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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通知范文

发表时间:2023-04-10

督查通知范文9篇。

督查通知范文 篇1

各乡镇文广站:

为全面了解乡镇综合文化站、农家书屋管理和使用情况,确保文化民生工程有效实施,经研究,区文广新局将于近期对以上工作进行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XXXX年10月下旬,具体督查时间由各小组自行安排。

本次督查共分3个组,具体分组如下:

督查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固镇镇、罗集乡、丁集镇。

督查江家店镇、徐集镇、石板冲乡、苏埠镇、青山乡、平桥乡、城南镇。

督查分路口镇、狮子岗乡、石婆店镇、独山镇、西河口乡、韩摆渡镇。

1、乡镇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各乡镇综合文化站主要查看“三室一厅”(图书报刊阅览室、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室、文化科技培训室、多功能活动厅)免费开放活动的相应材料、照片、宣传栏更换以及开展文化活动等情况。

2、农家书屋。每个乡镇随机抽查2-3个农家书屋,主要查看农家书屋正常开放、管理制度、图书分类上架、借阅登记、读书活动开展等情况的'相应材料和照片。

此次督查结果将作为乡镇文广站年终考评重要依据之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围绕督查内容,及时补缺补差,做好督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认真总结综合文化站免费开放、农家书屋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文字材料交督查组带回。

督查通知范文 篇2

为做好秋季开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迅速步入正轨,切实做到“教师按时到岗、学生全部到校、学校按时上课、开学平安稳定”的总体要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决定对20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 “听、看、访、查、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目标:

(一)学生入学确保零辍学。全县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扶贫对象子女到校工作,认真做好所辖学区内学生的巩固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责任,确保学校学生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坚持依法劝学,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二)规范收费确保零违规。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和高中收费各项政策,按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违规代收费,收费项目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三)按时开学确保零迟误。教职工按时到岗参加暑期集训。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按新课表上课,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勤服务到位,校园环境整洁。

(四)师生安全确保零事故。各校(园)要做到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得力,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组织培训情况。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要精心组织教师暑假培训,8月27日报到,28日、29日培训。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整改的通知》、《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中去。二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依法执教水平。三是开展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专题培训。在集训中,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湖北省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4号)、《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巴纪文[2016]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本次督查将把培训过程和实效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二)督查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要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27日按时到岗,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要说明情况,对旷工的要按要求上报,予以严肃处理。

(三)督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切实保证全部入学,狠抓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重点要做好起始年级学生的入学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小升初招生方案,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小学升入初中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的权利。各中小学认真填写《巴东县2016年秋季中小学(园)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四)督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情况。督查各中小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督促各校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16〕5号)所列15项指标和5个刚性指标有关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认真开展自查,对办学基本条件尚未达标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缺一补一、以评促建的要求,分校、分项目进行整改,切实落实整改所需资金、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具体问题,认真准备迎评材料,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确保2016年10月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合格。

(五)督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中小学(职中)要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整理好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及报道,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好接受教育部、省、州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对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严厉问责、追责。

(六)督查督学责任区的落实情况。督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是否落实(褪色要更换),督导员、责任督学是否到学校监督、检查、指导开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暑期教师集训活动。

(七)督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一是督促开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情况。重点督查教师对学生暑假作业的检查情况, 9月1日按课表上课。开学前要召开班主任、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会,制定出各类工作计划等情况,确保校(园)工作迅速步入正轨。二是督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三是督查学籍管理情况。按照省、州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规范学生异动手续。异动学生必须认真落实来往去向,并办理转出、接收等手续,同时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四是督查常规教学情况。督促学校要认真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全面、全程、全员抓质量的局面。五是督查招生情况。督查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是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存在跨地区招生、平台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控制线下招生情况。六是督促学校认真收看《开学第一课》情况。认真组织新学期入学教育,上好新学期第一课。七是督查违规教育行为。重点督查幼儿园不得征订教材,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教职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行为。

(八)督查规范教育收费情况。一是督查“两免一补”实施情况。二是督查高中学校新收费政策和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三是督查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必须公示)。四是督查教育收费的公示情况(含零公示)。

(九)督查各校(园)开学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中小学校(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校(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对校舍、围墙、水电等设施设备认真检查,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校舍、食堂、压力容器、液化气瓶、学校在建工程、水陆交通、危化物品、防火、防盗、防震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工作。特别注意做好学校军训及校外活动的防暑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督查学校“亲情小屋”及全面改薄建设情况。要深入项目学校逐项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全面改薄年度任务,尤其是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完成情况,确保验收合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亲情小屋”的工程计划,确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十一)督查各功能室运用及维护管理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和“班班通 ”的维护、整理、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体美教室及器材保管室是否被挤占,切实落实“建、管、用”责任,迎接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验收。

(十二)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情况。检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配送模式的运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督查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履职尽责工作的具体举措,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情况;以学生、家长等直接服务对象为主,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相应的整改方案情况;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第二阶段相关档案建设情况。

实行“局领导包片包校、股室联系乡镇”制度。各股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联系乡镇的秋季开学工作。

督查通知范文 篇3

各县区教育局,胜利教育管理中心,济军基地教育处,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营港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的通知》(鲁教督函〔20xx〕1号,见附件),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拟于2月27日至3月3日,开展春季开学专项督导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精心组织。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牵头,根据督查重点内容明确职责、密切协调,确保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二、抓好自查总结。该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按照省教育厅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进行全面自查和总结,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对我省进行督导检查的准备工作。各县区、市属各职业院校、局属各学校务于2月27日上午10点前将自查报告(加盖单位公章)及电子版报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邮箱:,联系电话:xxxxxx,联系人:李xx)。

三、市级督查。市教育局将在各单位自查基础上,适时组织督查(局属学校必查,重点督查学校安全工作)。

督查通知范文 篇4

消防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防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消防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字第号字第号字第号

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业主/承租人(使用人):/业主/承租人(使用人):/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我司消防安全检查人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你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下列行为:□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彩钢板建筑采用聚苯乙烯为夹心材料搭建;□3、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未经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章用火用电;□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配置完善并保持完好有效;□5、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7、□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8、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认真按照《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我司。逾期未整改,我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报送广州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重点科。如果造成火灾或者事故,导致任何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安全检查员(签字):公司二0一年月日附件:安全隐患实拍效果图一式三联,此联存档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我司消防安全检查人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你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下列行为:□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2、彩钢板建筑采用聚苯乙烯为夹心材料搭建;□3、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未经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章用火用电;□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配置完善并保持完好有效;□5、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7、□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8、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认真按照《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我司。逾期未整改,我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报送广州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重点科。如果造成火灾或者事故,导致任何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安全检查员(签字):公司二0一年月日附件:安全隐患实拍效果图一式三联,此联交检查单位地址:使用性质:建筑面积: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管理规定》,我司消防安全检查人员于年月日对你单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你有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下列行为:

□1、□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2、彩钢板建筑采用聚苯乙烯为夹心材料搭建;□3、生产经营和人员住宿未经防火分隔、□违规设置员工宿舍、□违章用火用电;

□4、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未配置完善并保持完好有效;

□5、擅自□停用、□拆除消防设施、器材;□6、□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7、□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8、其他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请认真按照《中华人员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要求,及时进行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在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书面告知我司。逾期未整改,我司将根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报送广州市公安消防局防火监督处重点科。如果造成火灾或者事故,导致任何人员或财产损失的,一切后果由你单位自行承担。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安全检查员(签字):

公司

二0一年月日

附件:安全隐患实拍效果图

一式三联,此联交被检查单位

督查通知范文 篇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xx〕2xx号)要求,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定于20xx年5月至8月在全国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30号,以下简称《意见》)精神,深入查找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切实排查整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提升安全监管工作整体水平,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推动全国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地方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运输企业宣传学习《意见》的情况;

(二)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意见》贯彻实施意见、重点工作任务分工方案以及相关配套措施或制度的'情况;

(三)各地区按照《意见》的部署,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安全工作的总体情况;

(四)各地区推动贯彻落实《意见》的有效做法和经验;

(五)各地区当前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形势分析研判及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

(一)各地自查阶段(5~6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要立即组织本地区开展检查督查活动,及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6月28日前以省级安委会文件形式将自查报告及电子文档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二)抽查检查阶段(5月中旬~6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派出检查组,对各地区情况进行抽查和暗访检查,并通报各地区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集中督查阶段(7~8月)。

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牵头组织督查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公安部、监察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人员以及相关专家组成(具体事项另行通知),集中对各地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结束后向当地人民政府反馈督查意见。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省(区、市)要高度重视此次道路交通安全专项督查,结合实际迅速制定本地区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的自查方案和督查方案,认真开展实地检查和现场督查。

(二)典型引导,务求实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改进工作方法,力争通过此次专项督查,树立一批贯彻落实《意见》的示范部门和单位、示范运输企业和先进个人,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坚决避免走过场、搞形式。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的原则,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形势分析全面、问题查找深入、措施积极有效,不断提升道路安全整体水平。

(四)统筹兼顾,推动工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做到统筹兼顾,将督查工作与“打非治违”行动、“道路客运安全年”活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以及事故责任查处落实等工作相结合,全面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能力,夯实道路交通安全基础。

督查通知范文 篇6

为做好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确保新学期开学工作平安有序,迅速步入正轨,切实做到“教师按时到岗、学生全部到校、学校按时上课、开学平安稳定”的总体要求。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县教育局决定对20xx年秋季开学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8月31日至9月3日

二、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工作采取 “听、看、访、查、谈”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工作目标:

(一)学生入学确保零辍学。全县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精准扶贫对象子女到校工作,认真做好所辖学区内学生的巩固工作,全面落实义务教育责任,确保学校学生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坚持依法劝学,依法控制学生辍学。

(二)规范收费确保零违规。严格执行义务教育保障新机制和高中收费各项政策,按标准收费,无自立项目、超范围、超标准收费,无违规代收费,收费项目公开、程序规范、手续完备。

(三)按时开学确保零迟误。教职工按时到岗参加暑期集训。8月31日组织学生报名,9月1日按新课表上课,各项工作步入正轨,后勤服务到位,校园环境整洁。

(四)师生安全确保零事故。各校(园)要做到安全责任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安全隐患排查得力,教学设备设施完好,师生饮食安全卫生。

四、督查内容:

(一)督查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组织培训情况。各乡镇中心学校、中小学(园)要精心组织教师暑假培训,8月27日报到,28日、29日培训。一是开展业务知识学习。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自查整改的通知》、《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落实到教育教学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中去。二是开展教师职业道德、法律法规知识等方面的培训。进行规范办学行为教育,坚决杜绝有偿家教和推销教辅资料从中牟取利益的行为。努力提高教师教书育人、依法执教水平。三是开展严守政治规矩,严明政治纪律专题培训。在集训中,各校(园)要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湖北省实施细则(试行)》和《教育部关于印发的通知》(教监[20xx]4号)、《中共巴东县纪委 巴东县监察局关于禁止违规操办“升学宴”“谢师宴”的通知》(巴纪文[20xx]44号)等文件精神,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师生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高度一致,增强政治敏感性和政治鉴别力。本次督查将把培训过程和实效作为重点督查内容。

(二)督查各中小学校教职工到岗情况。教职工要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8月27日按时到岗,对没有在规定时间到岗的要说明情况,对旷工的要按要求上报,予以严肃处理。

(三)督查学生到校情况。对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要切实保证全部入学,狠抓巩固率达到国家标准。重点要做好起始年级学生的入学工作,科学制定本地小升初招生方案,合理划定招生区域,并全面公开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努力营造小学升入初中公平公正的招生环境;要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学习的权利。各中小学认真填写《巴东县20xx年秋季中小学(园)学生入学情况统计表》,并于9月6日前报县教育局基教股。

(四)督查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创建情况。督查各中小学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基本条件达到省定标准。要督促各校按照《湖北省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方案》(鄂政督〔20xx〕5号)所列15项指标和5个刚性指标有关要求,对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条件认真开展自查,对办学基本条件尚未达标的义务教育学校,要按照缺一补一、以评促建的要求,分校、分项目进行整改,切实落实整改所需资金、校舍、师资、设施设备等具体问题,认真准备迎评材料,确保所有义务教育学校达到省定办学基本标准,确保20xx年10月接受省级督导评估验收合格。

(五)督查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情况。中小学(职中)要利用开学典礼、开学第一课、班会课等多形式、多层次的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活动,加强校园欺凌治理的人防、物防、技防建设,全面完善校内防控体系,全面贯彻落实《湖北省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整理好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及报道,并按时上报相关材料,做好接受教育部、省、州专项督查的准备工作。对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发生校园欺凌事件的,将严厉问责、追责。

(六)督查督学责任区的落实情况。督查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民办教育机构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全覆盖是否落实(褪色要更换),督导员、责任督学是否到学校监督、检查、指导开学工作、教育教学工作和暑期教师集训活动。

(七)督查中小学规范办学行为情况。一是督促开学工作迅速步入正轨情况。重点督查教师对学生暑假作业的检查情况, 9月1日按课表上课。开学前要召开班主任、后勤管理等部门工作会,制定出各类工作计划等情况,确保校(园)工作迅速步入正轨。二是督查严格执行课程计划情况。开齐课程,开足课时,科学安()排作息时间,严格控制学生在校活动总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规范办学行为。三是督查学籍管理情况。按照省、州有关学籍管理的规定,规范学生异动手续。异动学生必须认真落实来往去向,并办理转出、接收等手续,同时在教育局基教股备案。四是督查常规教学情况。督促学校要认真学习《巴东县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实施细则》,形成全面、全程、全员抓质量的局面。五是督查招生情况。督查义务教育学段招生是否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普通高中招生是否严格执行招生计划,是否存在跨地区招生、平台外招生、超计划招生、控制线下招生情况。六是督促学校认真收看《开学第一课》情况。认真组织新学期入学教育,上好新学期第一课。七是督查违规教育行为。重点督查幼儿园不得征订教材,防止幼儿园“小学化”倾向;教职工是否存在有偿家教、有偿补课、有偿托管行为。

(八)督查规范教育收费情况。一是督查“两免一补”实施情况。二是督查高中学校新收费政策和资助政策的执行情况。三是督查学前教育收费政策的执行情况(必须公示)。四是督查教育收费的公示情况(含零公示)。

(九)督查各校(园)开学安全管理情况。督促中小学校(园)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管理责任,不断推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重点督促校(园)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和校舍安全工作。对校舍、围墙、水电等设施设备认真检查,督促学校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一步加强师生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以校舍、食堂、压力容器、液化气瓶、学校在建工程、水陆交通、危化物品、防火、防盗、防震为重点,扎实做好隐患排查、整改、销号工作。特别注意做好学校军训及校外活动的防暑工作,确保学生人身安全。

(十)督查学校“亲情小屋”及全面改薄建设情况。要深入项目学校逐项检查,督促学校按要求完成项目建设和全面改薄年度任务,尤其是幼儿园新建、改扩建项目的完成情况,确保验收合格。义务教育学校做好“亲情小屋”的工程计划,确保9月30日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十一)督查各功能室运用及维护管理情况。重点督查中小学实验教学管理和“班班通 ”的维护、整理、使用情况。多媒体教室、计算机教室、实验室、图书室、音体美教室及器材保管室是否被挤占,切实落实“建、管、用”责任,迎接湖北省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验收。

(十二)督查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情况。检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供餐、企业配送模式的运营、规范食堂食材采购行为和“食品安全进校园”活动开展情况。

(十三)督查履职尽责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督查各单位以问题为导向,开展履职尽责工作的具体举措,追责问责典型案例,信息报送及对外宣传等工作情况;以学生、家长等直接服务对象为主,广泛收集社会各方面对教育系统履职尽责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相应的整改方案情况;接受履职尽责督促检查第二阶段相关档案建设情况。

五、督查人员安排

实行“局领导包片包校、股室联系乡镇”制度。各股室在分管领导的指导下,负责联系乡镇的秋季开学工作。

督查通知范文 篇7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有关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的要求以及国务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部署,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决定于20xx年四季度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及重点

按照联席会议《关于做好20xx年减轻企业负担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xx〕11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涉企收费清理整治相关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运行〔20xx〕149号),以及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清理规范工作的通知》(财税〔20xx〕45号)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清理和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价格〔20xx〕1963号)的要求,开展的工作(包括制定方案、印发文件、组织会议、开展督查等)、取得的成效、存在的不足以及下一步的工作考虑。督查重点是:

(一)建立涉企收费清单制度情况

1.已公布的涉企收费清单的类型、项目数量、公布时间等。

2.已公布的涉企收费清单是否涵盖本地区实施的全部收费项目,是否形成统一规范的格式,是否建立常态化公示机制。

3.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清理及清单制定情况,清单涉及的部门、类型、项目数量及公布的时间。

(二)落实惠企减负措施及成效

1.落实国家出台的减税降费措施情况及成效,每年减轻企业负担的数额。

2.本地区采取的`取消、减免、放开收费及其他政策措施情况,每年减轻企业负担数额。

(三)清理规范重点领域涉企收费情况

1.清理与行政职权挂钩的中介收费情况,取消依托行政职权开展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数量。

2.推动行业协会和行政机关脱钩情况,规范行业协会涉企收费情况。

3.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情况,包括建立进出口环节收费目录清单、加强收费检查和反垄断执法、深化进出口服务市场化改革和落实已出台的政策措施等方面情况。

4.清理规范银行涉企收费情况。

(四)整治涉企乱收费、乱摊派情况

1.建立企业举报和查处机制情况。

2.接到企业投诉案件数量以及企业反映的主要问题。

3.查处、曝光案件的数量和整改结果,相关典型案件情况。

4.依托审计工作查出的违规收费情况和处理结果。

(五)减轻企业负担机制体制建设情况

1.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机制建设和组织保障情况。

2.开展企业负担调查评估工作情况。

3.建立案件督办制度情况。

4.减轻企业负担政策宣传情况。

5.减轻企业负担法制建设情况。

二、督查步骤及形式

本次督查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到20xx年12月底结束,分为全面自查、实地督查、总结整改三个阶段。

(一)全面自查

1.请各地区在11月中旬前完成自查。

2.各地区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地区实际,对照督查重点和督查明细表逐项进行自查,确保各项内容都有相关的文件、数据和案例支撑。

3.要在自查中及时纠正各种加重企业负担的行为,对清单之外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按照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二)实地督查

1.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联席会议将组织若干督查组,对部分地区进行实地督查。

2.督查组将听取地方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有关部门的工作汇报;就督查内容逐一进行核查,查阅相关文件资料。

3.召开企业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听取企业意见;实地走访企业,查阅相关收费票据。

4.实地走访收费点。全流程逐个环节跟踪某项收费业务办理,记录核实企业反映的每一项收费和每一个问题。

5.对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督办的事项,相关省市要向督查组专题汇报整改结果。

6.对企业向联席会议办公室举报的问题,督查组将进行实地核查。

7.实地督查后,督查组将与当地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交换意见。

(三)总结整改

1.请各地区认真总结工作进展和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形成总结报告并填报有关调查表(见附件),于20xx年12月20日前报联席会议办公室。

2.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区要及时进行整改。属于违规收费的问题,要责令有关部门立即取消收费,及时退还已收取的费用。要建立跟踪落实和督促整改机制,确保取得实效。

3.强化问责机制,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地区和部门,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对查实的涉企乱收费、乱摊派行为,除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外,还要追究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督查工作结束后,联席会议将召开专题会议,全面总结清理整治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情况,审议督查报告,将有关情况报国务院,并择机向社会公布督查结果。

各地区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接到此通知后,要主动向所在省(区、市)人民政府报告,争取工作支持。

附件:督查明细表.doc

国务院减轻企业负担部际联席会议

(代 章)

督查通知范文 篇8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为加快推动我市文化产业发展,近期将对全市贯彻落实加快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以慈文广〔XXXX〕42号文件中《XXXX年度镇(街道)文化产业发展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内容为基础,重点督查:

1、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工作;

2、文化产业新增规限上企业调查排摸情况;

3、重点文化产业项目推进情况;

4、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进展情况及工作举措。

请各镇街道对照本次督查内容,认真开展自查,于11月15日前将有关情况以书面形式(电子稿)分别报送市委宣传部(邮箱:市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市文改办(邮箱:市文广局文化产业科)联系人:杨思思,联系电话:63812242。

慈溪市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于即日起至11月底组织督查组进行实地督查,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督查通知范文 篇9

各镇党委、人民政府,山腰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山腰盐场,区直各单位,石化产业开发建设公司、投资总公司、建设发展公司、石化工业区建设发展公司: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杜绝违反八项规定的问题发生,推动改进作风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根据泉州市委反腐办《关于开展八项规定贯彻落实情况专项监督检查的通知》(泉委反腐办〔XXXX〕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如下监督检查工作方案。

1.学习贯彻情况:学习贯彻中央、省、泉州市和区委反腐办落实八项规定的一系列文件精神、区两办关于《贯彻落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泉港委办发〔XXXX〕1号)的情况。

2.查找问题情况:对照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实施意见》开展检查的情况,特别是在公款吃喝、公款宴请、公款送礼、公款旅游或变相旅游、公车私用、参加高消费娱乐活动等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纠正查处违规违纪行为情况。

3.制度建设情况:主要是出台制度规定、改革措施,健全和加强长效管理制度的情况。

1.明察暗访。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对各高档酒店、礼品商行、大型商场、KTV娱乐场所和景区、公园、学校等重点场所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存在违规公款消费、公车私用的问题。

2.重点检查。在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对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3.专项检查。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检查活动,认真纠正接待费管理使用中违反政策规定的问题。

4.信访受理。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公布举报电话和电视曝光台等方式,受理群众投诉和举报。要密切关注网络舆情,积极发现和回应网络等媒体的曝光和监督,坚持依靠群众,认真受理群众举报和媒体曝光,拓宽案件线索来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一要落实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坚决克服各种等待观望、麻痹松懈、“避风头”的心理,增强落实八项规定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坚持负总责、亲自抓,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持之以恒抓好落实。

二要自查自纠。各部门各单位要把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纳入总体工作部署,认真开展对照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绩效管理和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

三要严肃查处。要加大惩戒力度,及时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投诉和举报。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特别是漠视规定、顶风违纪的行为,要综合运用行政问责、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手段进行严肃处理,并视情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要健全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不得弄虚作假,不得隐瞒不报,并针对自查自纠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突出问题,认真落实整改,着力建章立制,不断建立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长效工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