执行情况,及各参建责任主体单位对相关法律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的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

(四)积极整改,总结经验。省厅检查组将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工程质量问题发出整改通知书,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进行监督整改,整改结果报省质安总站。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

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4

《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督查》

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豫建建【2013】53号)文件精神,我们认真组织开展了建筑工地监督检查,现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

今年以来,我们将建筑市场监督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做到了早部署、早安排、早落实。一是及时召开专题会议。我们多次组织召开办公会,对质量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研究,要求施工股、安监站和质监站每月月底对当月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不足,提出下月工作方案。坚持周一工作例会制度,总结工作,分析形势,布置任务。为将洛阳市住建委部署的工作落到实处,组织召开了我县建筑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会议,分析了我县建筑市场当前的质安生产状况,传达了洛阳市住建委《关于开展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3年建筑市场监督执法专项检查的通知》,并进行了全面部署和安排。二是按照通知要求,督促各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并组织人员对我县范围内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理企业规范发展暨建筑市场秩序进行了大检查。

二、检查的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工程16项,检查内容包括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情况、工程质量管理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建设监理情况等。针对我县建筑市场、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等现状,会同质监站、安监站、招标办开展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市场检查和标后监管检查等,根据检查情况,立案查处4起违法违规事件。

从检查情况看,参建各方依法履行建设基本程序的意识和自觉性逐步增强,市场行为不断规范,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安全生产措施基本落实,施工和监理单位内部管理不断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全面开展,各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基本整改到位。从总体情况比较来看,我县住宅工程项目的建设行为比其他项目规范;施工、监理单位的市场行为比建设单位规范。但还有建筑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比较严重。

三、存在的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建设单位基本建设程序方面,部分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不完善。一是建设单位特别是民营投资项目的建设方法律意识比较淡薄,不按法定程序办理建设施工手续,违法施工现象仍然存在。二是部分建设单位存在先建设后补办、边建设边审图、重大设计变更不及时审图或审图滞后的现象。施工队伍管理方面,部分企业存在管理不到位现。一是部分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等管理人员不到岗的现象比较普遍。二是劳务违规分包、违法“包工头”现象依然存在,劳务台帐未建立或已建立但不完善。三是施工方、劳务公司采取串通、欺瞒、等手段克扣、拖欠农民工工资。四是项目经理变更手续不完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配备不足,有的项目班子实际在现场管理人员与投标书承诺的不相符。工程质量管理方面,质量管理仍然存在瑕疵。一是施工组织设计针对性不强,部分工程无节能施工方案或内容不齐全。二是质量管理资料质量员、项目经理代签字的现象依然存在,弄虚作假。三是一些工地同条件试块不按规范要求放置在施工想现场;钢筋绑扎不规范,不符合抗震规范要求。四是建筑节能施工和措施不到位,有的未按要求进行建筑节能施工。五是工程质量通病依然存在,细部做法不够精细。

四、下一步打算

通过自查,我们充分认识到了我县建筑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这为我们开展下步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下一步,我们将本着促进我县建筑市场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行政执法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各项制度是执法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保证,是执法人员行为的指导,促进执法工作顺利开展。

2、加大处罚力度,促进行业规范。从业单位、人员对各种规范标准的自律意识淡薄,是造成违法违规案件发生的重要因素。今后,仍将对一再提醒或不应出现的质量病害在实

际施工中因采取控制措施不力或由质量意识淡薄所造成的违法违规事件一经查处要进行重罚,彻底改观“大毛病”没有,“小毛病”不断现象。

3、从严执法,强化联动。进一步强化联动执法,继续和安监、质监等单位联合,加强信息沟通,规范建设各方行为,有效遏止违规行为。一是重点查处建设单位规避监管和违规施工等行为;二是重点查处施工单位串标、围标、以不正当行为承揽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等行为;三是重点查处注册建造师挂靠、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群体上访事件的行为,坚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强化不良行为记录。四是重点查处施工监理单位项目部人员不到岗、无证上岗、不履责等行为,以及对质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监理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行为;五是严格推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制度,所有建筑工程必须按规定缴纳“民工工资保证金”,方可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4、认真摸底排查,扎实清欠。一是针对举报投诉,对辖区内用人单位搞好摸底排查,进行普法宣传,发现违规行为及时解决。二是进一步加大清欠力度,对部分证据不足但仍能采取调查取证办法的,进一步调查寻找证据;对没有书面证据但能找到拖欠包工头或建筑单位的,尽量加以解决。对恶意拖欠的用人单位严肃处理,避免农民工投诉拖欠工资案件集中到年底上访的现象。

5、严查市场行为,规范建筑市场。加强查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监理人员不到位管理不到位情况。建设单位在未办妥土地、规划等手续,未领取施工许可证开工建设情况,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

施工股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八日

关于开展质量安全大检查的通知 篇5

关于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

全大检查的通知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维护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根据我县建筑业工作的总体部署,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1年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县范围内所有在建工程项目。

二、检查步骤

本次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从2011年3月7日开始,到3月21日结束。检查主要分集中检查、整改和验收三个阶段。集中检查阶段:集中检查阶段(3月7日--3月14日)主要采取听汇报、查看工程现场、审查工程资料、反馈工程检查情况等方式进行。根据检查情况,检查组通报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整改阶段:各企业根据检查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严格监督项目部整改。整改验收阶段(3月14日--3月21日)检查组将对各公司项目部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三、检查内容

(一)建设单位

1、法定建设程序办理情况:基本建设手续办理是否及

时、齐全;

2、是否进行了施工图审查,是否按照审查修改后的施工图进行施工;

(二)施工单位

1、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情况。

2、安全生产。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考核制度;是否按照要求配备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做到了持证上岗并人证相符;脚手架搭设是否编制了专项施工方案,脚手架搭设是否符合规范、及时、到位;工程是否使用了省、市备案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了封闭、防护; “四口”及“临边”防护是否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是否达到了“三级配电两级保护”标准,各种配电箱是否是备案产品;施工现场使用的起重机械设备是否按要求办理了产权登记备案和使用检测手续;是否编制专项拆装方案并按照方案进行拆装,拆装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安全技术资料是否编制规范、齐全、真实,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分类归档。

3、文明施工。施工现场是否按照规定设置了围档、质量安全标语、各种警示牌、大门、值班室,临时设施、“六牌两图”和“两栏一报”等设置是否齐全。

4、工程实体质量和技术资料。是否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法规、规范、标准,是否有完善的质保体系且运行良好,是否有事实存在的工程质量投诉,技术资料资料是

否真实、齐全。

5、节能及新型墙体节能材料使用情况

是否按照要求使用了新型建筑墙体节能材料,使用情况是否达到了规定比例。使用的各种材料是否按照规定取得省市认定证书和备案证明,是否按照规定进行了复验和抽检,结果是否合格。建筑节能审查是否合格,是否按照图纸施工。

6、劳动队伍是否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是否与劳务工人签定了规范有效的劳务合同。

7、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情况

建设单位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有无拖欠问题(以工程款拨付单据为准)。施工单位是否建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制度,有无拖欠问题,工资发放情况,工资备案情况(以工资发放备案证明为准)。

(三)监理单位

监理单位是否按照要求配备了相应监理人员,监理行为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对企业安全生产是否履行了监管职责,监理技术资料整理是否规范、真实。

四、检查处理程序:

根据检查情况,对存在问题的企业和建设项目给予限期整改、停工整改,凡受停工整改的项目一律给予相应经济处罚,企业记不良记录一次,项目经理给予扣分处理,对此次检查中存在较严重问题的企业和项目部实行挂牌督办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跟踪治理。

五、检查人员

本次检查由分管局长带队,工程管理、质量监督、监理、安监等有关人员参加。

六、有关要求

各施工、监理、安装(拆卸)负责人必须高度重视,把第一季度建筑市场质量安全大检查工作放在当前最重要位置,公司有关负责人、项目经理及有关人员必须切实履行各自职责,采取强有力措施,切实抓好、做细、做实,抓出成效。各单位尤其是施工总承包企业要依据通知要求,积极做好迎接检查的各项准备。

二O一一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