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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绿化建筑监管通知

发表时间:2023-03-23

城镇绿化建筑监管通告1篇。

如果你在进行办公类的工作,我们应该都接触过公告通知这种文体。 重要的消息发布都应该使用公告通知的方式进行发布,你掌握公告通知的写作格式规范吗?下面编辑为您呈上“城镇绿化建筑监管通告1篇 ”相关主题内容,相信你能从中找到需要的内容!

在现在社会,我们都可能会用到通知,上级单位向下级单位对某一项工作的布置、要求、意见等往往用通知的形式传达。那么你有了解过通知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城镇绿化建筑监管通知,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为发展现代林业,建设生态,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县城乡三年绿化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现就加强城乡绿化建设和管理通告如下:

一、在全县深入开展城乡三年绿化行动,以实施绿色城市、绿色屏障、绿色村镇、绿色通道“四绿”工程为重点,切实强化定目标、定任务、定设计、定责任、定管理、定奖罚等“六定”措施,城乡联动,整体发展,全面加强和提升城乡绿色水平。

二、各乡镇、县直部门单位是各辖区产权所有宜林地造林绿化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单位(含延伸机构)造林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直部门单位负责完成县定方案确定的义务植树任务。

三、全县涉建项目均要配套建设绿化工程,配套绿化工程方案按基本建设程序审批。新建工程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用地总面积的.35%,扩建、改建工程项目的绿地率不得低于用地总面积的25%。配套绿化工程要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所有建设项目须在配套绿化工程经县绿化委员会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房产销售须经县绿化委员会认可盖章后方可发放销售许可证。

四、鼓励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机关干部及个体私营户按照“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原则,承包租赁土地投资造林。鼓励民营企业、私营业主和个人认建认养林木绿地,建设“冠名林”、“纪念林”。

五、严格实行林地使用限额管理制度,需要征占用林地或临时占用林地的,须经县林业局审核同意,依法办理林地使用手续,按规定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征占用林地未经县林业局审核同意的,土地主管部门不得受理建设用地申请。

六、严禁乱砍滥伐林木、乱占滥用林地、乱挖滥采野生植物、移植古树名木。重点生态公益林和饮用水源地实行禁伐、禁牧、禁建。凡违反以上禁止事项,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损毁的,由县林业局按照《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切实加强城乡林木绿地的管护、管养。各乡镇、园(区)的林木实行属地管理,由辖区人民政府及林权单位负责管护、管养,县直部门单位(含延伸机构)的林木由本单位负责管护、管养,县直部门单位义务植树实行一年期成活后移交辖区管理;省道、县道林带由辖区主体负责,交通、公路部门协助管护、管养;县城区林木绿地由县建设局和园林中心负责管护、管养。严禁践踏花草、损坏设施、搭棚摆摊、堆放物品、挖砂取土、倾倒垃圾、剥皮、挖根、架线、攀爬、掐花、摘果、折枝、刻字、钉钉等损坏城市树木绿地的行为。对违反上述禁止事项的,按照《省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八、欢迎广大市民群众加强监督,及时举报毁林违法犯罪行为。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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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通告1篇


各位同事:

为帮助新员工全面了解公司基本概况、企业文化及基本制度流程、产品知识等内容,并掌握基本的沟通技巧,养成良好的职场习惯,以更快更好地融入z大家庭,按公司《培训管理纲要》相关规定,培训发展部决定举行《新员工入职特训班》,现将此次培训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20xx年7月9日9:00至7月11日17:30,7月14日9:00至7月16日17:30期间。

二、培训地点:z科技园

三、参训人员:详见附件:《参训员工名单》

四、培训计划:详见附件:《新员工特训进度计划表》

五、自备物品:受训员工在军训期间需自行准备军训用鞋

六、咨询电话:

七、培训考核:

1、本次培训重点内容都列入考核范围。

2、考核采取闭卷笔试形式,严格考试纪律,严禁讨论、相互抄袭、查找资料等违纪行为,违纪以0分计算;对考试不合格者,针对具体内容限期自修,并重考,补考不合格者将不予以转正。

新员工特训期间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特训期限内有客户紧急需求,或其他不可抗拒的重要事宜,请按流程请假并经副总裁级以上领导审批后报培训发展部备案,方可准予请假。

新员工特训工作事关z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基础,请相关职能部门和相关人员充分重视,提前做好新员工特训组织安排工作,以保证新员工按时参加特训。所有员工均不得缺席特训。 特此通知

附件:《新员工特训进度计划表》

《参训员工名单》

人力中心培训发展部

二0XX年七月四日

[通知借鉴] 台风通告1篇


各有关土地管理和临时排水系统管理单位:

根据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三级政府的三防指挥部防御台风“妮妲”相关会议精神,现请各土地管理和临时排水系统管理单位切实做好防御抗击台风洪水等自然灾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储备土地管理单位要做好储备地排水积水的预防措施,做好储备地积水的排水工作和对积水较深地方设立警示牌等相关工作。临时排水管理单位要对临时排涝泵站进行详细检查,保障汛期间排水顺畅,发现问题要及时抢修,确保其能正常运作。

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值班工作,并对全体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以提高认识。要求各单位领导要加强领导,不得离开所辖区域,值班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严肃值班纪律,防止脱岗和离岗现象发生,保证上下的信息畅通。一旦发生安全生产等事故,应按规定及时上报。

三.做好应急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应急物资保障。

四、要保证不发生人员伤亡,失踪事故、不发生重大财产损失,不发生人员受到失职追责。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防御抗击台风洪水灾害工作,尽量消除不安定的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特此通知。

20xx年8月1日

放假安排通告1篇


下面的“放假安排通告1篇 ”也许也许是你在寻找的内容,也许本文能为您提供一定帮助。在单位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对于公告通知一点也不陌生。公告通知兼有消息性和知照性的特点。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又到了一年粽子飘香的端午节,瑞奥幼儿园放假时间为:20xx年5月28日(周日)至5月30日(周二),共3天,5月31日(周三)正常上课。

放假期间,请家长朋友们配合幼儿园做好以下工作:

1、安排好孩子的一日生活,教育孩子常洗手,注意孩子的个人卫生(预防各种疾病),尽量不带孩子到人员密集的地方。

2、如果您带孩子外出旅行、走访亲友,请您看护好孩子,并加强对孩子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3、随着气温的逐渐升高,请您注意不要让孩子暴饮暴食或吃过冷、变质的食品,以免发生食物中毒,并做好防溺水安全监护工作。

xx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祝:家长朋友和小宝贝们端午节快乐!

拆除违法建筑的通告简短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经各区政府和市、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在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方面已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在制止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方面面临的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尤其是个别撤村建居试点村村民突击违章建造住宅之风盛行,这种状况正严重阻碍着我市社会经济的协调发展,扰乱了城市建设与管理的正常秩序,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了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经济保领先,文明创一流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深入开展我市拆除违法建筑,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城市管理,把我市建设成为国际知名的现代化风景旅游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条例》等法规的规定,现就清理和拆除各类违法建筑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 成立杭州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各区政府及市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另行发文)。

(二)各区政府负责所在行政区范围内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的具体实施工作,各职能部门要积极配合。各区、各部门实行一把手负责制,进行联合执法。各区政府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由各区区长任组长,下设拆违行动指挥部,与市拆违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日常联系。市有关部门设在各区的派出机构,必须全力以赴积极主动地配合各区开展工作。

二、查处和拆除违法建筑的范围

(一) 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影响市容市貌的违法建筑和到期未拆的临时建筑。

(二)撤村建居试点村村民和单位突击抢建的各类违法建筑。

(三)城市的主要出入口,机场、码头、车站周围的违法建筑与到期的临时建筑。

(四)占用城市各类道路、公用管线、绿化以及城市河道两侧等用地的违法建筑及到期临时建筑。

(五)西湖风景区范围内的各类违法建筑与到期临时建筑。

(六)建成居民小区内擅自占地搭建和设置的违法建筑与临时棚点。

(七)未经批准擅自破墙开店和搭建的违法营业用房。

(八)村民私自超标乱建的违法建筑。

(九)其它各类违法建筑。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1、1999年6月上旬,各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成立专门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方案,部署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任务,并将工作计划和方案报送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由市政府组织召开全市拆违工作动员大会,并请市人大、市政府有关领导作电视讲话。同时,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层层召开动员大会,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发动。

3、各新闻单位要广泛深入地进行跟踪报道,大造声势。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统一的宣传口号,并制作标语张贴在主要公共场所。

(二)清理拆除时间和工作重点

从6月中旬起至国庆节前,用大致3个月的时间,拆除严重影响市容市貌,严重妨碍城市交通和居民生活的违法建筑。其中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和城市主要出入口、占道占绿占河以及西湖风景区范围内的违法建筑作为清理拆除工作的重点。

四、政策与措施

1、对违法建筑一律不得发放房屋出租证,已发出的由公安部门负责在7月底前收回。

2、对违法建筑一律不得发放营业执照,已发出的,由工商部门负责在7月底前收回。

3、对已确定拆除的违法建筑,在限期自行拆除期满后,由供电供水部门负责停止供电供水。

4、各区行动指挥部每周要定期张榜公布所拆违法建筑的清单,标明违法人、建设地点、违法建筑占地、违法建筑面积。同时,由区政府负责在各镇(乡)、村和街道设立举报箱与举报电话,接受广大市民的监督。各指挥部每周以简报形式将拆违情况上报市主要领导和领导小组成员。

5、对搞违法建筑的干部,视情节轻重按市纪委、监察局《关于立即制止和坚决纠正借撤村建居之机突击占地违章建筑的紧急通知》的规定进行处理。

6、凡属经营性的临时建筑一律暂缓审批。

7、对涉及违章的工业企业建筑以及少数确属已住居民且规划上认定尚可保留的建筑,以及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部分临时建筑,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提出书面意见,提交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是否保留。如同意保留,则采取重罚的措施(具体措施另行制订),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罚金按市、区各50%分配,专户储存。市留的50%全部用于表彰、奖励这次拆违工作的有功单位和有功人员。

8、市各有关新闻单位应加大宣传力度,按创建工作的部署,对这次拆违工作作专题宣传报道。各区应组织所属各宣传机构,进行广泛宣传,使拆违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9、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区的区长为主要责任人,对本辖区内的拆违工作负总责。该项工作结束时各区要以书面形式报领导小组验收。

五、其他

1、9月下旬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领导小组对全市工作进行检查评比,通过验收后进行总结表彰。

2、杭州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之江度假区三个开发区由管委会参照本办法组织实施清拆违法建筑工作,实施方案在6月中旬报市清理和拆除违法建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3、违法建设的主体涉及驻杭部队、省级机关的,各区指挥部要及时与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4、对清拆期间新的顶风作案的违法建设者,要予以严肃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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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