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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

发表时间:2023-03-09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8篇。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1)

各位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我市20xx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常熟市财会教育中心行政楼二楼会计服务大厅(常熟市枫林路6号)

二、领证时间:20xx年12月9日开始,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双休日不办理)tv2288.COM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请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

四、联系电话:0512-52876483

请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尽快领取。

常熟市财政局会计科

20xx年12月8日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xx]1号),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其中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2)

各位初级资格考试合格人员:

我市20xx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开始发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常熟市财会教育中心行政楼二楼会计服务大厅(常熟市枫林路6号)

二、领证时间:20xx年12月9日开始,上午8:3011:00; 下午1:004:30(双休日不办理)

三、携带材料:

1、本人身份证原件。

2、请人代领的,还需提供代领者身份证。

四、联系电话:0512-52876483

请合格人员抓紧时间尽快领取。

常熟市财政局会计科

20xx年12月8日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每门满分100分,各科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均以考试年度当年标准确定,一般为60分及格。各科目每类试题每小题得分均在试卷中规定。评分均按试卷及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的规定执行。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20xx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题型等有关问题的`通知》(会考[20xx]1号),会计职称考试各科目每类试题及每小题分值均在试卷中规定。

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判断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否则,答案无效。

计算分析题、简答题、综合题为主观试题,必须用黑色、蓝黑色、蓝色字迹签字笔、钢笔或圆珠笔在答题纸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实行网上评卷的地区,客观试题必须按规定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规定位置填涂,主观试题必须用0.5-0.7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在答题卡上规定区域答题,否则,答案无效。

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题)下每小题若干备选答案中,有一项或多项备选答案是符合题意的正确答案,全部选对得满分,少选得相应分值,多选、错选、不选均不得分;

其他类试题评分原则与往年相同,按相应标准答案和评分标准规定执行。 其中判断题每小题判断正确的得1分,答题错误的扣0.5分,不答题的不得分也不扣分。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3)

各位考生,现在本中心可以领取成绩/合格证的考试有:

BEC(初、中、高级)(20xx年上半年)、BFT(20xx年上半年)、HSK(20xx年6月)、JLPT(20xx年上半年)、J-TEST(121回)、NAETI(20xx年上半年)、WSK(PETS-5)(20xx年上半年)其它考试的成绩单/合格证还没有寄达本考点,请考生耐心等待。

此外,CATTI笔译和口译的合格证不在本中心发放,请成绩合格者带相关资料到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810房间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翻译专业资格(水平)证书》。

证件要求:考生本人需凭准考证原件领取,如准考证丢失,请出示身份证原件并提供准考证号。如需请人代领,除考生所需提供的证件外,代领人也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领取地点:山东师范大学(文化东路88号)田家炳教育书院七层4716房间

领取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 - 11:00 14:30 - 17:00 。节假日恕不受理。如只能周末来领取,请提前电话联系本办公室确认该周末是否有值班人员。

中心将为考生将纸质成绩单/合格证保留一年的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这段时间内凭证件进行领取,超过这一期限,中心有可能统一组织销毁。同时,很多考试的合格证是无法补办的,请考生妥善保管自己的成绩单和合格证。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4)

20xx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证书领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一)网上申请邮寄

第一步:打开浏览器登陆泰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安人事考试中心模块:

第二步:凭身份证号和登陆密码进行登陆(需注册)。

第三步:点击“邮寄申请”,选择“考试”及“年度”后,点击“查询”,若证书可申请邮寄,按照系统提示进行相关信息的填写,申请成功后,状态显示为“邮寄预申请成功”。

按照鲁人社字12号文件要求,邮寄采取到付方式,所需费用由收件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见EMS官方统一报价。考生应实名注册并详细准确填写收件地址,保持电话通畅,证书在寄送过程中如出现丢失等问题,请咨询邮政EMS相关部门进行协商处理。

(二)现场领取

1、本人领取的,请携带身份证原件;

2、由他人代领的,须携带①代领人身份证原件;②证书所有人身份证原件或亲笔签名的委托书。

二、现场领取时间及地点

领取时间:20xx年4月30日前(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5)

一、人员范围:

凡是由牡丹江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及已受理的换证、补证的人员。

二、时间:

8月13、14、20日 8:30―16:00

三、地点:

牡丹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西侧(地址:西三条路市妇产儿童医院路口往西800米左右)。

四、要求:

必须由本人领取证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如代领,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如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可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原标题:领取20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xx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6)

一、人员范围:

凡是由牡丹江市教育局受理的'申请认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现场确认合格的人员及已受理的换证、补证的人员。

二、时间:

8月13、14、20日 8:30―16:00

三、地点:

牡丹江市特殊教育学校一楼西侧(地址:西三条路市妇产儿童医院路口往西800米左右)。

四、要求:

必须由本人领取证书,并携带身份证原件。如代领,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原件;如签订委托书,被委托人须出具身份证原件,委托人可出具身份证复印件。

原标题:领取20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xx教育局

20xx年xx月xx日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7)

一、领取时间

xx市经济学校考生:20xx年7月24日-25日,

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xx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生:20xx年7月24日-25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二、领取地点

xx市经济学校考生:xx经济学校东门北传达室(枣庄市新城祁连山北路中段),联系方式:

xx市教师进修学校考生:xx市教师进修学校(学院中路1988号)225房间,联系方式:

三、所需证件及注意事项

1、考生领取普通话等级证书需出示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户籍单页原件)和个人普通话等级证书编号(考生可通过普通话成绩查询系统中一并查询)。代替别人领取的需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及考生含证书编号的成绩截图。

2、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领取本人普通话登记证书,逾期将不再安排专人发放。长时间未领取的证书,将视为放弃领取,枣庄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将不再承担保管责任。

xx市普通话培训测试中心

20xx年7月5日

领取证书的通知范文(篇8)

关于领取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个人:

20xx年度第54批一、二级(临时)建造师变更注册证书已办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请按以下要求尽快领取:

一、时间:

20xx年7月24日--20xx年8月24日(周一至周四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周五上午9:00-12:00),节假日除外。

二、地点:

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省建设人才大楼4楼服务大厅,联系电话:028-85222456 )。

三、领取方式及须出示或提供的凭证

(一)中央在蓉和省属企业人员注册证书由企业或个人直接领取。企业领取的,应一次性全部领取本企业已办结的所有注册证书,并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和出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本人领取的,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成都市所属企业人员证书由成都市建委集中统一领取发放。企业应按成都市建委有关要求,于7月26日起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成都市建委原办公7楼3楼窗口,联系电话028-86632678)领取。

(三)其他市(州)及扩权试点县所属企业人员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按上述有关要求由企业或个人自行直接领取,也可联系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代为领取发放;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由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统一集中领取发放,时间、地点按当地住建部门或有关机构的通知要求办理;若企业需要自行直接领取的,其提供的单位介绍信上应加盖当地住建部门或机构的公章并有相关人员签字。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xx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