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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冬季雨雪天气安全应急预案

发表时间:2023-01-03

雨雪天气交通安全通告范本。

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单位:

据气象部门通报,我县自1月3日至6日将迎来低温雨雪天气,气象条件恶劣,公路及桥梁、风口道路易滑、结冰,给人们出行带来了诸多不安全因素。为确保期间道路通行安全、畅通,现就加强应对雨、雪、冻、雾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迅速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调动村、支两委负责人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疏导、劝导、指挥交通工作,备齐必需的防冻、防滑、铲雪、融雪器材和物资,开通村村响“大喇叭”和微信、短信进行安全出行提示。

二、对辖区易结冰路段和桥梁进行排查,重点地段、桥梁安排专人值守并放置警示、提示牌,对已结冰地段、桥梁及时开展防滑、铲冰雪工作,对不适宜通行地段、桥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设置禁行标识提示并派人指挥车辆绕行;对客运班线、校车运行线路进行排查,必要时采取停运措施。

三、加强值班备勤和信息反馈。期间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安排领导值班,安排人员24小时值守,遇有情况或要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妥善处置的同时及时上报。

扩展阅读

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范本篇二


为缓解道路交通拥堵,均衡高架和地面道路机动车流量,改善城市快速干道通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对本市部分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交通管理措施进行调整。现通告如下:

一、每日7时至10时、16时至19时,以下道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周六、周日、国定假日除外):

(一)延安高架路(S20以东);

(二)沪闵高架路(全线);

(三)中环路(全线);

(四)华夏高架路(全线);

(五)卢浦大桥;

(六)南北高架路(鲁班路立交至中环路共和新路立交段);

(七)逸仙高架路(北向南场中路下匝道至内环高架路段);

(八)内环高架路(内圈中山北二路入口至锦绣路出口,杨高南路入口至中山南一路出口;外圈锦绣路入口至黄兴路出口,董家渡路、南车站路、陆家浜路入口至杨高南路出口段除外)。

二、本通告未尽列的高架道路(城市快速路)禁止悬挂外省市号牌小客车、未载客的出租小客车及实习期驾驶人驾驶的小客车通行的管理措施,按道路上设置的交通标志、标线所示执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予以处罚。

四、本通告自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

xx市公安局

20xx年3月31日

春节安全通告其一


春节假期即将开始,由于春节假期时间较长,各单位都有大量员工回家过节与家人团聚,加之业主、客户单位也多有人员回家探亲,使留守工作岗位员工责任倍增。

为做好春节假期期间的安全管理工作,公司要求各单位应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1、结合“百日安全活动”,深化安全检查与整改。结合春节人员流动性大、治安形势严峻的特点,在前期“百日安全活动”安全检查和整改的基础上,对安防、消防、电梯、用电、供排水等设施设备、共用部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确保节日期间设施设备安全运行、各类警示标识完好。

2、建立以各级领导班子为主的轮流值班制度,春节期间的每一天,各单位、各项目应有一名领导参加值班。各项目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并强调值班纪律严禁酒后上岗、睡岗、脱岗,总部值班领导应在春节假期随机抽查岗位值班情况。要求各项目将节日值班表报城市公司(事业部、专业公司),由城市公司(事业部、专业公司)汇总后与本单位值班表报公司总经办、安委办备案。

3、各单位、各项目放假前应做好员工安全教育,应强调注意的事项包括:防火、防盗、防诈骗、防交通事故及亲朋好友聚会饮酒适度,注意企业形象;要求各供方单位,加强员工的安全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针对业主的安全宣传教育,重点关注防火防盗、用电安全、燃气安全、老人小孩居家安全以及出行安全,促使广大业主参与安全共管。

4、安全工作要细之又细,进行安全检查并不等于万事大吉,各单位、各项目应对值班留守的值班员工作做出具体要求,按照“七勤”(脑勤、眼勤、耳勤、鼻勤、口勤、手勤、腿勤)的要求,确保春节期间的各项安全,确保供配电、供暖、供水、电梯、消防、安防等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5、各单位、各项目应对重点、要害部位加强春节期间的安全防范,特殊场所应安排人员定点值守。

6、春节期间,加强员工的人文关怀,尽可能减少项目人员流动,保持项目团队的稳定性。对于新进员工,应确保其业务能力及安全教育合格后方可上岗。

7、确保春节期间的各项信息畅通,各单位、各项目在春节假期期间,有问题发生应及时用手机联系报告或编辑短信上报,并通过OA及时上报关键事件。同时提前做好属地街道和相关部门应急联络措施,确保应急响应。

8、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对业主客户单位已上锁、贴封条的门窗应每天每班进行二次以上的触摸确认,对在春节要求到单位取(送)东西(物品)的人,应严格按照来访人员进行登记验证,确保安全无误。

9、在春节期间,违反公司管理规定,无视公司高压线管理要求,造成公司和业主客户损失或给公司造成负面影响的将给予严肃处理。

10、春节过后,各项目应及时将春节期间的安全信息报各单位负责人汇总上报公司总经办和安委办。

以上各项,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行政人事中心、安委会

关于乱丢垃圾通告范本范本


为强化城市管理,争创国家优秀旅游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等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自xx年10月1日起,对xx城区范围内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对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乱扔(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乱扔果皮、纸屑、烟蒂、饮料罐、饭盒、塑料袋等废弃物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二)随地吐痰、随地便溺以及乱扔口香糖、废电池的,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三)乱倒污水、粪便,乱扔动物尸体,或在露天场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树叶、垃圾及其他废弃物的,处以100元罚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200元罚款。

(四)居民装修房屋产生的垃圾,应当按照规定及时投放到指定地点,不得与生活垃圾混倒,违反规定的处以200元罚款。

(五)车辆运载建筑渣土、建筑材料、矿渣、煤炭、液体、散装货物时因密封、包扎、覆盖不严密导致泄露、遗撒的,处以每平方米50元罚款。

(六)未按照城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地点和方式倾倒生活垃圾、餐饮经营服务者未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和处理餐厨垃圾的,处以200元罚款。

(七)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3000元罚款。

二、对单位乱倒垃圾的违法行为,除责令改正外,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

(一)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二)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以及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的,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擅自设立弃置场所受纳建筑垃圾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罚款。

(四)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给予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有拒不改正或者造成较大以上危害后果等严重情节的,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三、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在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时,可以依法采取暂扣与违法行为有关的车辆、工具、物品等强制措施。

四、公安、工商、卫生、环保、交通、水利等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协助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查处乱扔垃圾等违法行为。

当事人在执法人员规定的期限内未改正违法行为的,由有关部门依法实施代整改,代整改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五、当事人不按规定期限缴纳罚款的,逾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并由作出罚款决定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机关依法申请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或其他执行公务的行为。有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以暴力、威胁等方法阻碍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并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参与此次专项整治工作的执法人员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坚持以理服人。对打骂行政相对人的执法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x年x月x日

国庆中秋放假通告范本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xx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PS:20xx年12月31日是周六,也与元旦假期连休哦)

二、春节: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22日(星期日)、2月4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2日至4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1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8日至30日放假调休,共3天。5月27日(星期六)上班。

六、中秋节、国庆节:10月1日至8日放假调休,共8天。9月30日(星期六)上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