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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通告

发表时间:2023-01-21

有关社保的通告模板。

在公司或者在学校,很多地方都遇到过公告通知。公告的内容都是当前环境下的人群需要知晓的内容。如何写好一份值得称赞的公告通知呢?通知范文吧小编特地为大家精心收集和整理了“社保的通告模板”,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社保的通告模板【篇1】

公司各个部门员工:

根据国家规定和公司要求,调查并办理社会保险,公司全体员工中未办理社保员工和已办理社保有账号的员工名单汇总。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参加公司统一社保,遵循个人申请、公司办理原则,愿意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员工原则上均应参与。

2、未办理社保(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员工,愿意由公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的,填写申请表1,并准备身份证复印件2份,1寸红底彩色照片2张(办理医保等用)。

3、已由原单位办理社会保险、且愿意将社保转入公司账户统一续交社保费用的员工,填写申请表2,将个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账号、社保归属地(主要指在哪个区、市、省养老局办理的社保手续)、交费情况填写清楚,并尽快将原来未续交的费用尽快缴清。

4、从劳动关系成立之日起,参考劳动合同(含试用期),由公司统一补交或交纳社保,员工原则上不得拖延或拒绝办理社会保险。

5、以上资料均应于年月

xxxx有限公司

员工签字:

社保的通告模板【篇2】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20xx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xx〕2861号)要求,从20xx年7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从2408元调整为2906元。所属期为20xx年7月、8月、9月已按低于2906元(不含2906元)的基数计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应补缴差额,现就有关补缴事项明确如下:

一、须补缴差额的缴费单位(人)应在20xx年12月31日前申请补缴,在此期限内补缴差额不加收滞纳金。

二、原向地方税务部门申报缴费的缴费单位(人),到所属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请补缴。

三、原由各级社保部门开具《梅州市社会保险费缴费通知单》到地税部门缴费的缴费人,按原途径到相应社保部门申请补缴。

特此通告

咨询电话:1236xx(市地税局)1233x(市社保局)

xx市地方税务局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12月12日

社保的通告模板【篇3】

市直各参保单位,各县(市、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按照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相关参数,现就做好申报缴纳xx社保年度(xx年7月~xx年6月)社会保险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参保

用人单位必须依法为所属全部职工办理参加养老、失业、职工医疗(含补充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不得有选择地参加某一险种或只为部分职工参保。

二、相关参数

根据省、市有关部门公布的数据,广东省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梅州市xx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3738元;现执行的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为1210元。

三、缴费基数

用人单位必须按职工本人实际工资、薪金收入总额(在规定的上下限内)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工资申报情况向职工公布。各险种缴费工资上下限按以下办法确定:

(一)企业养老保险(含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408元。

(二)职工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243元。

灵活就业人员、退休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月缴费的,按3738元申报缴纳。

(三)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1214元,低于11214元的应如实申报,但不得低于现梅州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1210元。

四、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23%,其中单位15%、个人8%;灵活就业人员按20%(全部由个人缴纳);

失业保险:2%,其中单位1.5%、个人0.5%;

医疗保险:以单位参保的按8.3%,其中单位6.3%、个人2%;灵活就业人员按8.3%(全部由个人缴纳);

补充医疗保险:每人每月13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5元;

工伤保险:0.7%,由单位缴纳;

生育保险:0.8%,由单位缴纳。

五、其他

本社保年度内遇国家、省、市政策调整,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

xx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广东省xx市地方税务局

年6月29日

社保的通告模板【篇4】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省平工资4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省平工资4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省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

城镇职工:19%(有雇的个体工商户12%);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非本市户籍农民工:12%

8%

20xx

实际工资

收入

15130

险种

单位缴纳比例

个人缴纳比例

月工资收入低于上一年市平工资60%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在上一年市平工资60%-300%之间的缴费基数

月工资收入高于上一年市平工资300%的缴费基数

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6.5%;非本市户籍农民工:2.5%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2%;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失业保险

0.6%

0.4%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工伤保险

根据行业确定基准费率,实际费率为(基准费率+浮动费率)×0.7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生育保险

0.5%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城镇职工、原综保本市户籍劳动者、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1%;

非本市户籍农民工:无

2874

实际工资

收入

14370

附:

成都市社保局关于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上一年度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

近日,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全省全部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成都市统计局《关于全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分别公布了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0520元、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57480元。现就我市度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附件1)。用人单位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重新申报或经社保经办机构统一核定,并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附件2)。1至5月期间已申报缴费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本人可以在12月31日前申请补足差额(附件3)。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以区(市)县圈层划分分别按度省平工资100%和80%执行。

(四)社保经办机构计发度符合领取条件人员基本养老金,以及因病或非因公死亡参保人员丧葬补助费和一次性抚恤金时,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度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标准,按《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度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金额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xx〕235号)规定执行。度符合领取条件的城乡居民养老金计发涉及到的职工平均工资标准,按度省平工资执行。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关于成都市市属事业单位全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成府发〔20xx〕33号)规定参保缴费的单位和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暂按度市平工资执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申报缴费工资标准,按省的统一规定执行。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一)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包括个体工商户的雇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从6月起分别按度市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二)城镇个体参保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包括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的80%执行;住院统筹、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标准,从6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三)符合度参保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缴费基数标准,从1月起按度市平工资执行

社保的通告模板【篇5】

x年10月28日之后离职的xx市xx区环卫合同工,请在x年12月5日17:30分之前到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307办公室办理社会保险金补缴手续,逾期办理者,则视为自动放弃补缴,将无法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放弃补缴的环卫合同工自行承担因放弃办理补缴社会保险产生的不利后果、法律风险和法律责任。

为便捷、高效开展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凡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的员工,请在来局办理补缴手续前,与工作人员联系、咨询补缴的相关具体事项。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地址:xx市xx区曲塘路70号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工作人员:

办理补缴社会保险金办公电话:

特此通告

xx市xx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x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社保的通告模板【篇6】

缴费基数和比例

20xx年7月起,九城区最低工资标准为1530元/月,4个县市为1230元/月

九区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306元;个人:8%,112.4元

医疗保险单位:8%,112.4元;个人:2%,30.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5.3元,个人:0.5%,5.7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0.91元;个人:无需缴纳

4个县市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246元;个人:8%,98.4元

医疗保险单位:8%,98.4元;个人:2%,24.6元

失业保险单位:1%,12.30;个人:0.5%,6.15元

生育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60%,13.8元;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流程

城乡居民缴费流程:tv2288.Com

1.参保人员按照选择的缴费档次每年6月30日前将养老保险费存入银行卡;

2.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通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信息系统生成扣款明细信息,并将信息传递至农信社或农商行;

3.农信社或农商行根据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提供的扣款明细信息从参保人员银行账户上划扣养老保险费,将养老保险费转入收入户,并将扣款结果信息和资金到账凭证反馈至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

4.县(区、市)养老保险分局核对扣款明细信息与实际到账金额是否一致,核对无误后,将扣款金额记入个人账户。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流程:

缴费人员每月18日前按所选择的缴费档次将养老保险费足额存入银行卡,每月25日后到缴费银行任意网点查询代扣缴费情况。(连续六个月欠费的,视为中断缴费关系。需再次缴费的,应持参保人持参保人户口簿或身份证、缴费银行卡到养老分局个体科重新办理代扣手续。)

缴费地点

城乡居民缴费地点: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地点:所在区、县(市)社会养老和工伤保险管理分局个体科。

缴费时间

城乡居民:每月25日各区、县(市)农信社或农商行进行养老保险费扣缴业务,为保证政府补贴及时计入个人账户,参保人应在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完毕。

企业和灵活就业人员:银行代扣缴费在每月18日至24日期间进行(银行代扣缴费是个体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基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