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范文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通知范文吧 > 实用资料 > 导航

通知加强

发表时间:2023-01-14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1500字。

是平日的办公事务处理中,我们对公告和通知毫不陌生。公告通知一般宣布的都是大事项和法定事项。公告通知的格式规范是什么样的呢?通知范文吧的编辑收集并整理了“通知打加强针范文”,欢迎大家参考阅读。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1】

各中心校、区直学校:

为进一步发挥校园警务室在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整治,创建“星级平安校园”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按照教育厅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校园警务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规范校园警务室建设的认识

校园警务室是学校安全的第一道关口,是向外展示的“窗口”。开展校园警务室规范建设是新时期密切警校联系,形成校园安保合力,夯实学校安保基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及时处置校园及周边的各类突发事件,有效保护师生人身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创建“平安校园”的新举措。因此,各校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校园警务室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校园警务室的规范建设。

二、切实加强校园警务室的规范建设

校园警务室建设,全区范围要做到名称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装备配备统一、警务公开栏标准统一、工作职责统一。

一、名称统一。室外挂“xx学校校园警务室”的牌子。

二、外观标识统一。有警徽标牌,统一喷涂蓝白色(具体联系当地派出所)。

三、装备配备统一。标配为电警棍、金属探测仪、警用钢叉、对讲机、防割手套、防刺背心、一键式报警器、视频监控、钢盔、武装带。

四、公开栏标准统一。后附试样尺寸。

五、工作职责统一。

室内制度上墙(含教育部关于加强校园管理的六项规定,公安部校园管理八条措施,学校保安等工作职责,外来人员入校接待流程、护校队制度等)

工作有记录(包括值班交接记录,巡查记录,外来人员、外来车辆检查登记记录、视频监控使用记录等)

有通讯电话、报警电话号码、校园通讯录,学校保安相关信息(包括最基本的照片、姓名、联系电话)。

学校专职保安统一着装制服,全天候值班,在上下学时段持警械在校门口执勤。

三、及时整改规范。

20xx年,以群立小学和四中警务室为校准,全区学校幼儿园规范了警务室建设,达到了良好的使用效果。经多年使用,部分学校警务室存在房屋损坏、颜色脱落,警徽标志损坏、公开栏破损、部分警械超过使用年限、室内上墙资料陈旧破损等现象。新建、改建学校尚未按照标准建设警务室。各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按照公安部门建设标准要求,积极联系当地派出所进行指导,扎实开展警务室规范建设活动,确保于9月30日前建设到位,确保校园警务室能够正常开展工作。

区教育局将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合格校园警务室建设,并于9月底督导验收。

xxxx

20xx.9.9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2】

各直属学校(单位)、镇(街道)教办、初级中学、中心小学、幼儿园、民工子弟(民办)学校、完小及教学点:

根据宁波市公安局、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进一步深入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标准

按照美观、协调、实用、节约的原则,奉化区校园警务联络室做到“五统一”:外观标识统一,装备配备统一,警务公开统一,规章制度统一,工作台账统一。

(一)外墙设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外观标识参照公安派出所社区警务室建设标准执行。外墙基本颜色为(上下沿)警蓝和(中间)白色,其中上沿统一标挂“校园警务”4字,“校园警务”4字中间悬挂警徽,警蓝底白字。

(二)名称设置。

悬挂“宁波市公安局奉化分局xx派出所xx学校警务联络室”的标示标牌,警蓝底白字。

(三)装备配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统一配备装备器材柜,按照在岗保安“人手一套”要求,至少配足配齐保安防护器械(具体见附件1)。学生上下学“高峰勤务”时段,校园保安须配带“五件套”:钢盔、武装带、防刺背心、警棍、自卫喷雾催泪罐。警务室要安装一键式紧急报警装置、固定电话,紧急报警装置应与属地公安派出所联网,并定期试用。所有视频监控保持完好有效,图像存储时间须达到30天以上,时间误差不超过30秒。有条件的学校,推广安装校园智能访客系统。要在警务联络室外适当位置设立警务宣传栏,定期公布辖区治安形势,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法律法规等。(警务宣传栏)

(四)制度设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应在醒目位置张贴《警务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法制副校长、学校安全校长、安保主任、保安人员的照片、姓名、职务、电话。其他制度保持不变,即保安岗位职责、保安工作要求、保安工作流程、学校治安管理制度、来客来访登记制度、应急预案流程、消防安全制度等。悬挂的警务公示牌、岗位职责、规章制度等均要以警蓝和白色为主色调。

(五)灯箱设置。

校园警务联络室外墙醒目位置悬挂灯箱,以警蓝和白色为主色调,标有警徽。

二、工作要求

推动警校联动,设立校园警务联络室是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有效威慑违法分子,切实保障师生安全的有力举措。各教办、中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认识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肩负起维护校园安全的责任,积极参与支持校园警务联络室建设工作。

有条件的,新建的和今后创建警务联络室规范化建设的学校要求全部完成深入改造;其他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墙设置外,名称设置、装备配置、制度设置、灯箱设置请尽快落实,确保在20xx年底完成改造。

xxx教育局

20xx年9月7日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3】

各县(市)局、各直属所、州局机关各科室:

为确保车辆的安全,预防车辆事故发生,对车辆安全管理工作,务必引起高度重视,加强车辆和驾驶人员管理,确保全州质监系统车辆安全行驶,现将加强车辆安全管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日常检查及维护,消除事故隐患。各单位要迅即对所有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所有驾驶员要进行一次行车安全教育。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专任司机应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二、严格管理,落实车辆安全责任。对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调度。不得擅自将车辆交与他人驾驶,不得擅自出车,严禁公车私用。各县(市)局分管领导和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管理职责,严防因管理不到位而发生行车安全事故。

三、加强学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克服麻痹思想。各单位应加强驾驶员的交通法规学习,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辆安全常识。通过学习,进一步增强驾驶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养成驾驶员服从公安交警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指挥的良好习惯养成驾,努力努力避免各类车辆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针对已经发生的各类车辆安全事故,在全体驾驶人员中进行举一反三的安全事故警示教育,真正做到警钟长鸣,防患于未然。驾驶员要服从管理和调度,遵守交通规则,精心爱护车辆,礼貌行车,不开“霸王车”、疲劳车、带病车,严禁酒后开车。

四、严格控制长途用,进一步规范长途用车。有公交能到达地方一般不要派车,凡需要用长途车的,事前应合理安排驾驶员,并对车辆发动机、转向、制动、灯光和轮胎等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凡长途用车,必须使用安全带。驾驶员不系安全带的,乘坐人员有权拒乘;前排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的,驾驶员有权拒载。凡长途用车两百公里以上的,必须请示州局主管领导批准后才能出车。

五、严禁非驾驶员驾驶公车执行公务,严禁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以任何借口独自驾驶公车外出,严禁将车辆交由非专职驾驶人员使用,严禁公车私用,严禁酒后驾车。凡违反规定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和当事人的责任。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4】

tV2288.com

 一、充分认识加强环评管理的重要意义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尤其是《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贵州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23〕2号)下发后,将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推到了一个全新的历史起点。在此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为指引,准确把握新时期环评管理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定位,积极探索新时期环评管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方法,认真实践新时期环评管理参与宏观决策的新途径,具有极为重要而紧迫的现实意义。

李克强副总理在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加强环境保护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大任务、加强环境保护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根本途径、加强环境保护是人民群众的迫切希望,同时强调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把环境保护作为稳增长转方式的重要抓手。栗战书书记在今年全省第三次项目建设现场观摩会上也明确要求,不能搞低水平重复建设,严格控制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产业,决不引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项目,坚决避免项目投产即破产、即被淘汰的问题。为此,各级环保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正确理解并处理好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环评管理作为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调节器的积极作用,以不断改善环境质量,从严控制两高一低建设项目为着眼点,切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二、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切实从源头上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开展规划环评是法律法规的要求,国家已明确规定将规划环评作为审批规划内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前置条件。对此,各级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有关规划管理、审批机关的沟通联系,强化规划环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并把好审查关,推动环境保护更好地参与宏观决策,推动建立由环保、发改、经信(工信)、科技、水利、商务等部门参与的规划环评联动机制,推动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动,大力推进各类开发区、产业园区及各类相关规划的环评工作,引导建设项目向产业园区聚集发展、集约发展,推动循环经济型产业园区建设,确保产业园区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步。在审查规划环评时,应高度重视单一行业、尤其是重污染行业过度聚集而骤增的环境压力,以及有色冶金、化工等重污染行业与药品、食品等轻工行业同园规划建设可能引发的交叉污染问题。对于毗邻城镇的各类产业园区,应尽可能规划在城镇的下风向和河流下游,并确保有一定的缓冲、保护范围,要结合当地城镇和新农村建设等相关规划,配合当地政府妥善解决好居民等敏感人群的搬迁安置,并合理避让各级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域。

三、严把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关,切实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保驾护航

(一)严格执行四个不批、三个严格的审批原则。坚决兑现七项承诺,坚持有保有压。对于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严格控制高能耗、高污染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对于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于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对于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一律不批;严格按照总量控制要求,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区域和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对于新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必须实行总量置换,确保区域总量不增加;对于改扩建建设项目,一律要求严格按照以新带老的原则同步解决原有的环境问题。严格并规范公众参与,不断探索并拓宽公众参与的渠道和形式,充分征求社会和公众的意见,切实推进环评工作的全过程公开透明。

(二)严格实行建设项目的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各级环保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制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范确定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类别,不得随意降低评价工作等级;要认真按照环保部和我厅关于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分级审批的相关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越权审批和违规审批。所有涉省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涉重金属污染、涉制浆工艺造纸等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须全部由省级及以上环保部门审批;所有涉热轧、冷轧工艺生产的钢铁加工项目等的环评文件,须全部由省级环保部门审批;所有外商投资项目,必须严格按照《环保部直接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3年本)》和《环保部委托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23年本)》的要求执行。凡越权审批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一律无效,必须经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三)严格重污染、高风险类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石化化工类建设项目,尤其是涉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建设项目除外),应按照进园区是原则、不进园区为例外的要求,尽可能进入依法合规设立的各类产业园区。应把环境风险评价作为环评管理的重要内容,并针对化学品的特性和污染物排放的防治要求进行环境风险评价、人群健康和社会风险评价等。应科学划定并切实落实符合规范要求的安全防护距离,并按规定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适时有效开展重污染、高风险类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后评价工作。

(四)严格涉环境敏感区域建设项目的环评审批。严格限制审批涉各级各类饮用水源保护区、生态功能保护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对于涉上述环境敏感区域的建设项目,在报送审批其环评文件前,须征得该环境敏感区域相应级别的主管部门的同意。此类项目建设须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工作。

对于涉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禁止违法、违规审批建设项目。对确实需要在饮用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实施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黔环函[2023]401号提出的严格控制在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种开发建设活动,确实需要且符合规定的开发建设项目,须在征得批准保护区的政府同级环保部门和县级政府同意的前提下方可实施的规定执行。对于红枫湖、百花湖饮用水源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黔府函[2023]408号和黔环发[2023]7号提出的凡在二级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须在征地所在县(市)区政府和省红枫湖百花湖水资源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后方可开展,并要单独制定环境保护和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方案报环保部门备案的规定执行。

对于涉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缓冲区,需占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不得破坏当地生态环境,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在自然保护区外围地带实施的建设项目,不得损害自然保护区内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承担涉及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单位必须具备自然保护专业方面的技术力量,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中要设专章或专题报告。在自然保护区外围保护地带建设但对自然保护区的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有不利影响的建设项目,除按现行国家和我省关于分级审批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外,须同时征得该自然保护区相应级别的主管部门和环保部门的同意。

四、加强环境保护三同时监督检查,严把建设项目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关

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环评审批部门和环境监察部门之间的协调联动管理机制,加强对建设项目三同时的全过程监管,切实做到建设之前快审批、建设过程勤检查、建成运行严监督,及时发现和查处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相悖的环境违法行为,严格控制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并应将三同时监督检查报告作为批准试生产和竣工环保验收的重要依据。按规定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的建设项目,在申请试生产时应同步提交施工期环境监理报告。加强试生产的现场检查,对未按要求建成环保设施和落实环保措施的建设项目,不得同意投入试生产。对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应分期、分阶段开展竣工环保验收。在项目建设、竣工环保验收过程中若存在不符合或擅自更改经批复的环评文件情形的,应组织对变更部分进行专题论证说明或编制环评变更文件,并报原审批机关确认或审批。严格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程序、组织和现场检查要求,凡不符合竣工环保验收条件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通过验收并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应责令停止试生产。竣工环保验收时,应重点审查污染物排放是否按规范监测达标,是否建立健全环保管理规章制度,并准确核定建设项目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污染防治设施处置能力等,为排污许可证和污染物总量控制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五、进一步规范环评机构资质管理

各级环保部门应按照环保部的相关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对辖区内开展环评工作的环评机构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应以资质、人员、质量为重点,采取现场检查、自查材料核查、日常工作质量考评等方式进行。对于存在工作质量差,管理松散,出借资质以及持证人员挂靠等违规问题的环评机构,应及时将相关情况报告我厅,我厅将组织核实确认,若情况属实,我厅将上报环保部并建议环保部对有关环评机构和人员进行严肃处理,着力从源头上确保环评文件的质量和水平。

六、落实五个强化,明晰各方责任

(一)强化各级环保部门的责任。各级环保部门应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开展工作,依照法定的程序和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和分级审批规定,准确把握审批原则,确保审批质量,杜绝越权审批、化整为零以及规避国家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的违规审批行为。同时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沟通,推动环评工作的早期介入、全过程参与,并全面推行方便、快捷和高效服务的环评审批机制。严格实行一个窗口受理和发文、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的标准化管理,做到文明办公,及时办结。三同时监督管理中应认真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无论是哪一级审批的建设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均必须认真履行三同时的现场监督管理职责。

(二)强化评估单位的责任。评估单位要恪守职责,不断加强机构和自身能力建设,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在选好专家的同时,要对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对于编制质量差难以支撑评价结论的环评文件一律要求重新编制,直至符合要求为止,否则一律不予出具评估意见。对于涉及敏感问题的建设项目,必须认真组织论证,有针对性地提出应对措施,并应明确提出建设项目是否可行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加强对从业人员政治、思想、道德、业务、作风等方面的建设,制定并完善项目评估终身追究约束机制,评估单位和评估负责人要对评估的结论负责,为环评审批把好技术审查关。

(三)强化环评机构的责任。环评机构要注重自身建设,依据相关政策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并紧密结合建设项目和区域环境实际开展环评工作,不断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及时为建设单位提供高质量的环评文件,并对环评结论负责。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职业道德建设,本着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开展环评工作,提出的环保措施既要高标准、严要求,更要可行,决不允许因经济利益驱动而丧失环评原则的情形出现。对于违规承接环评业务、弄虚作假、随意调改评价费用,转包或变相转包环评业务,转让和租借环评资质证书等行为,我厅将及时上报环保部,并视情节严重程度向环保部提出处罚建议。

(四)强化监测和调查单位的责任。要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监测和调查工作质量。承担环评现状监测、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的单位,要对监测或调查的结论负责。环评现状监测要真实反映建设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现状。在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或调查时,如发现建设项目地点变更、生产原料及产品变化、生产工艺或生产规模出现重大调整、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防护距离内的居(村)民未按规定搬迁、项目开工建设时间距离项目环评批复时间超过5年以上,以及其他严重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应停止验收监测或调查工作,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如实报告负责审批的环保部门。对于出具虚假数据和结论的,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五)强化企业的责任。企业既有保护环境的义务,也是依法履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责任主体,要本着对环境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在项目开工建设前要及时完成环评报批工作,在项目实施中要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要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并落实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对未经批准即擅自开工建设或投入试运行、建设过程中擅自作出重大变更、未经竣工环保验收即擅自投产等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通知打加强针范文【篇5】

各年级组、各班级:

冬季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做好冬季安全用电工作,关系到全校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为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加强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切实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确保我校消防安全工作持续稳定发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正常的教育教学工作秩序,现将冬季消防安全用电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在宿舍、办公室和教室内禁止私自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电热玻璃台板、电炉、红外线取暖器、电热褥(电热毯)、电热杯(锅)、电热水棒(电热水器)、电吹风、暖手宝等,教室内禁止使用电水壶。

2、离开宿舍及教室、办公室时,必须关闭切断室内的空调、取暖器、电脑、饮水机等用电设施设备电源,并进行检查后方可离开;

3、严禁在宿舍及教室、办公室私自乱拉乱搭电线和搭接电源电线、私自安装用电器。

4、在通电情况下,严禁将交流电器(如台灯、取暖器、充电器、接线板等)放在床上和易燃物品上

5、加强安全用电意识,一旦发现有破损、漏电、接头老化、发热或绝缘损坏、带电外露等问题,应及时断电并向相关部门汇报,由专业人员检查修理,禁止私自操作处理;

6、若电器设备在使用中发生过热现象或出现焦糊味时,应立即关闭电源;遇到电器设备起火,应先切断电源再灭火,

7、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用电方面的规章制度,如有特殊情况用电,必须得到学校相关部门的允许,否则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和责任由用电人自己承担。

州泰实验中学总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