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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12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精选。

以下是通知范文吧的编辑为您搜集整理的“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还请您收藏本文。在每个人的生活环境中,我们都会比较关注公告通知。公告通知可以提高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能力。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1)

雷锋助人为乐,无私奉献的精神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青少年,至今他的感人事迹仍然口口相传,是同学们学习的榜样。为此,特在各班团支部举办“学雷锋、树新风”主题班会活动,具体活动安排如下:

一、 活动宗旨

使同学们深入了解雷锋精神,以积极的行动实践雷锋精神。

二、 活动目的

进一步弘扬雷锋精神,增强同学们学习雷锋的意识,激发当代大学生学习“雷锋精神”的热情。

三、 活动安排

时间:xx年3月

要求: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以“学雷锋、树新风”为主要内容的主题班会

四、 活动内容

1、各班团支部围绕当代大学生如何传承和弘扬雷锋精神这一话题进行讨论、演讲。班会结束后,各班团支书须将活动材料上交到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指定的邮箱,届时由团总支进行评选。

2、上交的活动材料内容包括:文字材料、主题班会记录表(附件一)、活动照片、视频、微博讨论等资料。材料以电子版形式上交,以压缩包形式发至邮箱,压缩包以“年级专业班级”命名,如:11级航空物流1班。

3、压缩包上交邮箱地址:xxx

4、团总支将于3月底前在学院所有上交的材料中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集体奖项,11级、12级各6个)。

五、 活动注意事项

1)、各班级须将相关资料于3月27日下午4点前上交至经管学院团总支学生会指定邮箱;

2)、每个班级至少上交一份;主题班会教室由各素导申请。

3)、相关资料须真实,不可从网上下载,不可抄袭。

4)、如有微博讨论,请在上交材料中注明微博地址,并关注院学生会官方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2)

各乡镇(街道)妇联,市直各单位妇委会(妇女小组):

为落实省、市妇联及市禁毒委有关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深化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抵御毒品的能力和参与禁毒斗争的意识,市妇联定于“6.26”国际禁毒日期间,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无毒万家兴”禁毒宣传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xxxx年6月15日至6月30日

二、活动地点

乡镇(街道)、村(社区)人口集中区

三、活动主题

以“健康同行,远离毒品”为主题,结合“送法律 促和谐·巾帼在行动”巡讲活动,全面推进“不让毒品进我家—无毒万家兴”,毒品预防教育“进学校、进单位、进家庭、进场所、进社区、进农村”“六进”活动,组织动员广大妇女儿童和家庭参与形式多样的禁毒活动,努力提高全民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最大限度地减少毒品危害。

四、活动内容

1、开展禁毒集中宣传教育活动

各单位妇女组织要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组织文艺队宣传、知识培训等形式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在本地人口较密集地设立中心宣传站,设置“千家万户齐承诺,不让毒品进我家”的禁毒宣传栏、宣传板报,要整合微信、微博、广播等信息资源,扩大宣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禁毒宣传氛围。

市妇联定于6月22日在大瑶镇组织一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妇女和家庭成员观看禁毒宣传片,参与签名、承诺、倡议等活动,邀请专家开展专题讲座人,共建幸福家庭,促进社会和谐。

2、深化“禁毒妈妈联盟小分队”创建工作

各乡镇街道要充分利用已组建的“禁毒妈妈联盟小分队”广泛开展“妈妈禁毒联盟‘蓝结’行动”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深化妈妈禁毒联盟小分队创建工作,加强妈妈禁毒联盟建设;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大手拉小手”的禁毒宣传活动,通过学生与家长共同签订禁毒倡议书,参加征文比赛的活动,进行家校联动。

3、对女性涉毒人员开展关爱帮扶活动

基层妇联干部,要以女性涉毒人员和涉毒家庭的妇女为重点,因地制宜开展帮扶帮教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帮助关爱涉毒人员,推动吸毒人员及其家庭问题与困难的解决,帮助涉毒人员积极戒毒,重返社会。

4、深化家庭禁毒品牌活动

以“平安家庭”创建为依托,深化“不让毒品进我家——无毒万家兴”活动,广泛开展面向家庭的'禁毒教育,使毒品预防知识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积极引导家庭成员开展防范涉毒侵蚀的自我教育,推动父母对子女进行毒品预防教育;发挥“基层妇女儿童维权站”、“妇女儿童之家”、“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站”等阵地作用,组织禁毒志愿者、家长、戒毒专家和青少年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家庭成员防范毒品意识。

各单位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的总结材料、图片、音像资料等请于6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送市妇联办公室。如有突出的经验材料或典型材料,可一并报送。

联 系 人:xxx

联系电话:xxxxxx

邮 箱:xxxxxxxxxxx

浏阳市妇女联合会

xxxx年6月20日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3)

各乡镇(街道)小学,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延长宣传时间。

三、活动内容

以《指南》为核心和引领,针对当前家长让幼儿提前学习、片面准备,担忧幼儿入小学“跟不上”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用品、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幼儿园和小学应双向衔接,相互配合,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一)教师交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小衔接”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小学教师在实践中科学开展幼小衔接教育活动。

(二)家长指导。各幼儿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家长会、专家讲座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幼小衔接宣传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将幼小衔接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为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幼小衔接的共识。

(一)教师学习研讨。组织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二)家长育儿指导。教育局将在中枢城区开展大型学前教育综合活动,以《指南》为核心,促使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乡镇(街道)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如:专题讲座、文艺表演等;各幼儿园可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指南》宣传培训,帮助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三)社会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挂图、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小学要按照今年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精心安排,落实必要的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在各乡镇、幼儿园顺利开展。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前与民办教育股。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对所属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宣传月部署和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

(二)注重实效。各幼儿园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教育局将于5月20日在国酒新城幼儿园举办“2016年仁怀市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乡镇(街道)小学应结合实际,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

联系人:杨小华 电话:22224787 邮箱:5103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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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开展2016年“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4)

各区、县(市)教育局,各市直学校、子弟学校、民办学校:

为巩固禁毒教育工作成果,遏制毒品蔓延,根据省禁毒委《关于认真做好“全民禁毒宣传月”禁毒宣传教育工作的通知》(湘禁毒办〔xxxx〕48号)要求,市教育局决定,6月份在全市教育系统深入开展禁毒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今年湖南省禁毒宣传月活动的主题是“校园无毒、阳光生活”。各单位要以推进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为牵引,开展形式多样的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师生识毒、防毒、拒毒、禁毒意识,继续保持“校园无毒”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时间:xxxx年6月1日至30日

三、活动安排

1、扎实开展禁毒教育活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阵地,积极开展《禁毒法》学习;邀请各级禁毒办工作人员、禁毒社工和学校法制副校长,为师生作“防范新型毒品”专题讲座;积极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活动方案另发)。6月26日,各学校要采取召开誓师大会、拒毒签名、发放禁毒宣传手册、组织参观禁毒基地、播放禁毒宣传片、召开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开展集中禁毒教育活动。

2、推进禁毒宣传家校互动。活动期间,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家校通短信平台,给学生家长发送一条禁毒教育短信;要求学生将《禁毒倡议书》带回家,交由家长签收,学校回收回执。

3、参与打造禁毒宣传教育精品活动。今年,省禁毒办将开展禁毒宣传教育精品活动。各单位要根据属地禁毒委和市教育局的安排,配合做好打造禁毒宣传精品活动的工作。

4、大力营造禁毒宣传氛围。活动期间,各学校要在校门口或校园显要地方张贴禁毒标语、悬挂禁毒横幅,出一期禁毒教育知识专栏、黑板报。各单位开展各类禁毒宣传教育活动,应组织学生写观后感和心得体会,并筛选优秀作品推荐到媒体发表或上报到市教育局,由我局推荐发表。

四、活动要求

1、紧扣主题,加强领导。紧扣今年禁毒宣传的主题,精心组织,切实加强对宣传月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全民禁毒宣传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xxxx年年度工作考评。

2、突出重点,注重创新。各单位要根据“校园无毒、阳光生活”的宣传主题,以宣传预防合成毒品危害为重点,开拓创新青少年热衷的微博、微信、短信、动漫等新型宣传载体,开展禁毒宣传教育活动。

3、周密部署,统筹兼顾。各单位要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周密部署、统筹兼顾、确保实效。请于7月5日前,将工作计划、小结以及开展活动的相关图片、文字材料电子稿报送市教育局学校安全处。联系人:胡光林;电话(传真):x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xxxxxxx。

xx市教育局

xxxx年5月28日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5)

各幼儿园、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

为深入宣传《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进一步做好幼小衔接工作,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儿童观和教育观,营造有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氛围,按照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现将20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根据《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和《陕西省幼儿园小学衔接工作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从幼儿园、小学和家长三个层面进行宣传:

1. 幼儿园层面主要包括幼儿园阶段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学习特点和学习方式,幼儿园如何萌发儿童积极入学愿望、增强儿童独立生活能力、增强儿童身体素质、培养儿童学习习惯、缩小幼儿园小学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2. 小学层面主要包括小学一年级课程内容的进度和要求,小学如何加强幼小互动、改进课程梯度、缩小环境差异等方面的内容。

3. 家长层面主要包括家长如何在家庭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积极主动配合幼儿园和小学开展幼小衔接工作、建立儿童发展档案等方面的内容。

1.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各幼儿园、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宣传月的主题,从宣传内容、宣传方式、时间进度和宣传成效等方面制定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方案于2016年5月20日前报普教股。

2.创新方式,科学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种大众媒体的作用,组织启动仪式和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特别是抓住新媒体“传播广、速度快、多样化”的特点,组织实施宣传月系列活动,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各幼儿园、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要对宣传内容精心策划、严格把关,确保宣传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宣传和推销产品。

3.及时总结,典型推广。在宣传的过程中,各幼儿园、中心小学、九年制学校要及时发现并总结宣传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及取得的成效,以文本或电子等形式进行汇总和推广,并于6月24日前将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总结、典型性做法和经验汇编报普教股。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6)

2018年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宣传活动的通知(最新)

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委、妇联、关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要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帮助未成年人“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近日,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妇联、中国关工委等5部门联合下发通知,拟在未成年人中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现结合我省实际,就广泛深入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 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为主题,强化教育引领、实践养成,广泛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推出一批事迹突出的青少年典型,引导广大未成年人见贤思齐,向上向善、孝老爱亲,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努力成长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二、主办单位

省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关工委。

三、具体安排

(一)广泛发动。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组织中小学校积极开展“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活动,围绕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锻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引导广大未成年人立志向、有梦想,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自强自立、创新创造,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孝敬、友善、节俭、诚信等传统美德,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科学健康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争当“新时代好少年”。

(二)推举典型。各中小学校要把推选“新时代好少年”作为创新德育实践、提升德育效果的`过程,采取学生自荐、同学互荐,以及老师、家长和社会推荐等方式,推选表现突出的优秀代表,树立“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宣传典型,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

1.人选范围。“新时代好少年”推荐人选年龄范围原则上为6—18岁。各地评选的美德少年、最美少年、孝心少年、新时代好队员等,可优先推荐。

2.各地推荐。(1)人选确定。由各地在中小学校和社会推荐基础上确定。(2)报送办法。省直管县(市)纳入所在设区市的典型推荐,由各设区市文明办在规定时间内统一向省文明办报送。(3)报送时间。各设区市按季度共分四批报送,每批报送2-3名人选,时间分别为:第一批2018年4月l0日前;第二、三、四批分别为2018年7月10日前、10月10日前及2019年1月l0日前。(4)报送材料。一是填写每位候选人的“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附后,主要事迹约800字),另附l5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和l寸免冠彩照,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xxx;二是为每位推荐候选人录制一个3分钟左右的广播节目、一个3分钟左右的视频短片,刻录成光盘。纸质版推荐表、文字材料(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和节目光盘一起报送。

3.择优推举。由主办单位召开评议会,每季度从各设区市推荐的候选人中择优选取l—2名典型向中央文明办等5部门推荐。[趣祝福 wWw.Zf133.com]

(三)发布展示。将参照中央文明办等主办单位的做法,每季度选取10名左右“新时代好少年”典型,向社会发布其先进事迹。事迹发布采取现场发布会的方式,由主办单位主办、相关设区市承办,邀请省内主要媒体参加,采取故事讲述、现场互动等方式,生动展示“新时代好少年”风采。发布周期从当年6 月到第二年6 月,“六一”儿童节前举办年度发布活动。

(四)大力宣传。一是在江西文明网开设“感动江西——新时代好少年”事迹展播专栏,对入选全国和我省的“新时代好少年”事迹进行广泛宣传。二是请省直主要新闻单位对发布会进行报道,将“新时代好少年”纳入公益广告整体宣传,制作公益广告,广为宣传展示。三是各地组织本地媒体做好日常宣传和季度重点宣传。四是各学校利用宣传栏、文化墙、黑板报、校园广播电视、校园网等阵地,对评选活动和先进典型进行大力宣传。

(五)学习实践。各地中小学校要认真开展向“新时代好少年”学习实践活动.组织学生学习事迹、点赞留言、开展班队会讨论、撰写学习体会,结合学校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知行合一、从小做起。

四、工作要求

1.摆上重要位置。各地要充分认识宣传学习“新时代好少年”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从娃娃抓起、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的具体举措,作为在未成年人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抓手,作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重要任务,摆上议事日程,精心谋划部署,确保各项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2.加强统筹协调。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明办负责本地活动总体协调。教育、团委、妇联、关工委等部门发挥各自优势,将活动纳入工作安排,动员中小学校和广大未成年人积极参与。各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文明办协调教育、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组织好当地活动开展,及时推荐报送本地区“新时代好少年”典型事迹,配合做好宣传发布等工作。

3.提升活动效果。要充分利用网络新媒体等青少年喜闻乐见的载体平台,发挥移动终端的便利性,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要考虑未成年人的成长规律和身心特点,创新形式、丰富内容,做到有声有色、出新出彩。要做好动员、征集、发布等各个环节的宣传工作;在未成年人中形成“人人践行核心价值观、争当时代新人”的生动局面。

邮寄地址: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卧龙路999号 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未成年人工作处(省行政中心东三415室),邮编:330036。联系人:邹娟,电话:0791-88911024。

新时代好少年推荐表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7)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红十字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红十字会,军队有关单位:

20xx年6月14日是第13个“世界献血者日”,主题是“血液连接你我”,口号为“分享生命,捐献热血”。为感谢献血者的无私奉献,弘扬救死扶伤人道主义精神,推动无偿献血工作,经研究,决定开展“世界献血者日”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以及各血站要着力突出“血液连接你我”的宣传主题,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全媒体互联网平台,运用多种渠道与形式,大力宣传无偿献血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弘扬献血者无私奉献、献血救人的人道主义精神,传递社会正能量。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献血者关爱活动,将“世界献血者日”活动和日常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宣传相结合,积极联合有关高校、中小学校、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促进无偿献血知识进教材、进校园、进课堂、进农村、进社区、进军营,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当支持血站开展无偿献血服务相关知识和政策宣传工作,共同普及无偿献血无损健康的科学常识,提高公众无偿献血积极性。

二、加强政府领导,推动无偿献血工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以“世界献血者日”宣传活动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献血法》,建立健全政府领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无偿献血长效工作机制,提高公民无偿献血的意识和参与度,保证临床用血的供应和安全,确保无偿献血的可持续发展。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省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高度关注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积极协调发展改革、财政、规划、城管、城建、新闻媒体等相关部门,建立联动机制,明确部门职责,以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解决无偿献血中面临的困难,形成合力,把无偿献血工作抓紧抓实,不断加大对无偿献血工作的支持力度,将无偿献血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和文明城市、文明单位的考核指标体系,引导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态势。

三、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军队卫生部门要指导血站,以无偿献血者体验为中心,完善采血服务设施和信息化建设,改善献血环境,提高服务能力、服务意识、服务质量和无偿献血者满意度。优化服务流程,探索建立“互联网+无偿献血”服务模式,为献血者提供个性化无偿献血服务。认真落实血站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建立健全定期开放制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推动建立全国无偿献血志愿服务体系,鼓励在校学生以及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无偿献血志愿服务活动。各级红十字会要加强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广无偿献血志愿服务工作者队伍管理和服务的先进模式,充分发挥志愿服务工作者在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中的宣传和助手作用,会同当地血站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与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工作紧密结合的长效机制。

四、切实完善保障措施,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军队卫生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订详细宣传方案,确保宣传活动广泛、深入、扎实开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无偿献血的参与度。各血站要结合实际,积极宣传,营造氛围,不断提高公众对无偿献血的知晓度,为献血者提供安全优质服务,不断提升献血者的满意度和认同度。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红十字会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部门要总结先进做法和经验,及时向主管部门报送信息。

关于开展宣传的通知(篇8)

各乡镇(街道)小学,公民办幼儿园: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6〕8号)和《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2016年我市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6年5月20日至6月20日。

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延长宣传时间。

以《指南》为核心和引领,针对当前家长让幼儿提前学习、片面准备,担忧幼儿入小学“跟不上”的现象和问题,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持续深入的宣传活动,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用品、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幼儿园和小学应双向衔接,相互配合,营造尊重儿童、热爱儿童,支持儿童健康成长的氛围。

(一)教师交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幼小衔接”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小学教师在实践中科学开展幼小衔接教育活动。

(二)家长指导。各幼儿园根据自己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家长会、专家讲座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幼小衔接宣传培训,帮助他们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三)社会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将幼小衔接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为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幼小衔接的共识。

(一)教师学习研讨。组织幼儿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指南》经验交流活动,如:专题案例研讨、现场观摩、专题论坛、主题征文等,分享学习《指南》的体会和教育实践经验,促进广大幼儿园教师在实践中科学运用《指南》,开展保育教育活动。

(二)家长育儿指导。教育局将在中枢城区开展大型学前教育综合活动,以《指南》为核心,促使家长提高家庭教育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各乡镇(街道)小学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宣传培训活动,如:专题讲座、文艺表演等;各幼儿园可通过主题活动、家长会、亲子游戏、社区讲堂等多种途径,剖析提前学习、强化训练等拔苗助长式做法的`危害,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指导服务,为家长答疑解惑,帮助家长学习理解《指南》,提高科学育儿能力。同时,各幼儿园要加强对所在社区散居儿童家长、进城务工人员进行《指南》宣传培训,帮助树立科学育儿观念,创造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公平和社会和谐。

(三)社会广泛宣传。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海报、挂图、宣传册及手机等各种媒体,针对公众关心的育儿话题,将《指南》的理念、方法用公众易于理解的方式广为传播,消除各种伪科学和商业宣传的不良影响,增进社会各界对科学保教的共识。

(一)精心组织。各乡镇(街道)小学要按照今年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认真制定具体活动实施方案,统筹协调、精心安排,落实必要的经费,确保宣传月活动在各乡镇、幼儿园顺利开展。实施方案于5月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前与民办教育股。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对所属的幼儿园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市教育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分乡镇(街道)小学、幼儿园宣传月部署和实施情况的指导检查。

(二)注重实效。各幼儿园要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市教育局将于5月20日在国酒新城幼儿园举办“2016年仁怀市学前教育宣传月启动仪式”。乡镇(街道)小学应结合实际,组织具有地方特色的启动仪式和丰富多彩的宣传月活动。

(三)及时总结。各乡镇要对宣传月活动的部署、实施、成效情况进行及时总结,以乡镇为单位进行经验总结和交流,并形成图文并茂的活动总结材料,于6月 20日前报市教育局学前与民办教育股。同时,各乡镇(街道)小学要及时上传活动相关文字图片,我局将在教育局网站实时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