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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24

强降雨通知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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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降雨通知 篇1

各有关区县(自治县)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据气象预报,预计5月31日夜间至6月2日夜间,我市有一次强降雨天气过程,东北部70~90毫米,局部120毫米以上,东南部和中西部偏北地区40~70毫米,中西部偏南地区20~40毫米;最大小时雨量可达50毫米以上。31日夜间到6月1日白天部分地区伴有雷电和阵性大风。为做好防范应对工作,按照市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现将有关事项要求如下:

一、加强信息发布。各单位要通过广播、电视、短信、网络等方式及时将预警信息发送到基层单位、城市社区、农村村社,确保信息发布全覆盖、无遗漏。同时加大农村留守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帮扶力度,确保强降雨期间的人员安全。

二、加强隐患排查。各单位要督促在建施工企业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尽量减少暴雨期间作业;加强大中小型水利工程(含水电站)及设施的巡查值守、确保不发生水利工程险情。及时对接水电气、通信部门,加强设施和管网检查,有效排查故障,确保安全。

三、加强防范应对。针对局地可能出现的暴雨,各单位要加强对重点地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强化群测群防工作。注意防范强降水引发的城乡积涝、山体滑坡、小流域山洪等灾害。

四、加强重要交通干线监测。要加强对高速公路、铁路、航道等重要交通干线安全隐患的检查,发现异常要及时预警、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五、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前组织应急物资装备和救援力量,一旦发生灾情,要迅速有序有效处置。各级气象部门要及时提供气象信息保障服务。

六、加强应急值守。各单位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24小时带班、2名值班干部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确保政令信息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情况,一旦出现灾情,要第一时间收集情况如实上报。

强降雨通知 篇2

各县(市、区)防汛防旱指挥部,市防指成员单位,市属水利工程管理处:

据市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3号台风“苏迪罗”已减弱为热带低压,今天15时其中心位于安徽省岳西县境内,并继续以每小时20公里左右的速度向东北方向移动。受“苏迪罗”的.影响,今天凌晨开始全市出现降水。截至今天15时,我市中南部已出现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北部地区以小雨为主。降水的同时伴有内陆5-6级阵风7-8级、沿海海面8级左右的偏东大风。预计今天夜里到明天白天还将出现暴雨局部大暴雨,降水集中时段在今天夜里,强降水中心可能在我市中南部地区。明天夜里雨势将明显减弱。为切实做好强降雨防御工作,特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要严格按照防汛工作责任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和市直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技术负责人要全面上岗到位;各地、各区域防汛责任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所属区域水情、雨情发展变化,按照防台防汛预案,及时启动和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充分做好应对特大洪涝灾害的各项准备,确保防汛与抢险各项工作的有序有力开展。

二、科学开展预测预报预警。气象、水文等部门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进一步强化预测、预报、预警,为防御决策和防洪排涝工作开展提供及时、准确的雨情、水情信息。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值班防守,全面掌握雨情、水情、灾情、工情等信息,及时会商研判,科学调度防洪排涝工程设施,切实增强防御工作的前瞻性、时效性。

三、进一步预降河道水位。各地对低洼圩区要充分启用排涝动力,科学预降圩内水位;盐城市区和各县城区要按预案要求,科学调度城市防洪工程,合理控制内河水位及其与外河的水位差;“四大港”闸等沿海涵闸要争分夺秒,抢潮排水,尽快降低里下河地区主要河道水位。

四、切实加强水利工程巡查防守。对全市流域性、区域性水利工程的险工患段和病险涵闸,各地要按照预案,明确人员,落实责任,加强巡查,有效防守,一旦发现或发生险情时,抢险队伍、防汛抢险物资要随时拉得出、用得上、抗得住,确保安澜。

五、高度重视城市防洪保安工作。盐城市区和各县(市)城区的防洪工程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投入运行,并做好排水管网的疏通和街道小区积水的排除工作,一旦遇到短时间强降雨,保证排得出、降得快、不受淹。地下车库、地下商场等地下空间是城市防汛的薄弱环节,务必要明确责任、精心准备,切实落实防汛各项措施,确保城市正常运转。

六、突出做好次高地和低洼圩区防洪排涝工作。相关县(市)对次高地要做好清沟理墒工作,及时排除内涝;当无法抵御外河高水位时,要突击匡圩封闭,架设临时机泵,有序抢排区域积水。各低洼圩区要按照预案要求,及时封闭圩口、开机排涝。

七、进一步强化区域排涝应急处置工作。对未设防区域或虽已设防但堤防标准低、排涝动力不足的区域,各相关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进一步落实应急排涝人力、物资及设备设施;一旦遭遇外洪内涝,各有关责任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靠前指挥,提前转移安置易淹区域的人员和财产,采取疏通排水管网、调用临时机泵等应急措施,最短时间内做好应急排涝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轻对群众生产生活的不利影响,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八、进一步加强防汛值班与信息报送工作。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24小时领导带班和工作人员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如有紧急情况要及时处理并上报;要及时准确向市防指上报汛情、工情发展态势、抗洪行动、受灾情况等各类信息。

九、注重信息发布与宣传发动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信息发布工作,根据汛情发展和防洪排涝情况,适时向社会发布汛情信息,通报汛情和防汛工作动态;要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科学预警,动员全民依法参与防汛,开展自防自救,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强降雨及其次生灾害造成的损失。

特此通知。

强降雨通知 篇3

全校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气象台预计,6月1日,福建中北部地区有暴雨到大暴雨,24小时累积降水量可达80~120毫米,局部150毫米,1小时最大降水量可达70~100毫米,其余地区局部暴雨;2日,中南部地区有大雨到暴雨,南部地区局部大暴雨;3日,强降水减弱,南部地区有中到大雨。省气象局于31日17时启动重大气象灾害(暴雨)Ⅳ级应急响应,福建省教育厅下发内部明电,对防范强降雨工作了相应部署。请各单位务必引起高度重视,扎实做好防范强降雨相关工作:

一、要加强安全教育,各学院要加强对在校师生的安全教育,立即停止组织师生户外活动,提醒师生注意出行安全。

二、要做好排查。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校园高地挡土墙等设施排查,防止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的发生;加强学校排涝系统排查,特别是加强对校园低洼地带、地下停车场等易涝点的排涝检查,确保排涝系统正常运行;加强对学校在建工地、高空悬挂物的排查,严防高空坠物;加强实验室、教室、仓储场所的检查,注意防风防漏,确保学校财产安全。

三、要加强值守。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御新一轮强降雨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组织到位、人员落实、职责明确。要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密切关注灾害预报信息,确保汛期信息及时准确畅通。

四、要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后勤相关部门要做好各类物资、设备的保障工作,确保校园生活秩序正常。

强降雨通知 篇4

各有关建筑工地:

近期,广州市强对流暴雨恶劣天气严重影响施工安全,为防范建筑施工发生事故,请各建设、施工、监理机构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认真做好各项防御措施,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灾害性天气安全生产应急准备工作

近期,施工现场应成立防范暴雨灾害工作小组,明确相应的责任领导、责任人员及其工作职责。落实专项工作方案、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救灾物资。施工现场实行值班制度。关注暴雨预警信号发布,建立紧急情况的处理、信息传递和报告制度。

在灾害性天气期间应有针对性地加强对管理人员、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加强现场监管,杜绝作业人员的不安全行为,在无管理人员安排和无人监控的情况下禁止单人作业。在强降雨、雷电期间,严禁高空及户外施工作业。

二、加强深基坑、高边坡检查

做好对深基坑、高边坡、管沟(槽)放坡和支护情况的稳定性检查,观测建筑工地周边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发现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预测和防范可能发生的支护结构失稳、塌方、边坡滑坡等情况的发生;对隧道、涵洞、人防等地下工程和土石方工程,重点要做好防止大雨淹灌、排水防涝工作。对可能出现安全问题的,要及时撤离人员,防止造成人员伤亡。

三、加强大型设备、高耸建构筑物、外脚手架、卸料平台的检查

做好塔吊、施工升降机、钢井架等大型机械设备及高耸建构筑物的基础、附墙装置、缆风绳等结构稳定的检查;落实塔吊遇台风时的防风措施,确保大型设备防御台风、暴雨、雷击的性能。清理高空悬挂物,防止刮强风时坠落伤人。风力四级及以上时,一律停止大型设备拆装作业;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天气,一律停止作业。

外脚手架、卸料平台必须保证其刚度和稳定性,架体上不得有未经固定的钢管及其他构件,脚手板上禁止堆放材料及杂物和停放施工机具。卸料平台上不得超载,非作业状态不得临时停放材料。

四、加强临时用电检查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符合标准规范要求,重点要做好配电箱的防雨措施和架空线路的防风措施。机电管理人员和电工必须按“临电规范”的规定经常排查安全隐患并及时向项目安全管理负责人报告。除排涝设备和照明外,所有作业场地在暴雨天气期间都应停止供电。

五、加强临边、洞口、井口的安全防护,预防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

必须作水平或垂直防护的临边、洞口、井口等部位,应按“高处作业规范”的规定设置防护设施,防护设施的材料、搭设规格、安装的`稳定性必须符合规定,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临边、洞口边不得堆放材料、杂物。每天下班前,作业面应切实做好“工完场清”的工作。

六、加强材料存放的管理

露天材料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和硬化处理,应有排水措施。堆放材料要重心稳定,堆码的宽度和高度必须符合规定。材料堆放场必须有安全通道,确保安全。

易燃易爆和遇水起化学反映的化工原材物料必须在室内存放,落实防雨、防水措施,并按材料性质要求妥善解决室内通风环境。

七、加强现场生活设施、工地围墙、排水系统的检查

施工现场的宿舍、厨房、办公室、仓库等临时设施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处于危险地段的临时设施,不得住人。

经常性地检查民工宿舍房屋结构的安全,检查生活用电设施的安全,检查消防通道的畅通。加强对民工雨天用电安全的教育。禁止民工家属在现场民工宿舍中居留。

工地围墙,尤其是位于学校、集贸市场、城区人行道路边等人员密集地段的工地围墙要经常性地检查地基的承载力和围墙的稳固情况,工地内的材料堆放不得压迫围墙,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工地的排水防涝设施要确保畅通,并保证不影响邻近工地的市政排水设施。

珍惜生命,安全第一,共同构建和谐社会。

特此通知。

XX年六月十七日

强降雨通知 篇5

各科室、站(所),在邛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根据气象部门风险预警信息,近期我市将经历强降雨天气,为了有效防范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确保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现就强降雨天气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打围作业封闭施工,特别是市政工地,围墙、围档必须严密、牢固,要派专人巡查、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消除,排除强降雨天气和短时性大风带来的危害。

二、重点检查基坑护壁的有效支护,要设置变形和沉降观测点,随时观测基坑边坡及毗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变化,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三、重点检查脚手架有无积水,是否变形;施工塔吊、电梯及临时用电的安全状况,提高设备抗大风、防雨、防雷击和防倒塌性能。

四、认真做好强降雨天气的安全防护工作,要高度重视,密切注意地质灾害气象预警的发布,强化措施保障,准备好防汛物资、器材、抢险队伍,优化人员调配。

五、汛期及强降雨天气期间,各相关负责人通讯设备必须保持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险情,必须按相关规定在第一时间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