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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发表时间:2023-04-08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精选。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篇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部门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和执法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国发号)和《年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府办发号),定于近期开展年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包括法律、法规授权或依法受委托的组织)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期间办结的行政许可案卷及按照一般程序实施的行政处罚案卷。

二、评查方式

这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采取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自查并选送案卷,县政府法制办组织集中评查的方式进行。

三、评查步骤

(一)自查自评阶段(年7月15日至8月30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行政执法部门对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见附件)组织自查自评全部案卷。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每个乡镇、部门选送行政处罚案卷3宗、行政许可案卷2宗,于8月30日前报送县政府法制办。

(二)集中评查阶段(年8月31日至9月30日):县政府法制办组织有关人员,对乡镇、部门选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实行一案一评,按百分制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为不合格。选送案卷的平均分,为乡镇、部门得分。无正当理由不选送行政执法案卷的乡镇、部门为不合格。

四、评查结果处理

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结束后,将对评查结果进行通报。本次案卷评查结果将作为年度全县依法行政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贯彻落实全县开展创业服务年活动的一项举措。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排,确保本次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篇2

区级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优化我区经济发展法治环境,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及内容

20xx年11月至20xx年11月期间,全区行政执法部门已办结的行政处罚(不含简易程序案卷)、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卷,均纳入此次评查评选范围。主要内容: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执法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是否正确;

(三)行政执法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定性是否准确;

(四)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内部运作程序是否规范;

(五)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六)行政执法主体是否按本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量化标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七)行政执法文书、案卷材料是否完整齐备,文书使用是否规范,卷宗制作归档是否符合标准。

二、评查的方法、步骤

本次案卷评查评选工作,采取行政执法部门自查自评、区政府法制办集中评查方式进行。

(一)自查自评阶段

各行政执法部门自行组织法制工作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依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相关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标准,对本部门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自查自评,并于11月30 日前向区政府法制办选送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案卷里面任意自评为优秀卷宗1本。如在本次案卷评查规定期间内无行政执法案卷的,应向区政府法制办报送书面说明。

(二)评查阶段

区政府法制办将抽调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区委区政府法律顾问、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法制业务骨干于20xx年12月上旬对全区行政执法部门报送的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对被评查为优秀的执法部门,由区政府法制办报区政府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合格的执法单位,进行通报整改。

三、相关要求

(一)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是行政机关内部的一种重要监督方式,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确保评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各部门要精心组织,积极配合,按照本通知要求及时推荐参评案卷。

(三)各部门要在此次评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经验,查找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不足,切实加以改进,不断完善案卷评查制度,并将其作为一项内部监督机制固定下来,进一步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篇3

县法制办:

根据白银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市政法发〔20xx〕32号)要求,我局迅速组织人员,严格对照《甘肃省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内容和标准》,对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已办理完成的行政处罚案卷进行全面自查,现将我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xx年6月至20xx年5月期间,我局无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处罚案卷22宗,其中:土地类案卷15宗,矿产类案卷7宗。土地类案卷分别为: 1、景泰县锐锋工贸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2、古浪县宏余商砼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3、孙玉非法占地案;4、景泰县康顺养殖专业合作社超占土地案;5、景泰县诺克保温建材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6、周邦武非法占地案;7、白银丝绸之路黄河文化遗产博览城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8、景泰县水务局非法占地案;9、甘肃路桥公路投资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0、甘肃银泰公路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1、甘肃长冠果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12、甘肃禾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3、景泰县华峰石膏有限公司超占土地案;14、景泰县恒丰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非法占地案;15、景泰钰源砂石料有限公司非法占地案。矿产类案卷分别为:1、景泰县正路顺祥石料场越界开采案;2、周福友无证开采案;3、田富无证开采案;4、许国和无证开采案;5、朱生波无证开采案;6、汪得宏无证开采案;7、武成安无证开采案。

以上案卷当事人均没有提出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依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和《甘肃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标准的通知》(甘国土资发〔20xx〕274号)的规定,我们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依据正确、程序合法、处罚适当。

二、主要做法

为了提升国土部门依法行政的水平和能力,我局以这次评查为契机,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要做了一下几项工作:

(一)加强领导,严密组织。为了将行政执法案卷自查自评活动扎实有效地开展并形成长效机制,我局成立了行政处罚案卷自查自评工作领导工作组。各业务股室为行政处罚案卷自评工作组,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工作。

(二)措施得力,狠抓落实。一是组织学习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标准,理解并掌握评查工作的目的与意义、基本原则、范围和内容、评查办法等方面的要求;二是对照标准,认真翻阅行政处罚卷宗资料,一件不漏,逐一进行评审,查找问题。

(三)总结提高,推广经验。在这次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我们严格按照《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规程》,查找出了在行政处罚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同时,也发现一些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中做得好的经验。我们将存在的问题和总结的经验在各股室之间进行交流学习,要求他们迅速对照问题抓整改,对照经验抓质量。

三、存在的不足

虽然我们在行政处罚案卷管理上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办案人员新旧交替,案件查处过程复杂,个别办案人员经验不足等。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执法监察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要采取以案说法、模拟办案等生动有效的方式,将学习法律法规知识与提高办案水平紧密结合起来,切实提高行政执法工作水平和行政处罚案卷质量。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篇4

为深入推进基层政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执法监督,提高行政执法能力水平,金山区司法局、金山区城管执法局、金山区政府法律顾问、金山区律工委行政法研究小组成员等相关人员组成评查团,于20xx年6月10日至16日对金山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金山工业区管委会的城管执法中队开展了20xx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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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查共随机抽取各单位20xx年1月至20xx年3月已办结的城管执法行政处罚类案卷共55份,涉及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绿化管理、工商管理、市政管理、环境保护、水务管理、规划管理等8个城管执法领域。评查主要从法律条款适用是否正确,案件事实是否清晰,证据是否充分、办案程序是否合法等方面进行重点评查,评查团还听取了被评查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情况介绍。

通过开展案卷评查活动,有利于规范执法案卷管理,促进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针对此次案卷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将进一步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案卷质量和行政执法水平。

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知 篇5

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决定组织开展20xx年半年度全县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查范围

20xx年7月1日至20xx年6月30日期间,各部门已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

二、评查标准

《浙江省行政执法文书材料立卷规范(试行)》、《浙江省行政许可办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查标准》、《浙江省行政强制案件质量评查标准》。

三、评查步骤

案卷评查工作从7月1日开始至8月20日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自查阶段(7月1日-7月15日)

各部门对照评查标准,对评查范围内所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全面自检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7月15日前将案卷目录及自查报告(盖章)电子版报送县司法局。自查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1.本部门在案卷评查范围内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案卷总数,自查的案卷数,发现问题的案卷数;2.本部门在办理行政执法案件方面的特点和主要成绩;3.通过自查发现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等。

(二)组织评查阶段(7月16日-7月31日)

各部门于7月20日前自选报送2个案卷送至司法局,县司法局组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开展评查。

(三)总结整改阶段(8月)

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县司法局将逐一进行反馈,各部门要及时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各部门请于7月15日前将评查范围内所有办结的行政处罚案卷、行政许可案卷、行政强制案卷目录(附后)和自查报告(公章)电子版报送县司法局。如没有相应案卷的无需其他案卷替代,但需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情况说明。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将其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评查工作取得实效,全面提升行政执法办案水平。本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结果纳入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评价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