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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范文精选

发表时间:2023-12-21

通告范文精选精选。

在每个人的学习、生活中,我们都会见到公告通知的身影。 公告是将当前环境下大众需要知晓的内容及时传达出去的有效管道,你是否在寻找公告通知文案范本呢?如果你认为这是有价值的欢迎分享给你的朋友和家人!

为引导广大业主文明规范停车,创造良好停车秩序,给您及他人提供停车便利,物业服务中心特提示广大车友朋友们规范、安全停车应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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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不在非停车位区域停车,不在各组团出入口,公共通道、消防通道上停车;

3、骑线、压线停车等于一车占两位,致使他人车辆无法停靠,属侵犯他人利益的行为,请您将车辆按照车位停放整齐;文明停车的通告由范文汇提供!

4、如您发现有车阻碍通行,或其他停车现象,请您及时与服务中心取得联系,我们将尽快联系该业主移车。

5、车辆停靠完毕请及时关好门窗,车卡分离,以防物品丢失;

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停车、规范停车,拒绝违停,共同创建和谐的社区!文明停车的通告由范文汇提供!

武汉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中心

二**年x月十四日

延伸阅读

物业通告范文格式精选


尊敬的业主:

您好!

据北京气象台预测,近日北京市受强冷空气影响,将会出现气温下降及雨雪天气,伴随雨雪天气的出现将会导致道路湿滑,为了确保您的出行安全,做到防患于未然,EE物管中心在此特别提示各位业主朋友们注意以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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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此期间,可能会出现大风现象,请您固定或看护好自家的高处物品,如阳台上的花盆、衣物、晾衣架等易被风吹落的物品,以免高空坠物伤人。

3、雨雪天气,气温急剧下降,出门时请您做好保暖,及时添加衣服,预防感冒。

4、雨雪天气地面湿滑,请您外出时注意防滑,小心慢行,以免滑倒摔伤。

5、驾驶车辆外出时请谨慎慢行,防止路面打滑发生意外。

如需帮助,可致电物管中心电话:

EE物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祝您及家人出入平安,生活愉快!

EE物管中心

201X年12月13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精选


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我们都会经常用到公告通知。公告通知的正文一般包括因由、事项和结语三个内容。我们都要认真学习公告通知的写作,我们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社保的通告范文,更多相关内容请继续关注本网站。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1】

根据XX市社保局XX规定,自2013年3月开始,个人缴纳社保金额从原有的97.25元,调整升价至113.25元,特此通知,请各位同事代为转达下。

另外,公司于2013年1~2月期间,按新规定多扣除的社保部分(113.25-97.25=16元/月*2个月=32元),将于2013年3月补入新的社保中,即:2013年的社保扣除金额为:113.25-32=81.25元,自2013年4月开始,社保扣除金额为113.25元,特此通告。

XX单位人力资源部

XX年月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2】

x年10月28日之后离职的xx市xx区环卫合同工,请在x年12月5日17:30分之前到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7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金补缴手续,逾期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放弃补缴的环卫合同工自行承担因放弃办理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为便捷、高效开展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凡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员工,请在来局办理补缴手续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补缴的相关具体事项。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xx市xx区曲塘路70号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人员: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办公电话:

特此通告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3】

全体员工:

为加强公司内控及管理,让员工享用公司为其统一办理的社保福利,根据国家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及公司员工福利的宗旨,现将员工参保情况(具体见:xx年1月份社保计划养老、医疗、工伤)予以张贴,以便完善社保管理(增减、变更信息等)。具体要求如下:1、原则上所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必须参加公司缴纳的社保(养老、医疗、工伤),特殊情况除外(法定退休年龄、调派人员等)。2、如不愿缴纳公司给予办理的保险,必须出具办理此保险的相关证明且须申请不予缴纳公司部分社保,经公司领导同意方可执行,否则必须缴纳公司办理的社会保险。希望大家根据xx年1月份社保计划及自身情况进行缴纳,自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1月21日下午3:30,人力资源员工按照提供的证明及申请进行申报计划,如无法提供公司要求的证明,公司则自行为员工缴纳三险。如有异议请及时与人力资源联系,过期无法更改(每月23日前申报次月社保计划)。

人力资源部

年1月12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4】

公司各个部门员工:

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调查并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全体员工中未办理社保员工和已办理社保有账号的员工名单汇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公司统一社保,遵循个人申请、公司办理原则,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员工原则上均应参与。

2、未办理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员工,愿意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的,填写申请表1,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份,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办理医保等用)。

3、已由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且愿意将社保转入公司账户统一续交社保费用的员工,填写申请表2,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账号、社保归属地(主要指在哪个区、市、省养老局办理的社保手续)、交费情况填写清楚,并尽快将原来未续交的费用尽快缴清。

4、从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参考劳动合同(含试用期),由公司统一补交或交纳社保,员工原则上不得拖延或拒绝办理社会保险。

5、以上资料均应于年月

xxxx有限公司

员工签字: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5】

市直各参保单位,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参数,现就做好申报缴纳xx社保年度(xx年7月~xx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参保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属全部职工办理参加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含补充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不得有选择地参加某一险种或只为部分职工参保。

二、相关参数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广东省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梅州市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38元;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

三、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向职工公布。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408元。

(二)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243元。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3738元申报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1214元,低于11214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四、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23%,其中单位15%、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按20%(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2%,其中单位1.5%、个人0.5%;

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8.3%,其中单位6.3%、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按8.3%(全部由个人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3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

工伤保险:0.7%,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0.8%,由单位缴纳。

五、其他

本社保年度内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省xx市地方税务局

年6月29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6】

各缴费单位(个人):

为妥善解决社会保险欠费问题,用人单位(个人)凡在x年12月31日前主动补缴或经责令按时补缴x年6月30日前欠费的,不予核定加收滞纳金;经责令限期补缴逾期仍不缴纳的,将按照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x年7月1日后产生的欠费,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处理。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

xx市地方税务局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x年七月二十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7】

缴费基数和比例

20xx年7月起,九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月,4个县市为1230元/月

九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4个县市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缴费流程: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2.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至农信社或农商行;

3.农信社或农商行根据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划扣养老保险费,将养老保险费转入收入户,并将扣款结果信息和资金到账凭证反馈至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流程: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间进行(银行代扣缴费是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方式)。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8】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19%(有雇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

8%

20xx

实际工资

收入

15130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6.5%;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失业保险

0.6%

0.4%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生育保险

0.5%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附:

成都市社保局关于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0520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57480元。现就我市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本人可以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差额(附件3)。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四)社保经办机构计发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xx〕235号)规定执行。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xx〕33号)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和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暂按度市平工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申报缴费工资标准,按省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1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9】

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为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管理,根据国务院《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自治区有关规定,现就补缴社会保险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裁定,或经人民法院判决的社会保险费补缴,应依据判决或裁定办理。

二、对已审核确认的欠费单位申请补缴时,社保经办机构应认真进行核查,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人数10人(含10人)以下,连续欠费六个月、累计欠费不足一年的,由各区(县)社保分局审核办理;人数10人以上或连续欠费超过六个月、累计欠费一年以上的由各区(县)社保分局签署审核意见,报市社保局审批。长期欠费户及欠费100万元以上的欠费大户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时,由区(县)社保分局提出意见,提交市社保局局长办公会议审核。

三、区(县)社保分局可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或市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开具的《社会保险稽核整改意见书》,从下达通知书或报告书当月起办理社保登记和正常缴费申报手续。凡新参保单位及个人应从注册登记当月起按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

四、参保单位申请办理社会保险费基数调整业务时,须填写《参保人员缴费基数调整申报表》,并提交书面申请。本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由区(县)社保分局审核确认;上年度缴费基数调整由市社保局审批;法院判决或劳动保障仲裁委员会裁定涉及其它年度补基数业务的,各区(县)社保分局依据判决书或裁定书办理。

五、参保职工调动因组织原因间断缴费的,申请补缴时,应提供调函证明材料和工资发放凭证,到所在区(县)社保分局办理社会保险费补缴手续。

六、社会保险费补缴业务处理程序

(一)养老保险补缴

1、国有单位职工(含大集体身份)因各种原因脱离原单位自谋职业的人员,申请补缴建立个人帐户之前的养老保险费,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该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书》和本人档案,按新劳社养字[2002]84号文件规定进行审批,各区(县)社保分局依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批意见办理补缴。对参保职工要求补缴个人账户中断缴费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认其国有身份后按规定给予办理补费手续。

2、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可按《关于机关事业单位自行聘用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通知》(新劳社养字[2004]1号)的规定,补缴中断期间的养老保险费。

3、由于社保信息系统程序原因导致个体灵活就业人员间断缴费的,由区(县)社保分局提出处理意见,经市社保局审批后方可办理补费。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或其它退役军人要求补缴养老保险费,应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后,方可办理。

(二)失业保险补缴

参保职工按单位费率办理补缴养老保险费时,经本人申请可补缴中断期间的失业保险费;按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补缴养老保险的,不予办理失业保险补费业务。

(二)医疗保险补缴

1、参保职工由于办理退休手续,未能及时按退休人员类别办理增人缴费手续的,由参保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区(县)社保分局审核后,方可办理。

2、按个体灵活就业身份办理续保的人员,间断缴费2个月以内的(含2个月),可按《乌鲁木齐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乌政办[2006]167号)的规定,办理医疗保险补费,补缴费入帐后方可恢复其医疗保险待遇。

3、参保单位新增人员应从正常缴费月开始计算并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三)工伤保险补缴

参保单位因漏报、少报等原因未及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按照相关规定不允许办理补费手续,期间职工因工伤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四)生育保险补缴

参保单位因漏报、少报等原因未及时缴纳生育保险费的,不允许其办理补费手续,期间职工因生育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乌鲁木齐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承担相关费用。

十二月十三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10】

为规范企业及职工参保缴费行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养老保险工作健康发展,按照“依法纳入、规范管理”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规范我市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参保范围

我市辖区内各类企业、事转企单位、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公共就业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托管档案就业人员(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及职工),应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二、缴费标准

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按《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xx】60号)有关规定计算,依据上年度省平均工资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低于省平均工资60%的按省平均工资6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高于省平均工资300%的按省平均工资300%核定缴费基数;工资介于省平均工资60%-300%之间的按实发工资核定缴费基数。用人单位职工按缴费基数的28%缴纳养老保险费(20%由用人单位承担,8%由职工个人承担,个人部分由单位代扣代缴)。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上年度省平均工资60%或100%做为缴费基数,按20%缴纳养老保险费,全部由个人承担。

三、参保缴费办理程序及规范措施

1、参保登记。本通告发布前尚未参加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或本通告发布后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自本通告施行之日或者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持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员工工资花名册等有关资料,到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社会保险缴费登记。缴费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缴费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自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手续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缴费登记手续。缴费单位在办理注销登记前,应当到地方税务机关结清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滞纳金、罚款。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于上年度省平均工资公布后,持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照片等资料到社保所办理参保登记和缴费手续。

2、申报缴费。缴费单位应于每月十五日前,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的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到地方税务机关办理缴费手续,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由地方税务机关开具社会保险费征收凭证,并将加盖地税部门公章的缴费申报表多联单返还社保所一份。用人单位按月申报职工缴费基数时,应如实提供《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和《参保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明细表》,人员发生增减变化的应提供人员增减变动表,单位减员的应提供经鉴证的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缴费人数少于系统在册人数又不能提供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按欠费处理。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按社保所和地税部门规定的缴费方式按年缴费,跨年度缴费的将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规范措施。缴费单位未及时、足额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社保经办机构应及时进入依法催缴程序。首先进行电话催缴,并送达《社会保险费催缴通知书》,限期缴费单位申报缴纳养老保险费。对于未按期限申报缴纳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等有关情况确定应补缴金额,并制作《社会保险费核缴通知单》,由地方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并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未按规定缴纳,或者拒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单位,县级以上地方税务机关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直至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征收:

(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

(二)扣押、查封、拍卖、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费额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费款。

对本通告发布实施后仍未按规定参保缴费的用人单位,将由劳动行政部门依法予以处罚,并按上述程序依法征缴养老保险费。

4、监督检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法对单位缴费情况进行检查时,被检查的单位应当提供与缴纳社会保险费有关的用人情况、工资表、财务报表等资料,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拒绝检查,不得谎报、瞒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可以记录、录音、录像、照相和复制有关资料。

四、法律责任

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是个体工商户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xx0元以下的罚款。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11】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市就业促进中心,市医疗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的通知》(沪府发〔20XX〕15号)规定,现就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通知如下:

一、已按月领取小城镇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以下简称“镇保养老人员”)

(一)镇保养老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保持现有养老待遇水平,并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调整待遇。

(二)镇保养老人员的原小城镇社会保险一次性缴费年限(含小城镇社会保险按月缴费年限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折算的缴费年限)按规定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原按规定由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入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缴费年限以及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视作缴费年限,按实计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终止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再追溯。

二、尚未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被征地人员(以下简称“镇保就业阶段人员”)

(一)镇保就业阶段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后,其就业培训、社会保险等事项,按照《关于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XX〕8号)相关规定执行。

(二)镇保就业阶段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含折算的缴费年限)不满15年,又不愿继续缴费的,但符合按月领取小城镇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按照小城镇养老保险规定的标准计发基本养老金,其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照本通知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折算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三)镇保就业阶段人员中的原征地养老人员,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按照本条前款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三、小城镇社会保险基金

(一)市、区两级财政一次性投入资金,用于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被征地人员纳入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

(二)小城镇养老、医疗保险基金结余分别移转职工基本养老、医疗保险基金。

(三)小城镇养老、医疗保险基金在20XX年度决算后予以撤销。

四、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

(一)镇保就业阶段人员小城镇社会保险生活补贴费尚有余额的,市社保中心按照《关于本市被征地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若干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沪人社规〔20XX〕8号)相关规定予以支付。

(二)小城镇补充养老保险按照原办法管理和发放。小城镇补充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储存额归个人所有,并予以计息。被征地人员已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手续,或经市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依照有关规定终止本市社会保险关系的,可以向市社保中心申领补充养老金,市社保中心按规定予以支付。

五、其他

(一)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失业后,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其在小城镇社会保险中缴纳失业保险费年限(扣除已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缴费年限)确定。缴费年限满1年不满2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为1个月,缴费年限每增加1年,领取期限增加1个月。领取期限可以与按照《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核定的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合并计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领取标准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按照《上海市失业保险办法》及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二)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人员的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予以记载。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小城镇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按规定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衔接。

 六、本通知自20XX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本市已有规定与本通知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规定执行。

《关于本市小城镇补充社会保险规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3〕47号)、《关于调整小城镇社会保险生活补贴费缴纳标准等若干问题的通知》(沪劳保福发〔2005〕45号)、《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和小城镇社会保险计发养老金问题的通知》(沪劳保养发〔2006〕6号)、《关于调整小城镇社会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沪人社农发〔20XX〕20号)同时废止。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上海市财政局

20XX年3月17日

社保的通告范文【篇12】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关于社保补缴的通告3 参加省直社会保险统筹各单位、灵活就业人员: 根据《关于公布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861号,社保年度省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的规定自x年7月1日执行生效,对之前7、8、9月份按照旧基数预申报缴纳的单位及个人,现将上下限差额补缴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差额补缴仅允许门前申报,需对x年7、8、9月份因上下限调整而进行差额补缴的单位或灵活就业人员,请参照差额补缴省直社保费缴纳程序,填写相关表证单书,自行前来我局征收前台进行申报缴纳;非广州地区的缴费单位(不含灵活就业个人,请在所属地市地税部门补缴。

二、请将本次7、8、9月份的基数上下限差额补缴与其他月份及其他类型的差额补缴区分申报,以免造成混淆。

三、本次7、8、9月份基数差额补缴的最后期限的x年12月31日,请需要补缴的单位及灵活就业人员务必在这期间完成相关补缴工

作。

特此通知。

春节放假通告范文精选


20xx年春节放假调休日期为:x月7日(星期日,除夕)至x月13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六),共7天。x月6日(星期六)、x月14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春节假期。

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xx年x月20日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精选


通知范文吧特别整理来自网络的中秋放假通告范文。在单位或部门的工作中,对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公告通知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希望能为你提供更多的参考!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1

根据国家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有关规定,我司中秋、国庆放假安排如下:

中秋节:10月4日放假。

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

各部门安排好值班人员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及时上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市场安全、有序运营。

放假期间,请大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外出人员请注意出行安全。

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7年xx月xx日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在繁忙的工作生活中,中秋节假期即将到来。

我园20xx年“中秋节”放假时间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20xx年9月15日至9月17日放假调休,共3天。

收假时间:20xx年9月18日(周日)正常送幼儿入园。

孩子的平安与幸福,是我们的最大心愿,为让孩子过一个安全、稳定的假期,请您配合我们做好孩子的安全教育和科学养护,在假日期间切实担负履行起监护孩子的重任。

1、利用“中秋节”适时对宝宝开展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教育。

2、时刻关注孩子的健康、安全。诸如:出行安全,用电安全,饮食安全……等等。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的生活作息,要均衡饮食,注意饮食卫生,不要让孩子吃生、冷、硬的食品,更不要暴饮暴食。水果和零食也不能多吃,以免引起孩子的肠胃不适。保证充足睡眠,加强锻炼,增强体质和免疫力。

3、养成良好生活作息习惯,早睡早起,避免孩子长时间看电视,保护眼睛,新入园的幼儿家长应提供孩子自己做事的机会,多讲幼儿园发生的事情,避免长假过后幼儿的情绪不稳定。

4、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家庭与个人卫生,监督您的孩子做到勤洗手、勤洗澡、勤剪指甲。给孩子准备随身携带的手帕或纸巾,经常使用洗手液(肥皂)和清水洗手,请教给孩子正确的'洗手方法。

5、让孩子过一个舒适的假期。注意孩子的营养、休息和锻炼;理解尊重孩子,引导帮助孩子,丰富孩子的假日生活,使正处于身心快速成长期的孩子,在假期中,放松心情,感觉舒适,快乐生活。

xx市xx区xx第一幼儿园

年9月14日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3

各院、部、处、室、所:

中秋节即将来临,现将节日期间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根据省办公厅关于国庆节、中秋节放假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中秋节假期时间为9月15日至9月17日,共2天。

二、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做好假期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避免到疫区或人群密集场所,尽可能不离校离济,凡离校离济外出旅游、回家的学生必须向所在院(部)请销假,并如实报告所达地点和返回时间,返校后进行身体健康登记和体温检测。注意途中人身及财产安全,并按期返校。

(二)节假日期间,坚持上班的部门,要坚守岗位,切实履行职责,做好本职工作。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定人定岗,切实做好安全检查、防火防盗防疫和保密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遇有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三、值班安排

学校总值班室设在党办、院办,值班电话:XXXXXXX,值班地点:办公楼206房间,其它时间值班电话:XXXXXXXX。请各单位于9月5日以前将值班人员名单及值班电话报学校总值班室。

xxxx

年月日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4

尊敬的各位家长:

秋风送爽,金桂飘香。在繁忙的工作中,我们即将迎来中秋佳节,借此机会,xx幼儿园的全体师生祝各位家长朋友节日愉快!阖家欢乐!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今年中秋节安排如下:

20XX中秋放假时间为9月x日-x日,共x天。其中:9月x日(星期x)公休、9月x日(星期x)中秋节法定节假日。

家长朋友们,中秋节将至,我们再次祝您及您的家人身体健康!万事如意!

xxx

20xx年x月x日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5

各学区,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省、市、县有关通知精神,现将我县中小学校(单位)20xx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1.9月19日至9月21日放假,共3天。9月22日(星期日)上班。20xx年10月1日至10月7日放假,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10月8日(星期二)照常上班。

2.各中小学校(单位)原则上应按照以上时间放假。

3.各校应及时将学校放假时间告知学生及家长。如因错周错日放学等各种原因对法定放假时间有所调整的,需将调整情况报县教育局办公室及有关科室(普通中小学校报基础教育科,职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分报成职教科、幼教科)。

4.放假期间,任何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进行一切集体活动(包括组织学生集体秋游、补课等)。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节日期间,各学校(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责任。要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严密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切实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实处,千方百计确保不发生一起安全事故。

三、开展检查,整改隐患

各校要在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前后对学校安全隐患进行彻底的排查,做到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要认真排查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学用房、图书馆、会议室、厕所等人群集中场所,在建工程和校舍危房应作为检查的重点。要注意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要认真排查、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果断措施,及时解决本校存在的安全隐患。要进一步完善切实可行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结合节日期间的实际情况进行周密布置。对一时无法整治的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要制定重点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专人严防死守。既要落实解决“硬隐患”,也要注重落实检查责任制、应急制度、校园安全文化等“软隐患”。

四、强化教育,完善管理

各学校要加强节前安全教育,切实做好节日期间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要在落实值守责任制、住宿生管理、教师师德规范、防范校园暴力事故、严格集体活动审批制等方面,开展强有力的防范工作。要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放假前务必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要着重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防火防盗、防抢防骗、防意外事故等教育,尤其要加强防溺水和森林防火教育,反复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不断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切实提高学生自救能力。

二是加强对师生的教育引导。各校要针对师生思想动态,提出有针对性的教育引导对策,回应师生的期待与需求,帮助解决师生的实际困难。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有针对性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德育工作,教育引导青少年学生正确认识形势,将主要精力放到勤奋学习、立志成才上来,确保学校校园安全稳定。

三是实施放假告知制度。放假前,务必通过给学生家长一封信和校讯通等形式向家长及时告知学生放假、回校时间、假期安全注意事项以及明确家长监护职责,由家长签字后存档备查。学生到校后要准确掌握学生到校情况,对于未及时到校的同学,必须迅速和家长取得联系。

四是要加强交通安全工作。各中小学要把学生接送车工作作为一项事关学生群体性安全的重要工作予以落实。

1.做好周末(节假日)学生接送车的'安全管理。各学校必须在放假前与客运业主协调沟通好,并以学区为单位召开各校分管领导会议,按错日错时错校的要求做好节日前的学生放学及学生接送车管理工作,制订好各校错日错时错校放学方案,杜绝因方案落实不到位而出现学生乘车超载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平安回家。

2.落实城区学校节前放学的错时错日放学方案。城区各学校应根据错时错日放学的有关要求安排好学生放学,龙中龙二高、华外、龙三中必须做到错峰放学,各学校之间要加强协调,同时要及时通知到有关客运企业。

3.做好节日前后的通校生日常乘车管理。学校要切实增强防范学生乘坐超载车、黑车、病车的意识,强化对学生的安全乘车教育;同时要加强源头管理,严禁学生乘坐违规车辆、坐超载车,并做好学校力所能及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五是切实加强留校学生的管理工作。各学校要对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作出周密安排,及时掌握情况,应由专人值班人员加强指导管理,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六是加强治安保卫工作。要组织专门力量,加强对校园、教职工和学生宿舍的巡逻,严格执行门卫值班制度,严防治安案件以及危害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案件发生。要密切关注师生动态,防止引发安全事故和影响稳定。要制定和完善各种突发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突发事件能及时妥善处置。

五、加强整治,营造氛围

1.各学校(单位)要在放假前对本学校(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治,洁化、美化校园。学生返校前各学校应对教室、宿舍、食堂等场所进行一次全面消毒。

2.各学校(单位)要按照县委办〔20xx〕78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的要求进行升挂国旗,营造好热烈喜庆、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

六、坚持值班,畅通信息

严格执行学校领导节假日带队值班制度和重大事件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学校领导要及时介入,靠前指挥、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上报信息,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放假期间,校长和单位负责人的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

各学校(单位)中秋节和国庆节值班安排表分别于9月17日16:00前和9月27日16:00前以书面形式分别报教育局办公室、安全监督科及有关职能科室(普通中小学校报基础教育科,职校、幼儿园、民办学校分报成职教科和幼教科)。

县教育局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6

各部门:

值中秋节来临之际,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公布的《20xx年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

决定,现将20xx年中秋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定为20xx年9月x日至x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x日(星期x)上班。

二、各部门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xx年9月X日下午17:00以前报公司办公室。

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xxx。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7

公司各部门:

值中秋节来临之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现将20xx年中秋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x月x日至x日放假调休,共x天。x月x日(星期x)上班。

二、各部门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xx年x月x日下午x:00以前报公司办公室。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如发现问题,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公司值班电话:xxxxxx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20xx年中秋节在即,为了便于公司同仁提前安排好工作和生活,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及公司的福利政策,将中秋节”期间的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1、中秋节放假时间: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放假,共x天。

2、上班时间20xx年x月x日正式上班。

值此20xx年中秋节即将来临之际,请允许我(董事长x先生)代表公司,并以我个人的名义,向所有关心、支持的各位领导、各界朋友致以衷心的感谢;向全体员工及家属致以诚挚的问候和衷心的祝福。祝大家中秋节快乐,身体健康,心想事成,万事如意!

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

中秋放假通告范文 篇8

xx公司各部门:

值此中秋节来临之际,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领导班子研究决定,现将20xx年中秋节放假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秋节放假时间定为9月22日至9月24日,共3天。

二、各部门接通知后,妥善安排好值班工作,并将各部门值班表于20xx年9月xx日下午17:00以前报公司办公室。

三、各部门要加强对值班人员的管理,认真落实公司突发事件预案制度,切实做好公司防火、安全、保卫等工作,发现苗头要及时向公司办公室值班人员报告。

公司办公室值班电话:xxxxxx

xxx有限公司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