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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防溺水简短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19

夏季防溺水简短通知4篇。

无论我们身处哪种生活场景,一般都会去看看最新的公告或通知。公告通知是事件大小不同的重要信息。以下是小编为您可能需要的夏季防溺水简短通知,为防遗忘,建议你收藏本页!

夏季防溺水简短通知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溺水是造成中小学生(幼儿园)意外死亡的第一杀手。春季以后,天气逐渐变热,溺水又将进入高发季,希望广大家长务必增强安全意识和监护意识,切实承担起监护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给孩子传授相关知识和技能,不断加强孩子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孩子们的避险防灾和自救能力,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溺水事故很危险

家长要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不仅会使自己的生命受到侵害,还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难以挽回的后果。

2、监护职责要到位

家长切勿有“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要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时刻关注孩子的去向,引导和教育孩子不私自或结伴外出游泳或到渠边、河边、水坑边玩耍,同时互相监督,发现有相关危险行为,要及时向家长和老师汇报。

3、家庭教育很重要

家长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最好的学校。请各位家长对孩子加强预防溺水的安全教育,加强监管。

4、防溺水6不准

1、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2、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3、不准在无大人带队的情况下游泳;

4、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5、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

6、不准不会水性的学生擅自下水施救。

学习自救方法

5、学习自救方法

亲爱的家长朋友,安全无小事,让我们携起手来,在孩子的心中筑起一道安全防线吧!

夏季防溺水简短通知 篇2

各学院、各班级:

为严肃校纪校规,保护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现就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学生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同学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老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措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的“四不准”规定,违者后果自负。

二、学生违反学校规定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属违纪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安徽工程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违纪处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对私自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召集其他同学到校内外江河湖塘等水域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因结伴游泳造成伤害事故的,对召集游泳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对一道游泳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Www.dsBJ1.Com 读书笔记吧】

三、若发现同学有去游泳的动向或正在游泳,知情者应当及时报告学校并予以劝阻。

四、各学院、各班级要及时传达本通知精神,针对芜湖市水域众多、水文复杂等情况,开展一次防溺水安全教育专题活动,提高每一个学生的防溺水安全意识。

学生处

20xx年5月4日

夏季防溺水简短通知 篇3

尊敬的各位家长:

大家好!随着天气的逐渐转暖,孩子不管在家里还是在户外,玩水和游泳的机会都逐渐增加。在此特别提醒各位家长,孩子的溺水其实是无声的,而且发生是非常迅速的。所以大家一定要警醒,千万不要大意。

“生命高于天”,生命只有一次,为确保幼儿的生命安全,远离溺水,将“防溺水”教育落到实处,引守幼儿时刻牢记“珍爱生命,谨防溺水的重要性。

1、家长根据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监管好孩子入园前、离园后在家的时间。

2、充分认识溺水事故的危害性。根据自己孩子的身心特点,选择正确的家庭教育方式,让孩子能深刻认识到溺水事故的危害,从而避免溺水事故的发生。

3、禁止孩子私自下水游泳、玩耍;教育孩子不准擅自与小朋友结伴游泳、水中嬉戏。

4、教育孩子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到江边、并边、池塘边、溪流边嬉水不到没有安全保障的水边游玩。

5、与孩子一起学习掌握一定的防溺水自护自救的知识。

孩子是每一个家庭的希望,请家长一定要高度重视,监护到位。严防溺水等疫情防控期间,家长尽量不要带幼儿外出,如果外出务必做好幼儿安全教育及安全防护。居家期间,确保幼儿在自己视线范围内,保障幼儿安全,警惕幼儿溺水!家长要对孩子的健康安全,监护起到绝对的负责,让我们家园联手为孩子的安全保驾护航,做好幼儿防溺水安全教育。

夏季防溺水简短通知 篇4

各学区、直属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溺水是导致中小学生非正常死亡的第一杀手,天气逐渐转暖,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又进入高发期。为有效防范学生溺水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全面落实学校防溺水教育主体责任,推动落实家长(监护人)安全责任,预防和减少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开展“20xx年全县中小学生(幼儿)预防溺水专题教育”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加强防溺水宣传教育工作

各学区各校要认真总结近年来防溺水教育的成功经验,分析学生溺水事故发生的基本规律,找准教育的重点时段、重点人群,强化安全意识,提高防范技能。要将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计划,做到方案、内容、时间“三落实”,坚持每两周开展一次防溺水主题教育活动。要认真完成“六有”暨校园醒目处有张贴防溺水宣传标语(或电子显示屏有宣传防溺水警示语);校园安全宣传栏(橱窗)有刊载图文并茂的防溺水宣传内容;每日放学前有播放安全提示教育音频;校园及周边河流、池塘边上有设置警示牌及防护设施;防溺水专项台账有新居民子女、留守儿童花名册;有危险水域隐患信息库。要重点教育学生做到“六不”暨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

二、全面落实防溺水各项工作的要求

各学区各校务必要把《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发放到位,提醒家长加强对子女的安全监管,要求家长认真阅读并在回执上签字后由学校统一回收保管,回收率要达到100%。要继续深入开展“学生安全千万家”教师家访活动,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要求,发动教师努力克服部分学生家长休息时间不固定、学生居住地偏远、家长不配合等困难,进村入户提醒家长加强子女安全教育管理,扎实做好家访工作。家访要达到100%覆盖,并做好建档备案工作。县教育局将于6月底开展专项检查,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以及没有开展教师家访活动、没有发放《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的学校及主要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健全完善防溺水部门联合机制

各学校要积极主动与当地乡镇沟通协调,争取当地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支持,在可能发生溺水事故的水塘、水渠、河流、水库等危险地段设立防溺水警示牌、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特别容易发生溺水的水域要设置救生器材;聘请义务监管员(志愿者)在关键时段对重点危险水域进行巡护,对有玩水苗头和下水游玩的学生及时予以制止;提醒池塘、水库管理者落实好防溺水的相关措施,切实承担起安全责任;通过张贴宣传画、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的良好氛围。

四、积极强化防溺水信息报送

凡学生发生溺亡事故的,学校应工作第一时间向县教育局和当地政府报告。事故处理结束后,学校要及时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分析、处理结果以及今后改进工作的措施等材料以书面形式报送县教育局。各学区、直属学校要对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6月底、9月底分两次将总结材料报送县教育局学生(安全)科。

苍南县教育局

20xx年5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