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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08

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精选(5篇)。

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公告通知随处可见。通知公告的意义在于让更多人明确相关事宜,以下内容“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为编辑收集整理,仅供参考,我们来看看吧!

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 篇1

关于做好近期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告

(第23号)

7月20日,江苏省南京市发生新冠肺炎本土疫情。截至7月28日,南京疫情已经波及6省14市。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现通告如下:

一、全县所有人员近期非必要不前往江苏省南京市等中高风险地区,如确需前往,请务必做好个人防护,返泸后及时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二、即日起,凡由南京市入(返)泸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如不能提供有效证明的,进行1次核酸检测,结果阴性予以放行,检测结果出来前不得流动。

三、7月6日以来,有南京市旅居史的入(返)泸人员,须于12小时内向单位、居住地社区(村组)报备,并配合做好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若来自中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社区健康管理和2次(第7、14天)核酸检测;若来自高风险地区的,实行14天(从离开当天计算)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4次(第1、4、7、14天)核酸检测。同时做好7天的居家健康监测,一旦发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者及时到具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就诊并进行核酸检测。

四、继续做好个人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1米以上社交距离,不扎堆、不聚集。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县人民医院、县中医医院)就诊和排查,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请积极完成新冠疫苗接种,降低自身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六、从即日起,全县范围内立即取消所有大型会议、活动、培训、商品展销等聚集性活动,尽量避免人群聚集,非必要不参加外地举办的各类活动,从严控制聚集性活动。全县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当前极其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切实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压紧压实工作职责,落细落实管控措施,坚决堵住一切可能引起疫情输入的漏洞,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加强对三非人员、流动人员、外出务工返乡人员、学生返乡人员等外来人员的排查、管控,确保不漏一人、不放过任何风险。要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公房禁止开放的要求,主动加强对公房的管理和管控,禁止出现私自使用公房的现象。

七、汽车客运站、宾馆、酒店、住宿场所、旅游景区、图书馆等重点场所必须严格落实出入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健康码和行程卡,执行绿码通行制度,减少等待排队时间,切实降低人员密度。旅客要履行公民责任和义务,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各医院、诊所、药店要对就诊人员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进行实名登记。养老机构、福利院、监管机构等特殊场所要落实封闭管理,严格探视制度。

八、请密切关注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及健康码变化情况。我国境内各地新冠疫情风险等级可在国务院网站专栏手机应用程序国务院客户端或微信小程序等实时查询。

泸西县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7月29日

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 篇2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省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省直有关卫生健康单位:

近期,国内多地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为巩固全省防控成果,保障公众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个人防护措施。广大群众要提高自我防护意识,认真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前往公共场所时一律全程佩戴口罩,保持良好的个人防护意识和卫生习惯;要及时关注各地疫情防控形势,非必须不前往国内中高风险地区。

二、强化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机场、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宾馆、餐馆、运动场所、医疗机构、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影剧院、游艺厅、培训机构等重点场所,要认真落实戴口罩、测温、扫码、一米线和通风、消杀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三、强化旅游景区疫情防控。旅游景区要认真落实进入人员三验一戴措施,即查验体温、查验健康码、查验行程轨迹、佩戴口罩,对体温异常、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行程轨迹显示14天内去过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禁止入内,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同时,景区要采取预约、错峰等措施,接待游客量不超过最大承载量,引导游客有序游览。

四、强化哨点监测预警。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落实首诊负责制,认真开展预检分诊,严格执行发热患者核酸检测和闭环管理要求,在核酸检测结果出来前,所有患者一律留观;未设置发热门诊(诊室)的医疗机构一律不得接诊发热病人。药店要严格落实购买退烧药、止咳药、抗菌素和抗病毒药品的信息登记、报告等工作,相关部门要做好追踪管理。

五、强化重点人员管理。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入境后解除隔离的来(返)赣人员,需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抵赣前应主动向所在社区(村组)、单位报告,配合做好信息登记、核酸检测和集中隔离等防控措施。社区(村组)、单位要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人员、境外来(返)赣人员的信息摸排、收集、上报等工作。

六、强化疫苗接种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强疫苗安全性、有效性的正面宣传,多渠道多形式广泛动员群众主动接种,全力提升接种覆盖率。符合条件且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应积极主动尽早接种。

江西省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1年7月31日

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 篇3

各县市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州级各部门:当前,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仍处于大流行阶段,国内疫情多点频发,我省多地也发生了本土疫情。随着“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更加频繁,我州的疫情防控形势面临巨大的压力,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健康、欢乐、安全的假期,现就做好全州“五一”假期疫情防控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合理安排出行(一)坚持非必要不离楚。各县市、各部门要倡导广大人民群众“非必要不离楚”,尽量减少探亲访友和外出旅游,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以及有本土疫情报告的地区。全州各级机关、企事单位、人民团体职工、在校师生原则上“非必要不离楚”,确需离楚的需经所在单位同意。(二)及时主动报备。“五一”期间,所有入(返)楚人员须至少提前24小时主动向目的地进行报备,村(社区)要及时将报备的入(返)楚人员纳入村(社区)健康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各县市、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第37号)文件要求,对来自疫情外溢风险较大地区的入楚人员做到“入楚即查、入楚即检、入楚即交”;所有入(返)楚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楚后须主动配合信息登记、“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四)强化重点人员筛查。倡议中高风险地区入(返)楚人员乘坐飞机直接抵昆,尽量不乘坐高铁、公共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各疫情防控健康服务站要实行“首查负责制”,保持24小时在岗值守开展排查管控,重点要做好上海、吉林入(返)楚人员,在沪务工、就业和就学人员筛查管控,做到“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二、严格重点人群和点位管理(一)严管重点人群。全州各类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体温检测、“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规范佩戴口罩、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并做好工作人员健康监测。要严格从事进口和高风险地区货物从业人员的防疫管理,做到“每日一检”。(二)严格点位管理。全州各类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要严格落实对所有入住人员“两码”查验(云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测量体温,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所在地社区。各旅游景区、电影院、娱乐场所等要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控制人员接待上限。(三)加强监测预警。全州各零售药店要严格落实“一退两抗”药品销售实名登记制度,各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预检分诊和“首诊负责制”,充分发挥好“哨点”监测作用。

三、减少人员聚集(一)严控聚集性活动。要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和“谁举办、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严控大型会议、活动的数量规模;减少线下办会,尽量举办线上或视频会议;确需举办的线下活动,应当控制人数并制定防控方案,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二)抓好农村疫情防控“总动员”。要进一步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提倡“喜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家庭聚会聚餐不超过10人,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规模,并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规定。

四、做好自我防护(一)保持良好生活习惯。要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应严格落实防疫各项要求,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常清洁、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减少聚集,保持一米以上社交距离。(二)落实个人健康监测。广大人民群众要时刻关注个人和家人的身体健康状况,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如实告知流行病学史,并在就诊过程中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提升应急处置能力(一)压实“四方责任”。坚持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及其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和“四早”要求,严格落实节日期间各项管控措施。(二)强化应急值守。各级疫情防控指挥部要确保指挥体系始终处于应急状态,保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值守,做好常态化疫情处置的各项工作。

六、抓实舆论引导(一)筑牢免疫屏障。各县市、各相关部门要抓住“五一”节黄金假期有利时机,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群众积极、尽早、主动完成新冠病毒疫苗的全程接种和加强针接种,共同筑牢群体免疫屏障。(二)严守疫情纪律。各县市、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信谣、不传谣,自觉配合做好相关防疫工作,对拒不配合防控工作及瞒报、谎报个人相关情况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楚雄州委州政府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2022年4月28日

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 篇4

各位教职员工:

截止到今天,我校第一阶段的全封闭管理已圆满结束。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全校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有序,措施有效。学校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为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借此机会,向全体“逆行者”及其身后的家属朋友们表示最崇高的敬意!

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复杂。为贯彻落实扬州市教育局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统筹做好2022年“五一”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学校不发生聚集性疫情底线,确保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学校防控实际,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严防流动性风险

全体教职员工返家后,严格执行“五一”期间的防控要求,居家不外出,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不得跨县区流动,不得前往有核酸检测阳性病例报告的地区。严格执行市防控指挥部学校防控组2022年28号文件中提出的各项疫情防控要求。

加强健康监测

坚持“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做好人员信息排查,建立完善台账,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员工和共同居住人的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做到留校人数、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情况明。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提高疫情防控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自觉履行个人防护责任,持续做好自我健康监测,不进行网上购物、不收发快递,不外卖点餐。

强化校门管理

严格校园管理,严把校门关,严格执行入校身份核验程序,严格落实测温、扫码、登记、核酸证明核验等程序,无关人员、无证人员(含司乘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准入校。南门原则上不进不出,人员流动一律从北门刷脸进出。技工部、物业、食堂、超市、安保等部门工作人员如需外出,必须履行请假手续,经分管、值班校长审批后报请校长批准方可离校。

严格教学管理

“五一”假期间涉及教学任务的教师,无条件服从学校管理规定,严格对照假期作息时间要求,准时到校到岗,并认真组织好课堂教学及其它相关辅助工作。家在非江都区的教师,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居住,确保课堂教学的正常进行。操场的管控由技工部与保安联系,若使用就开放,若不使用就不开放,安全工作由技工部负责。

做好后勤保障

严格落实领导在岗带班、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值班等制度,遇有紧急、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做好假期后勤服务保障,切实提升服务管理精细化水平,保障好学生“吃、住、学、用”等各方面需求,做好保供稳价工作,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密切关注校园封闭管理对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造成的不便,耐心做好校园疫情防控政策解读,及时帮助解决出现的困难和问题,适当安排学生假期活动,充实校园文化生活,缓解师生思想压力,及时疏导化解学生负面情绪,主动给予关心关爱。

疫情防控做好防控通知 篇5

“五一”假期临近,人员流动和聚集性增加,为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有效遏制疫情反弹和扩散,保障您和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现就“五一”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温馨提示如下:

一、严格落实“四方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监管责任,坚持“非必要不离廊”,尽量减少人员流动。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以及保障基本民生行业有关工作人员、全体师生、医务及保障人员,严禁离廊,因特殊情况确需离廊的,经主管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同意并严格落实审批、报备手续。所有人员尽量减少前往人员聚集场所,降低疫情感染的风险,避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有阳性确诊病例所在县(市、区、旗),出行实行“点对点”做到“两点一线”,过程中做好个人防护。

二、严格来区人员管控。有中高风险地区及其所在县(市、区、旗)、14天内出现阳性感染者的县(市、区、旗)旅居史的人员,严禁来(返)开发区。所有从廊坊市域外进入开发区的人员,实施预约报备制度,凡无预约人员、车辆、物资等严禁入区,入区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在卡口检测体温,扫验行程码、健康码、落地码,免费进行落地核酸检测。在取得核酸检测阴性结果之前,应保持自我隔离,不得与他人接触。来(返)3天以上的,还须在第3、7天主动完成核酸检测,并在7天内非必要不外出、不聚集,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因瞒报、谎报、迟报等引发疫情防控风险的,依法追究责任。

三、加强重点场所防控。超市、酒店、农贸市场等人员流动性大的场所,要严格落实规范佩戴口罩、测温、扫码、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并做好从业人员健康监测。

四、减少人员聚集。严格落实“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快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严格履行报备手续,未经报备的,严禁举办相关活动。不组织、不参加大规模聚会聚餐活动,减少与外来人员用餐,避免到人群密集和空气流通不畅的场所。

五、加强个人防护。广大居民朋友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一米线等良好生活习惯。近期严禁邮购疫情高发国家和地区的商品,严防疫情输入风险。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就医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医时如实告知旅居史和接触史。

六、强化通风消毒。保持办公、居住环境清洁,落实工作、居住场所勤通风、常消毒等措施,建议每日通风2-3次,每次20-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