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范文吧

导航栏 ×
你的位置: 通知范文吧 > 工作通知 > 导航

宣传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3-08

宣传工作的通知集锦。

在我们所处的工作和学习环境中,对于公告通知这位“老熟人”一点不陌生。 撰写公告通知可以确保信息及时传达到位,您能从以下资料中找到与您所需相关的资料“宣传工作的通知”,本文章内容仅供您参考学习!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1

静财信〔2014〕 号

静宁县财政局

关于印发《财政局2014财政信息宣传

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及股室:

现将《财政局2014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静宁县财政局2014年5月日

财政局2014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进一步提高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水平,广泛宣传报道财政改革发展动态,更好地为领导决策和财政工作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信息宣传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紧紧围绕财政工作,注重宣传内容的政策性和影响力,坚持正确导向,客观真实地反映工作中的新情况、新做法、新经验,快速、及时地收集、编写和报送信息,确保财政信息的时效性。

第二章考核对象和内容

第三条考核对象:

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及股室

第四条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市财政部门的决策部署情况;

(二)准确把握财政工作重点,反映在工作中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等;

(三)及时反映财政工作动态,特别是工作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

(四)领导和社会关注的其他重要情况。

第三章主要任务和报送方式

第五条主要任务

根据《平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2014年县(区)财政信息宣传调研工作的通知》(平财信[2014]3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局2014年财政信息任务96条(篇),其中调研类和问题建议类信息不得少于67条(篇)。局属各单位及股室分别每月报送财政信息至少1条(篇),全年报送调研报告至少2篇;各乡(镇)财政所季度至少报送财政信息1条(篇),全年报送调研报告至少1篇。

第六条报送方式

(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实行备案制度,由信息管理股统一备案。向信息管理股报送的财政信息、调研报告的,由信息管理股负责统计备案;自己在其他媒体刊物发表财政信息、调研报告的,由本人负责向信息管理股报送刊发报刊杂志的复印件登记备案(自刊发之日期起10内报备)。

(二)向信息管理股报送的财政信息、调研报告,要统一使用财政局财政信息报送单拟稿后,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由信息管理股登记备案后编发。

第四章评比考核

第七条建立健全信息宣传工作目标管理机制。各乡(镇)财政所、局属各单位(股室)根据各自实际,制定信息宣传工作计划,营造全员参与、全员负责的良好氛围。

第八条信息管理股对工作进展情况实行月统计、季通报、年考评制度。凡没有完成信息报送任务和不按时报送市

局约稿等重要信息的,本单位及本单位人员不得参与评优选先。

第五章奖励办法

第九条按照发表数量和质量进行考核排名,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作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第一名奖励600元,第二名奖励400元,第三名奖励200元。

第十条信息宣传工作单条(篇)奖励标准:

(一)财政信息在省级及以上宣传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在市级宣传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30元,县级宣传媒体奖励20元。

(二)调研报告省级以上刊物媒体发表的每篇奖励300元,被市级刊物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150元,被县级刊物媒体采用的每篇奖励50元。

(三)财政信息、调研文章和问题建议类信息在省市财政有较大影响或被县、局领导充分肯定,为县、局决策提供参考价值、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的,在年终考核时另行奖励。

第六章工作纪律

第十一条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任何财政所、股室(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新闻媒体提供涉及国家秘密的稿件、信息;不得提供正在研究或尚未最后确定的工作信息;不得提供没有事实依据的信息;不得发表不利于经济社会发展与

稳定的言论。

第十二条严禁盗用或转载他人的所有稿件,由此引起的纠纷和责任自负;对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七章附则 本办法由信息管理股负责解释。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财政局财政信息报送单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2

各股室:

为了加大我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信息宣传,进一步提高全体同志工作的整体水平,使信息和宣传工作规范、高效运转,充分展现我县农村公路基层工作风采,更加全面、快速、真实地宣传、交流公路养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宣传的质量和水平,推进全站工作再上新台阶。现就进一步加强信息和宣传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信息宣传工作的重要性

工作信息宣传是单位民主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各股室要高度重视信息宣传工作,强化信息宣传职能,提高工作水平,促进信息宣传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应建立相对稳定的信息通讯员队伍。要求各股室明确一人担任信息通讯员,负责本股室工作的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

二、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的基本原则

1、时效性原则。时效性是信息的价值所在,要充分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新特点。要认真做好紧急信息的报送工作。

2、真实性原则。信息工作要客观地、实事求是地反映全站的工作情况和实际,要加强对信息的分析核实,做到内容真实,数据准确。

3、全面性原则。报送信息一定要全面,确保信息的完整性,要坚持多领域、多视角地提供信息,不夸大、不缩小,喜忧兼报;对重要信息不得迟报、瞒报和漏报。

三、信息报送和宣传报道重点

1.围绕落实上级部门及本单位年度重点工作情况;为加强业务工作采取的新方法、新举措;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

2.为了激励增强一线工作人员的护路责任意识,经站委会研究决定,编制我县农村公路管理简报,制定简报的宗旨是加强宣传党的各项政策,内容围绕公路养护政策宣传,贯彻落实路面治超管理工作,督查文明执法情况,养护治超一线实影,农村公路管理动态,水毁抢修保畅工作以及其它时事工作进行报道或写出自己的心得体会。文稿要求文字简练,内容新颖,每月一期,重大活动或工作安排部署发特刊。各股室要积极向政办股报送信息,向各类报刊杂志投稿,及时报送和宣传报道围绕单位中心任务开展的特色工作,每个股室每两周编写一篇。此项工作将作为年终目标考评及评选先进的条件之一,各股室及站领导班子成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切实抓好此项工作,对于不能及时做好报道和完成投稿任务的股室和分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对于不能按时完成任务者,将进行相应处罚。

四、奖励办法

凡在省级报刊或相关业务部门杂志上刊载的各类信息由单位给予每条300元奖励;凡在市级报刊或相关业务部门杂志上刊载的各类信息由单位给予每条200元奖励;凡在县级报刊或相关业务部门杂志上刊载的各类信息由单位给予每条100元奖励;撰写的关于工作的调研报告、理论文章等在省部级报刊刊载的,给予每篇不低于200元奖励。各股室需将在省部级以上报刊发表的的稿件复印件于每月底前报政办股,作为支付奖励依据。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3

从实处着手,更加注重发挥财政信息在服务领导决策、宣传财政政策、推动工作开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信息宣传质量,努力为社会各界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一是把握宣传要点。紧扣自治区、市财政工作部署和区委、区政府工作要点,及时反映财政收支、预算执行管理、财政绩效评价、“三公”经费监管、财政信息公开、惠民政策落实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养老保险改革、公车改革、公务卡改革、“营改增”等财政改革管理方面的工作动态。及时报送党员教育培训、“五城联创”志愿服务、改进作风建设、推进便民服务以及财政文化建设等方面的做法成效。

二是严把稿件质量。发布信息实行先审核后发布的原则,全局各股室单位报送信息,要经过股室单位负责人、局主管领导层层审核把关,再送局办公室信息管理人员进行信息筛选和文字编辑把关并上网发布,对外投稿的信息须经主管局长或局长审签同意,努力提升信息报送质量和时效性。

三是强化队伍建设。每个股室确定一名信息员,负责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同时,通过机关课堂、专题讲座等多种方式,对信息员进行定期培训,充分调动信息宣传写作兴趣,努力提高信息写作水平。坚持把自治区财政网站、市政府、区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宣传工作的主攻方向。

一是领导重视,认识到位。财政信息工作是财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直以来,局领导高度重视财政信息宣传工作,并成立财政信息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业务科室(单位)、所(分局)全员参与、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营造做好财政信息工作的舆论氛围。

二是强化责任,健全制度。结合该局的实际,制定《怀远县财政局财政信息宣传工作管理办法》,明确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总体要求、宣传内容、信息发布流程、目标任务和奖励办法,有效调动了撰写信息的积极性,拓宽了信息来源渠道,为财政信息宣传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是综合提炼,注重时效。紧紧围绕全县财政中心工作,结合财政工作中的亮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财政改革和发展中的精点、先进示范典型以及财政工作中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等,归纳深挖出有价值、有深度、有创意、社会关注度高的高质量财政信息及时进行宣传报道,保证信息宣传的真实性和时效性。

四是加强培训,提高技能。为提高财政信息员的写作水平,该局专门聘请县委办、政府办信息科的专门人员,从财政信息宣传稿件的特点、写作方法和写作技巧等方面,对信息员进行信息业务培训、人员学习交流,提高财政干部信息写作技能。

五是完善考核,落实奖惩。坚持定期通报各科室(单位)、所(分局)信息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对被各级宣传媒体采用的稿件,全面及时地进行统计和公示,并分级别奖励相应稿酬,激发财政干部撰写信息的积极性。年终纳入目标考核范围,对积极撰写信息并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单位)、所(分局)、个人予以通报表彰,否则将进行通报批评。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4

各支局、分局各单位:

信息和宣传工作是现代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凝聚力量、鼓舞士气、参谋决策、交流经验、树立形象、促进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提高我局信息和宣传工作水平,督促各单位实现争先进位的目标,助力经营工作,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设信息员一名,务于7月29日前将信息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至综合办公室。

2、信息员要从企业经营发展、营销、创新、职工职业道德规范等方面着手,善于观察身边发生的或在自己身上发生的实事,积极收集本单位有价值的信息,及时反馈到分局综合办公室。

3、信息及新闻宣传材料格式要求:要有标题、主要内容、署名三部分,主要内容要简练、内容要具体、事件要清楚。

4、为保证信息时效,信息可发送传真至0000000,或通过邮箱报送111111@。

被省局以上采纳的信息每条奖励30分。分局年终对各单位信息工作进行评选,对排名前三位的单位,将给予信息员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同时优先考虑评选先进。被上级单位采用的信息和宣传稿件按照上级单位实发奖励兑现给投稿人。

7、为了让信息工作真正发挥其上下沟通,上传下达,下情上报,各单位之间互相学习先进经验的作用,各支局、分局各单位负责人要对信息采集报送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协助并指导本单位的信息员紧紧抓住工作中心和各个时期工作重点,从各方面深入实际做好信息的采集报送工作。

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5

6月8日,州委宣传部印发了《关于在乡村两级加强宣传工作力量的通知》(州宣笺字[2020]50号),对各县(市)乡镇(街道)一级靠实宣传工作职责、由乡镇(街道)党委副书记(党工委副书记)或明确1名党委(党工委)委员负责宣传工作,并配备1-2名专兼职工作人员,村(社区)一级配备宣传员提出了明确要求。

为进一步夯实基层宣传工作力量,强化组织领导和职责,根据《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第二章第六条“县级以上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明确承担宣传工作的机构或者相关工作岗位”和第二章第七条“领导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做好本部门本单位本领域宣传工作”之规定,请你们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党委宣传部门职责,积极协调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尽快明确其承担宣传工作的机构或者相关工作岗位。8月31日前,将同级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承担宣传工作的机构名称或者相关工作岗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进行登记造册,连同所辖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负责宣传思想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党工委副书记)或党委(党工委)委员、专兼职工作人员和村(社区)宣传员的姓名及联系方式登记表,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州委宣传部办公室。

特此通知

州委宣传部

                           2020年8月18日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6

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医院新闻宣传工作,实现新闻宣传工作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使新闻宣传更好地为医院文化建设和医院发展服务,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科室的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的新闻宣传工作第一负责人,负责人应按照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的思路和具体要求作出本科室的宣传工作计划。

二、为及时汇集医院的新闻信息,医院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各科室确定一名新闻宣传通讯员,负责本部门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向宣传科提供相关信息。

三、通讯员队伍是医院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力量,各科室应对其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通讯员的工作应计入本科室的考核内容。医院和科室对业绩突出的通讯员要给予表彰和奖励。

四、实施新闻信息报送制度。新闻信息通讯员要经常与宣传科沟通,每月25日前将本科室的宣传信息报送宣传科;遇到具有重要新闻价值的事件应随时与宣传科联系。

五、新闻信息通讯员上报的各类信息材料,须经科主任或护士长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热点、难点、焦点问题的新闻报道,上报宣传科,提交主管院领导审阅;如遇重大事件,涉及舆论监督的新闻内容,必须严格程序,反复核对事实,做到“重大新闻统一发布,重要稿件及时送审”。

六、新闻信息通讯员必须爱岗敬业,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不履行工作职责的,将直接追究通讯员的责任,科室负责人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七、新闻信息通讯员要严格遵守宣传纪律,不得越过医院宣传部门直接和新闻媒体接触。要定期与科主任、护士长研究本科室新闻报道工作,提高组织策划、协调配合能力。

八、医院对新闻信息通讯员实行考核管理,内科系统、外科系统、妇产、儿科、急诊每月至少报送各类信息二篇,其他科室至少报送一篇;宣传科将邀请资深新闻工作者对通讯员进行培训,实行新闻通讯员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通报会。

九、新闻信息通讯员如遇到工作调动,应通知宣传科并重新推荐一名新通讯员,交接有关工作。

十、医院将每年评选优秀通讯员,以资鼓励。刊发的优秀稿件在评选优秀科室、优秀科主任时列入考核加分内容。

附:

1、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闻信息通讯员奖励办法。

2、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闻信息通讯员名单。

新闻信息奖励办法。

一、医院新闻宣传奖励标准(300字以上稿酬)。

1、在人民日报、健康报发表或中央电视台报道的每篇(条)奖励300元;

2、在大众日报、山东电视台报道的每篇(条)奖励100元;

3、在青岛日报、青岛早报、青岛晚报、半岛都市报发表和青岛电视台、青岛人民广播电台报道的每篇(条)奖励50元。

(300字以下的稿酬减半)。

二、医院信息奖励标准(300字以上稿酬)。

1、被中央、卫生部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条)奖励200元;

2、被省卫生厅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条)奖励100元;

3、被卫生部和山东省卫生厅网站采用的每篇(条)奖励80元;

4、被市委、市政府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条)奖励50元。

5、被市卫生局信息刊物和卫生局网站采用的每篇(条)奖励30元。

6、院内信息刊物采用的每篇(条)奖励10元。

(300字以下稿酬减半)。

医院新闻宣传、信息被上述相关媒体、网站或刊物采用后,每半年由提供稿件的科室或个人将被采用的作品的题目、内容、发表的期刊号、发表日期、发表件复印件,提交宣传科复核,呈送院领导审批后,由财务科负责发放。奖励兑现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即上报医院新闻宣传、信息被多家媒体、网站或刊物采用的相同内容的稿件,以最高奖励标准予以奖励,不重复计奖。在统计稿件篇数时,以单人单篇为单位,二人或二人以上合作的作品,均按一篇计算,奖金由所有参加撰写和创作的人员自行分配。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7

各局、室、街道办、开元公司,各村(居),区属各企业:

今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是“思前,食后,厉行节约(THINK.EAT.SAVE)”,这一主题旨在倡导反对粮食浪费,减少耗粮足迹和碳排放,使人们意识到粮食消耗方式对环境产生的影响。4月23日,环境保护部发布“同呼吸,共奋斗”为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旨在释放和传递建设美丽中国人人共享、人人有责的信息,倡导在一片蓝天下生活、呼吸的每一个公民都应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理念,切实履行好呵护环境的责任,自觉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尊重自然,顺应自然,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养成健康合理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激发全社会持久的环保热情,为改善空气质量,实现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中国而奋斗。

为组织好今年我区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现就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活动安排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环保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20xx年“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和中国主题,积极开展生态文明建设、污染减排、秸秆禁烧等宣传,全面营造人人关心环保、参与环保,携手共建“美丽xx”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及早筹划

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重要之年,更是生态文明建设的启动之年。各部门、各单位要把世界环境日的宣传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加强领导,及早筹划,统一安排,周密部署。围绕“同呼吸共奋斗”环境日主题要求,开展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使“六五”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了解环保、支持环保、积极参与环保的重要节日,为建设生态文明和探索环保新道路营造强大宣传声势和良好舆论氛围。

2.密切配合,营造氛围

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世界环境日主题和我区环保中心工作任务,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生态文明和环保优先理念,普及环保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知识,掀起新一轮环保宣传新高潮,全面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环境保护意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环境保护的良好氛围。要在“六五”前后把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宣传工作的重点内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业污染治理、节能减排、基层绿色创建、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等当前主要环保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3.注重实效,力求创新

各部门、各单位要明确责任,突出重点,大力推进环境保护“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村镇”活动,努力扩大环保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要结合年度环保目标责任状,在交通要道、学校、机关、企业、居民小区张挂(贴)环保宣传挂图、标语、图片,区安监与环保局要通过印发环保宣传材料,组织街头宣传咨询等活动,引导和发挥环保民间组织的示范作用,结合全民普法教育和环保科普教育,促进广大群众践行绿色消费、参与环保行动。

三、活动安排

1.区安监与环保局在“六五”世界环境日前后组织开展一次广场宣传、咨询活动。

2.在区网站《生态工业园创建》专栏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方面的宣传和信息报道。

3.区安监与环保局、各企业、村(居)利用宣传阵地悬挂和张贴环保宣传标语,大力开展“六五”世界环境日宣传报道。

4.组织开发区代表队参加县委宣传部、县环保局、县环保联合会举办的xx县生态环保知识竞赛。

5.积极开展秸秆禁烧、“百日护水保灌溉”等活动,向全区发出“低碳生活、绿色出行”的倡议。

6.各学校结合世界环境日主题,通过举行国旗下讲话、开展班团队活动、组织美化净化校园劳动、布置环保知识宣传专栏、上一堂环保知识课堂、写一篇环保小论文等形式广泛开展世界环境日宣传。

各部门、各单位活动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总结,将相关活动材料于6月20日前报区环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 )。

宣传工作的通知 篇8

各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直属各单位,局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全省、全市秋冬季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为扎实做好我市森林防火工作,市林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森林防火检查指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元旦”结束,包括“国庆”“重阳”“元旦”及法定假日(具体时间由检查组视天气状况确定)。

二、检查内容

(一)传达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文件精神情况;

(二)森林防火宣传活动开展及宣传教育覆盖面情况;

(三)森林防火应急处置及值班值守等工作情况;

(四)森林防火工作责任制落实和细化责任分解情况,是否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情况;

(五)检查森林火险隐患排查、台账建立和隐患整改情况;

(六)检查镇(街)、村级巡逻制度的建立和镇对护林人员的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法

检查工作采取“听、查、看、访”相结合,纪律严明,求真务实。以镇(街)、村委为主,“听”措施落实、防控措施和辖区内存在突出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汇报;“查”按督查内容逐一查有关资料,了解领导重视程度和执行情况;“看”主要是看制度建设情况,宣传教育开展情况,隐患整改情况,防灭火实物准备情况;“访”进村入户走访基层干部、群众、护林人员。

四、人员组成及安排

五、其他事项

(一)各检查组根据森林火险天气及森林火险预警情况,确定督查时间,并召集组员开展检查工作;

(二)各检查组要按照有关规定,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的有关规定,严格廉洁纪律。

(三)检查组将每次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市林业局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