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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15

行政通知范文1000字精选。

在每天的生活、工作中,大家对各类公告通知都有所了解吧。公告通知是向特定对象告知或传达的,要写好公告通知并不是一件多困难的事,以下是通知范文吧小编收集整理的“行政通知范文”,供大家借鉴和使用,希望大家分享!

行政通知范文【篇1】

现定于年月日时分在

公开(不公开)举行

行政许可事项的听证,请准时出席。

注意事项如下:

1.申请延期举行听证的,应在举行听证前向本行政机关书面提出,由本行政机关决定是否延期。

2.不按时参加听证并且未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3.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应当在听证举行前向本行政机关提交委托书及有关证明。

4.本案听证主持人为:记录人为。如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可在举行听证前向本行政机关书面提出,由本行政机关作出决定。

本行政机关地址:

(行政机关印章)

年月日

行政通知范文【篇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近几年来商品房买卖中存在的问题,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对1995年印发的《商品房购销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现将《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推行《示范文本》的意义,大力推广使用《示范文本》。近年来,消费者对商品房投诉较多,投诉的主要问题有:广告虚假、一房多售、面积缩水、质量低劣、延期交房、产权纠纷等。出现这些问题,有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的原因,也有合同不规范的原因。这些问题的出现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且也将影响到住房消费热点的形成。推行《示范文本》,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因合同缺款少项和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不确切,而出现显失公平和违法条款;有利于减少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促进合同纠纷的解决;有利于调动消费者的购房热情,促进住房消费,拉动经济增长。各地要以推行新的《示范文本》为契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切实解决老百姓购房的后顾之忧。

二、做好《示范文本》的分发工作,方便当事人领取。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工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协商指定《示范文本》的印刷单位,并负责监制。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可随时向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并缴纳工本费,其收费应当执行物价管理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要在2000年11月底前将贯彻、落实《示范文本》的情况上报建设部。建设部将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2000年年底前检查各地执行《示范文本》的情况。

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买卖合同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也可作为签约使用文本。签约之前,买受人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对合同条款及专业用词理解不一致的,可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咨询。

2.本合同所称商品房是指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并出售的房屋。

3.为体现合同双方的自愿原则,本合同文本中相关条款后都有空白行,供双方自行约定或补充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合同签订生效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4.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5.对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买卖双方不作约定时,应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在签订合同前,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应当由出卖人提供的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7.本合同条款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负责解释。

商品房买卖合同GF—2000—0171

合同编号:__________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

「委托代表人」「」姓名:______国籍: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编号为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

ideng_fB¥”指合同中作为地方货币单位的人民币元。

(4)“外币”指工程施工所在国以外国家的货币,包括港币。

(5)“书面函件”指任何手写、打印或印刷函件,包括电传、电报及传真通讯。

1.2 标题和旁注

各个条款中的标题及旁注不应视为条款的一部分,在合同条款或合同本身的解释也不应加以考虑。

1.3 注释

凡指当事人或当事人各方的字词应包括公司和有关法人资福的任何组织。

1.4 单数和复数

仅表明单数形式的词也可以代表复数,根据上下文需要而定,反之亦然。

1.5 通知、同意、批准、证明和决定

除非另有规定,凡合同条款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应是书面形式的。并应对“通知”、“证明”或“决定”等词作相应的解释。任何这种同意、批准、证明或决定不应被无理收回或延误。

1.6给业主和监理工程通知的地址

(a)给业主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地址名称)

(b)给监理工程师通知的地址是:__________(地址名称)

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代表2.1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

(a)监理工程师应履行合同中规定的职责。

(b)监理工程师可以使用在合同中规定的或必要时由合同暗示的权力。但规定:除下列(4)(I)和(4)(I I)条外,监理工程师在根据下列条款行使其职责之前应取得业主明确的批准:

(1)根据第4款,批准工程任何部分的分包合同;

(2)证明第12款项下增加的费用;

(3)决定第51款,发出变更指令,但下列情况除外:www.Tv2288.COM

(I)如果发生非常紧急情况,监理工程师认为将造成人员伤亡、或危及工程或邻近的财产或从业主的权益考虑需立即采取行动,在这种情况下,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发布处理这种危机状况所必需的指令或命令,承包人应实施一切工作或按监理工程师的命令竭尽全力去处置或减轻危急状况。尽管监理工程师的命令未事先征得业主的批准,承包人仍应立即执行这些命令。

行政通知范文【篇3】

旅复受(一)字(____)第____号

(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

你(单位)不服(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于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经审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条的规定,本机关决定予以受理。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1、在复议过程中,申请人有权查阅被申请人提出的书面答复、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

2、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请向本机关提交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

3、如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复议,请向本机关提交申请人出具的委托书。

附:空白委托书一份

___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印章)

年 月 日

行政通知范文【篇4】

申请人名称:

利害关系人名称:

关于(申请人名称)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现决定于年月日时,在举行听证会。

听证会主持人姓名:职务:

记录员姓名:职务:

听证员姓名:职务:

请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凭本通知书准时出席。届时若无故缺席,视为放弃听证要求。

参加听证会之前,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准备:

1、携带身份证明和有关证据材料;

2、委托代理人须携带当事人签名的授权委托书;

3、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的,应事先告知本机关;

4、申请主持人回避的,应及时告知本机关并说明理由。

听证所需时间日。本通知书一式二份,申请人、机关经办人各执一份。特此通知。

申请经办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行政通知范文【篇5】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活动,助推营商环境优化提升,根据《20xx年温州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计划》(温法建领办〔 20xx 〕13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浙府法发〔 20xx 〕10号)要求,拟组织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20xx年6月至8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督查对象:市、县(市、区)城乡建设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要求,将抽查市、县(市、区)各相关单位。

三、督查方式:由市法制办领导带队,抽调各县(市、区)法制办工作人员1人,并邀请市政府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组成检查组,分组交叉进行检查。实地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工作台账、评查执法案卷和座谈交流等,并视情开展实地走访活动。各检查组的人员组成、检查对象、检查时间、行程安排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督查内容

(一)《20xx年温州市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计划》文件规定的内容。其中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需提供20xx年度已办结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各2个。

(二)《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文件规定的内容。

1.行政机关落实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情况;

2.行政机关贯彻实施《浙江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试行)》《浙江省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办法(试行)》《浙江省行政处罚结果信息网上公开暂行办法》情况;

3.行政机关依法保障当事人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情况;

4.行政机关依法送达行政执法文书情况;

5.行政机关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情况。

五、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市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把落实全市专项监督检查工作与省法制办组织的《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实施情况检查的相关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做好整改,认真做好迎接全省专项检查的各项准备。自查报告(含填报的附件表格)于7月10日前报市法制办。督查工作结束后市法制办将就检查情况向市政府作书面报告。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单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

(二)参加实地检查的人员名单请于6月15日前报送市法制办。

(联系人:林健,联系电话:88960076,13567736772;传真:88960076)

行政通知范文【篇6】

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半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各部门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

二、评查标准

《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强制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三、评查步骤

案卷评查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部门对照评查标准,对评查范围内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15日前将案卷目录及自查报告(盖章)电子版报送县司法局。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本部门在案卷评查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总数,自查的案卷数,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本部门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方面的特点和主要成绩;3.通过自查发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组织评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各部门于7月20日前自选报送2个案卷送至司法局,县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开展评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8月)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将逐一进行反馈,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请于7月15日前将评查范围内所有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目录(附后)和自查报告(公章)电子版报送县司法局。如没有相应案卷的无需其他案卷替代,但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内容。

行政通知范文【篇7】

____:

____不服____年____月____日做出的`____,向____申请复议,本____已决定受理。现将复议申请书副本发(送)给你____,请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本____提交做出____的有关材料或者证据,并提出答辩书。

特此通知

通知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