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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峰上学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27

错峰上学通知篇一。

无论你身在何处《错峰上学通知篇一》都能够给你带来力量和鼓舞,希望能帮助到你的学习和工作。在处理日常的办公事务时,对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公告通知经常宣布群众关注的重要事件。

各县市区教育局、xx经开区社会事务局,在娄高校,市直各学校: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严峻形势,暑期师生员工流动较大,疫情防控不确定性因素增多,根据湘教通〔20xx〕215号、娄疫防指〔20xx〕110号、娄疫防指核酸发〔20xx〕13号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市秋季学期开学工作平稳有序,经研究,决定实行错时错峰开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错时错峰开学

第一批:高中(含中职学校,下同)、初中非起始年级,小学四至六年级。8月28日、29日开展核酸检测,8月30日、31日报到,9月1日起开学开课。

第二批:高中、初中起始年级,小学一至三年级。8月30日、31日开展核酸检测,9月1日、2日报到,9月5日起开学开课。

第三批:幼儿园。9月3日、4日开展核酸检测,9月5日入园。

第四批:在娄高校。各校自行制订错时错峰开学工作方案并严格遵照执行。

二、落实核酸检测要求

(一)核酸检测对象

1.全市教育系统师生员工(含教育行政部门机关和二级机构干部职工);

2.校外培训机构教职员工;

3.校内家属区居住人员。

(二)核酸检测时间

8月29日起,所有人员在返校报到前48小时内完成核酸检测。8月28日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工,返校前未再出娄的.,可不再检测。

(三)注意事项

各地各校要提醒学生家长及相关人员,在核酸检测过程中注意交通安全,加强个人防护;要积极主动与属地卫健部门对接,协同维护核酸检测工作安全有序进行,避免拥堵等现象发生。

三、筑牢校园安全防线

(一)各地各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调度秋季开学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县市区教育局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的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学校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单位责任,抓实抓细各项防控措施,提醒家长和学生落实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二)各地各校要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位学生家长和相关人员,做好宣传引导,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费用。【WWw.jzd365.COm 迷你句子网】

(三)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加强与属地卫健、宣传、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工作合力。

(四)开学报到期间,学校要严格校门管理,对学生及进校人员测量体温,认真查验健康码、行程码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学生家长原则上不进入校园。

xx市教育局

20xx年x月xx日

精选阅读

最新公告: 错峰就餐通知篇二


通知范文吧栏目精选:“公告错峰就餐通知”,欢迎阅读。

各位老师、同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做好餐饮供 应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现对校园就餐事项作如下通知:

一、做好个人防护

进入餐厅时要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主动接受测温检查, 候餐过程中要保持1米社交距离。

二、实行错峰就餐

请调整就餐时间,尽量错峰;保持社交距离,根据座位标识,在指定位置就座;就餐时不交谈。人员密集时,餐厅将启动限流措施。

三、提倡打包就餐

1.为减少人员聚集,建议减少堂食。可将饭菜打包,迅速离开餐厅,不交谈,不逗留。

2.可选择在校内餐饮外卖的爽提平台进行线上点餐。

3.践行“厉行节约,反对餐饮浪费”。结合自己的食量, 按需点菜,不贪多,不剩余,不偏食,不挑食,养成健康合理的就餐方式。

4.建议自带饭盒,自制打包盒或打包袋,减少使用一次性餐具和塑料袋。

5.用餐完毕后,将生活垃圾放入指定地点。

6.为防止校外不安全因素流入校园,建议不要选择校外餐饮外卖。

四、收好用餐指南

总务处持续加强伙食管理,丰富菜式花样,增设特色窗口,满足师生多样化需求。校园餐厅 130个窗口供应品种统计情况详见附表。

五、反馈意见渠道

有任何关于餐饮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渠道反馈,我们将积极聆听,及时落实。

1.餐饮投诉与建议二维码(各窗口处均有张贴)

2.师生意见快递站

3.向园区主管或餐厅经理直接反映,联系方式如下:

感谢广大师生对校园餐饮工作的支持!让我们携手前行,共建温馨餐饮文明,共创绿色平安校园!

总务处

2022年3月20日

公告推荐: 员工餐厅错峰就餐通知精选一篇


鉴于当前省、市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做好区机关食堂疫情防控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因疫情防控需要,为最大限度减少聚集用餐,一楼用餐大厅已于2022年3月17日取消堂食用餐。区机关食堂原则上不提供餐具(包括早餐、中餐、晚餐),请干部职工自带餐盒。餐食、汤品、水果、奶品等请带回各自办公室用餐(含早餐、中餐、晚餐),不要在一楼餐厅用餐;餐厨垃圾请自觉倒入卫生间垃圾桶。

二、进一步严格实行错时错峰用餐制度。一楼大厅中餐错时错峰用餐时间为:

区综合服务中心A区、B区工作人员12:00-12:20;

区综合服务中心C区、区文化综合大楼、信访等附楼工作人员12:20-12:40;

机关后勤、物业保障人员12:40—13:20。

请各单位工作人员不要提前在食堂过道门口排队,以免造成人员拥堵;进入机关食堂请自觉接受体温检测,进出食堂和取餐时请佩戴好口罩;排队时请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免不必要的交谈和接触,取餐后请迅速离开。

错峰就餐通知900字


我们对于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我们可以用公告通知来明确各类任务要求,我们撰写公告通知需要注意哪些方面呢?或许"错峰就餐通知900字"是你正在寻找的内容,让我们都努力变得更加优秀吧!

为落实上级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秋季学生返校后全校师生安全用餐,特制定疫情期间就餐要求如下:

一、食堂堂食

1.学生分批、分时段错峰到食堂就餐(约300—500人为一批);

2.疫情期间用餐时间为:早餐6:00-10:00,午餐11:00-13:00,晚餐17:00—19:00;

3.所有进入食堂人员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食堂工作人员体温检测,身体不适或有发热症状者需到就近的临时隔离点作进一步观察;

4.食堂设置一个进口和一个出口,进出分离,就餐人员自觉排队、有序进出;

5.排队点餐时保持人与人之间相隔超过1米,实行单向排队的模式;

6.就餐区实行一人一桌同向用餐制,每张桌子上均已贴上“一人一桌,同向用餐”的提示牌,就餐时人与人之间相隔超过一米,座位错位排列,不对坐不交谈;

7.就餐时间为20分钟一批(注意:入座后方可摘下口罩就餐);

8.鼓励师生自带饭盒,打包带回办公室、宿舍用餐,一次性快餐盒与剩饭等,必须拿到办公区、宿舍区楼下,按垃圾分类要求进行投放。

二、隔离人员配送餐

由指定食堂负责送餐,以打包方式用一次性便当盒打包盒进行配送到指定隔离点。餐标:早餐6元/份,午餐13元/份、晚餐13元/份。隔离期满后,再统一收取餐费。

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养成节约习惯

广大师生要养成适量取食,不剩饭、不剩菜的用餐文化,自觉抵制铺张浪费,理性消费、合理配餐,不讲排场、不搞攀比,做到用餐不多点,剩餐要打包。

后勤服务处

2020年8月21日

疫情期间错峰出行通知范文


凯里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部署要求,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全面评估和综合研判,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省级一级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响应。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省级应急响应级别,不是放松疫情防控工作,而是对防控工作提出了更严、更精细的要求。我市疫情防控基层单元面临的形势将更趋严峻复杂,特别是企业加快复工复产,加速人流、物流聚集之后,外部输入性风险不降反增。应对疫情绝不能有丝毫的麻痹、松懈和侥幸心理,必须咬紧牙关,务必持续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各项工作,并抓实抓细抓到位,进一步巩固好疫情防控的阶段性成果,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加强村(寨)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

(一)对进出村(寨)的非本村人员要例行扫码和“戴口罩、不串门、少出门、不聚集”等温馨宣传提示,条件允许的要检测体温。对体测正常和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处理,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

(二)加强对外出务工返乡人员的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进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对发热、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人员,要及时报告镇(街道)按规定送留观点开展集中医学观察;对检测显示正常的人员,要告知其自行居家隔离观察。

(三)持续宣传引导村民不串门、不集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红事”一律缓办、“白事”一律从简;生产生活保持适当距离、尽量减少与人接触,尤其是与外人的接触。

(四)乡村集市、民俗民间节庆聚集活动(如斗牛、斗狗、斗鸡等)一律暂停。

二、加强街道、小区(含城中村)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镇〈街道〉、市房产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各小区物业公司)

(一)有物业公司的小区有序交由各物业公司履行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职责,所属镇(街)、市房产局要做好督促指导及培训工作,组织小区物业公司、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参与并监督疫情防控工作。

(二)无物业公司的小区由所属街道(社区)牵头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并统筹街道(社区)、机关单位干部职工、网格员、业委会、志愿者等人员认真开展好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三)严格小区进出人员疫情检测工作规定,坚持例行扫码和体温检测,原则上非小区居民不得进入。对体测正常及扫码显示绿色标识的人员予以放行;对发热人员和扫码显示红色标识的,要及时上报镇(街道),按规定及时处置,并作好相关信息登记。加强小区电梯、楼道、公共场所等部位的消杀工作。宣传引导小区居民不串门、不集聚、不聚餐、少外出、不走亲访友、不信谣不传谣。

(四)加强城中村出租屋流动人口(进城务工人员)排查管控,并建立台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措施。

三、加强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企业及主管单位)

(一)企业主管部门责任。紧紧围绕“保民生,保生产,严防控”的要求,各司其职,协作管控,督促和引导企业合理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和生产工作,确保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同步到位。

1.市卫生部门。市卫生健康局、市疾控中心负责指导全市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专业人员深入企业开展疫情防控培训和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及员工的疫情防控和自我保护能力。

2.第一产业主管部门。市农业农村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全市农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林业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林业生产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3.第二产业主管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会同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企业主管部门和市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市住建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全市建筑行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凯里(炉碧)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会同当地卫生部门,督促指导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4.第三产业主管部门。市商务局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上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疫情期间生活必需品的调配等相关工作。市公安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各自职责会同市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本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各镇(街道)会同卫生部门负责督促指导限下商贸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工作。

(二)企业主体责任。

1.复工复产前疫情防控工作。

(1)各企业主要负责人为企业疫情防控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及社会责任,要切实把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作为企业当前的头等大事来抓,认真制定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落实岗位工作责任,逐级开展员工疫情防控培训,确保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同步到位,若因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疫情发生的,将依法严肃追究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2)严格实行企业复工复产的报备制度。各企业在复工复产前须向主管单位、部门报备,由主管单位、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到企业现场开展检查指导合格后方能复工复产,复工复产后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州、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3)企业复工复产前要制定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工作方案以及应急预案;提前配备疫情防控所需的口罩、消毒液、除菌洗手液、测温器具等物资,设置临时隔离点,确保上岗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4)各企业要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开展返岗员工疫情防控培训,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确保让每个员工知晓突发疫情或异常情况的处置工作。

(5)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要建立台账管理,并加强上岗员工佩戴口罩的巡检。

(6)要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0号)文件做好返岗员工的排查工作,建立排查台账。一是对员工返岗前14天的活动轨迹进行排查登记;二是对湖北(武汉)返岗人员,返岗前14天内有湖北旅居史人员,属于疫点(指生活的小区、单元楼或工作单位、企业发生确诊病例)人员,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有接触史的人员一律实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并在观察期间开展核酸检查和胸部CT检查,无异常后方能返岗。三是实施集中隔离观察期间,由各企业认真做好员工隔离、稳定人员情绪,生活保障等相关工作。四是其他员工要扫描快速登记程序,检测体温登记流动去向,由企业和社区(村)按有关规定进行规范管理。

(7)复工复产前要彻底开展一次生产(施工)、生活场所的消毒、卫生环境整治和安全排查检查工作,确保达到疫情防控以及安全生产要求。

2.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工作。

(1)员工上班和上下班途中必须佩戴口罩,进入企业时要配备专人进行体温测量,检查是否有发热、咳嗽、气促等症状。体温检测≥37.3℃的人员,须进行记录跟踪,进行二次检测,≥37.3℃的人员须及时处置。

(2)各企业原则上要实施固定班组14天为一周期的排班方式,防止发生交叉感染。

(3)配备专人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控,特别是防护口罩发放和回收销毁要建立台账管理。口罩要配备专用回收箱,对口罩回收箱实施4小时/1次的定时消毒,每天全部按照医疗垃圾实施回收处理。

(4)配备专人每天对上班前和上班中的员工进行体温、呼吸道感染症状检测记录,一旦发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并按照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5)配备专人每天对厂区、车间、员工宿舍、食堂、卫生间等人员聚集的室内公共区域和员工经常接触用品进行消毒和卫生环境整治工作。

(6)加强企业返岗员工管控。要严格落实省、州、市疫情防控的工作要求,实行轮休、休假等减少人员密集的措施。员工返岗后不得与厂区、生活区(或施工场所)外来人员发生接触,不得随意串门、串岗和进出职工食堂、职工宿舍等行为。疫情防控期间减少集中开会,不能举办晚会、职工运动会等人员聚集活动。员工进餐采取错峰用餐、分散用餐等措施。

(7)建立员工的病假记录制度和症状监测制度,若员工出现发热、咳嗽、气促等呼吸道感染症状时,要立即停岗、隔离,并立即向辖区镇(街道)和业务主管部门报告,同时要对疑似或患病员工接触的用品和场所进行消毒,防止疫情扩散。若出现新冠肺炎核酸检测阳性的企业,要立即进行停工整顿,启动应急预案,企业的其他人员须全部隔离,配合卫生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医学观察。

(8)各企业要在企业各出入口设立体温监测点,外来人员没有特殊业务不得进入厂区,进入人员必须佩戴口罩,由守卫人员进行手部喷洒酒精消毒,开展体温检测并进行登记,检测无异常后方可进入企业。若发现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立即向业务主管部门和所属镇(街道)报告。

(9)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制作宣传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标语或充分利用企业LED屏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防控措施,营造企业防控氛围,坚决做到不信谣不传谣。

(10)各企业要严格实行疫情日报告制度。在疫情防控响应机制解除之前,各企业要坚持实行日报和零报告制度,严格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配备专人每日17:00前向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疫情防控情况,不得出现瞒报、漏报、错报、迟报疫情的情况。

(11)其余疫情防控工作参照《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分类防控操作指南的通知》(黔府办发﹝2020﹞80号)文件执行。

四、加强“五小”行业领域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凯里经济开发区、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市商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及各镇〈街道〉)

(一)“五小行业”疫情防控责任。

1.属地责任。凯里经济开发区、各镇(街道)要落实属地管职责,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抓好“五小行业”、村级农贸市场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疫情防控日常管理,以村(社区)为单元,构筑覆盖全市“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监管网络。

2.主体责任。行业经营者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员工、消费者及经营场所的管理责任,责任落实到人,并指定专人向属地镇(街道)报送疫情防控相关情况并接受工作任务。

3.主管责任。市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主管责任,牵头督导所管行业领域落实好各项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二)“五小行业”疫情防控内容。

1.落实健康管理要求。全面建立“五小行业”及人员密集场所经营者及员工健康信息档案,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制度,对从业人员及进入场所的顾客必须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从业人员及顾客,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安置于临时隔离点,并立即向所属镇(街道)或行业主管部门报告,并按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及时处置。

2.人员必须佩戴口罩。从业人员和进店顾客应当规范佩戴口罩,禁止出现口罩不遮口鼻等不规范现象。接触直接入口的从业人员还应当佩戴手套等防护措施。各经营场所经营者和公共场所管理人员要劝阻未戴口罩的人员入场,对不听劝阻的人员,要立即报警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3.做好消杀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对“五小行业”做好消杀工作。禁止使用中央空调,首选自然通风和机械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新鲜通畅,确保经营场所良好通风。

4.严禁室内人员聚集。经营者应当采取排队间隔收银(保持1米间隔)、限制进店人流、减少店内滞留时间等相应措施严禁店内人员聚集。理发店应当实行快剪,不洗不吹,禁止在店内排队等候。餐饮店全面推行打包服务、外卖服务,增加线上平台外卖服务,禁止在店内围桌聚餐、聚众饮酒。其他人员密集场所要采取分时段进出、控制人流等措施,防止人员聚集。

5.加强宣传引导。在入口明显区域张贴温馨提示等宣传材料,引导顾客及市民配合体温测量,正确佩戴口罩进入公共场所。

五、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单位:各机关企事业单位)

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好相关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办公区域、电梯、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毒工作,建立健康申报和工作人员晨检等制度,严格进行体温测量(如有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症状,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基础上,第一时间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上报及处置),要求上岗人员正确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落实好分批分时分散用餐等防控措施,并切实做好外来人员和车辆管理,最大限度消除疫情传播隐患。

公告推荐: 错峰用电的通知


各县(市、区)发改局、咸宁高新区科经局:

自8月份以来,全省持续大范围晴热高温天气,全省用电负荷屡创新高,全省供电形势严峻,根据8月21日《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响应错避峰工作的通知》精神,8月21-25日,全省高温少雨天气仍将持续,省电力公司预计最大电力供应缺口进一步扩大至600-700万千瓦,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剧。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电力需求侧响应错避峰工作,现就做好近期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非居民空调有序管理。根据8月20日省关于开展非居民空调有序管理的要求,按照全省统一部署,从8月22日起,在15:00-16:00和21:00-22:00用电高峰期,对全市商业综合体、酒店、写字楼、企事业机关、商业门店等非居民空调负荷进行有序管理,每天空调负荷停运2小时;同时发动社区、供电网格宣传,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管控措施截止时间为8月25日22时。

二、加强需求响应执行效率。自8月13日起,我市已连续8天执行需求响应,最大实际响应16.76万千瓦,占全市工业可响应负荷总量的58.5%。当前“需求响应+错避峰”方式可挖掘资源已近枯竭,随着响应时间的不断延长,我市实际响应率呈下降趋势,企业用户响应力度不断衰减,难以应对后几日大规模电力缺口。各地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按照省能源局关于“提高响应执行力,确保响应签约企业100%履约”和16日印发的《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电力需求响应错避峰工作的通知》中“用电企业要统一服从调度,适当调整生产计划,合理安排生产班次,精准执行错避峰”和21日印发的《省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电力需求侧响应错避峰工作的通知》中“严肃调度纪律,确保需求响应执行到位。各地和电力公司要根据当天负荷曲线执行到位”要求,会同供电公司将市下达的目标任务落实到企业,特别是要加强重点用户的协调督办,进一步提高响应率,坚决执行到位。

三、延长景观灯关闭管控措施。根据全省需求侧响应工作可能会持续到8月底的预测,请各地按照市政府办公室8月15日《关于做好节约用电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的要求,执行时间延续到8月25日。

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