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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发表时间:2024-04-10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通用10篇。

这份特别为您准备的“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一定可以让您心满意足。在我们学习、工作的环境中,公告通知已经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通过公告通知可以更好地协调各方在工作中的角色和职责。谢谢您的查阅愿您的前行之路更加明亮!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1

尊敬的村民:

为了保护环境、控制噪音和减少空气污染,保障村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村里决定禁止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炮竹。

具体通知如下:

一、禁止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炮竹的时间为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共计XX天。

二、禁止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炮竹的区域为村里所有区域,包括但不限于村庄、道路、桥梁、学校、医院、娱乐场所等。

三、禁止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炮竹的原因为:烟花炮竹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噪音和空气污染,容易导致火灾和爆炸事故,对村民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造成威胁。

四、如果您有购买、燃放烟花炮竹的需求,请向村里的相关部门或商家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合法、安全的购买和燃放方式。

五、禁止销售、购买和燃放烟花炮竹是一项重要的环保措施,我们希望每位村民都能够自觉遵守,共同维护村里的环境和良好的社会秩序。

最后,我们提醒村民注意防火安全,不要将烟花炮竹存放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特此通知。

XX村委会

XX年XX月XX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2

大屯镇关于禁燃烟花爆竹的通告大屯镇广大父老乡亲: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改善全镇环境质量,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降低火灾风险,减少大气和噪音污染,守护蓝天碧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通告。一、禁售、禁燃、禁放时间20XX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二、禁售、禁燃、禁放区域大屯镇辖区内全区域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三、为了保护环境及自身健康,我们应该做到以下几点:(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规定,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自觉遵守禁燃烟花爆竹相关规定,不违规燃放、购买、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保护生态环境,争做文明市民、守法公民。(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利用朋友圈、微信群发、微博等方式,向亲朋好友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传播文明新风,倡导绿色生活,以更环保的方式,取代传统的燃放烟花爆竹,大力营造文明、守法、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风尚。(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做禁放烟花爆竹的监督者。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响应倡议,不销售、不购买、不储存、不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抵制违法违规行为。对违反烟花爆竹禁放的行为,主动劝导,积极举报,共同保护环境。大屯镇人民政府2022年1月24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3

尊敬的村民:

为了确保村民的安全和减少噪音污染,我们决定在村里禁止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销售和购买烟花爆竹。任何个人不得在村里销售、购买烟花爆竹,不得在村民家中存放、储存。

二、禁止在村里炸响烟花爆竹。禁止在村里炸响烟花爆竹,以免造成噪音污染和安全隐患。

三、禁止在村里进行烟花爆竹表演。禁止在村里进行烟花爆竹表演,以免引起火灾和意外事件。

四、如果发现违规行为,我们将进行处罚。违规行为严重的将予以罚款,并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我们呼吁村民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村里安全。如果您有疑问或意见,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谢谢!

村里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4

尊敬的各位业户:

您好!

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广场、车场等地,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2、请检查好自家外露阳台或窗外是否有堆放物、悬挂物等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楼道堆放杂物,禁止电动车上楼,并及时清理,以免发生火灾和坠落伤人事故。

3、如因个别不听劝的业户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户自行承担。

4、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5、安全的居住环境,要靠全体业户们共同维护,XXX城物业服务中心特再次呼吁:小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感谢您对XXX城物业服务中心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敬请各位业户相互告知!

xxxx小区

xx年x月x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5

为了有效地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政策以及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决定,保护软件开发者的合法权利,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特通告如下:

一、各软件销售单位一律不得销售盗版软件。正在销售盗版软件的,应立将盗版软件下架,封存后交当地版权管理部门统一销毁。

二、

对本《通告》发布后仍销售盗版软件的,有关管理部门将予以收缴。对拒绝、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对当事人予以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对于销售盗版软件情节严重,有关部门将依法对销售单位及个人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四、软件销售单位只能通过合法的软件开发者及指定的代理商品进货,不得通过其他途径进货。

五、广大消费者应自觉抵制盗版,不购买盗版软件,并对市场上销售盗版软件的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销售盗版软件,可向当地版权部门举报,也可以向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或当地“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举报电话:010——65233456)。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6

以下是一份街道禁止烟花爆竹通知公告的模板,可用于参考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补充:

尊敬的居民:

为了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响应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决定从本月底开始,禁止在街道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禁止销售、燃放的时间和区域:从本月底开始,禁止在街道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二、禁止销售、燃放的原因:烟花爆竹在使用过程中存在很大安全隐患,不仅会对居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造成威胁,还会对环境造成严重影响。因此,我们决定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以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

三、禁止销售、燃放的方式:居民不得在街道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如有违反,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四、相关措施:街道将加强监管,发现违规行为将及时处理。居民如有需要,可以向当地消防部门或相关部门咨询。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特此通知。

XX街道XXXX社区委员会

XXXX年XX月XX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7

20xx年02月05日 09:56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创造良好的工作、生产、生活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等法律法规、标准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办字〔20xx〕16号)精神,现就我市20xx年烟花爆竹禁限放的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海港区、山海关区、北戴河区3个城市区以及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北戴河新区。各县人民政府根据本通告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单独制定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

举办焰火晚会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应依法取得公安部门许可,并在指定的时间、地点、范围内燃放。

二、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期间和时限

20xx年2月18日(除夕)、2月19日(正月初一)全天,2月23日(正月初五)、3月5日(正月十五)每天7时至22时,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省、市政府发布重污染天气iii级及以上预警期间,预警区域内全面禁放。

三、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在允许燃放烟花爆竹期间和时限内,以下区域、场所禁止燃放:

(一)火车站、汽车站、港口、飞机场等交通枢纽,公共停车场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大型文体活动场所、休闲娱乐场所、旅游景区、商业街(区)、公园、公共浴场及休疗单位、宾馆酒店的专用浴场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

(三)国家机关、繁华街道、交通主干道和居民小区;

(四)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养)老院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五)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文物保护单位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六)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社等重要新闻单位;

(七)电信、邮政、金融单位;

(八)重要军事、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附近;

(九)加油(气)站、液化气供应站(点)、油(气)库等生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单位以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禁止使用明火的场所及其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山(树)林、草原、苗圃、较大绿化景观带(地)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100米区域内;

(十一)建筑工地,房屋楼顶、露台、阳台、楼梯、走廊、窗口及地下场所等区域;

(十二)设有外墙保温材料的建(构)筑物全部列入烟花爆竹禁放范围,其中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高层建(构)筑物及其周边6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其他10层以上或高于24米以上的建(构)筑物及其周边30米范围内为禁放区域;

(十三)消防救援难度较大的平房密集区域。

禁放区域、场所由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负责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或管理(使用)单位不明确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设置禁放标识。产权单位和管理(使用)单位要派专人做好看护工作。

四、允许燃放烟花爆竹的种类及购买规定

个人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gb10631-20xx)规定的个人燃放类产品中的爆竹类、喷花类、旋转类、升空类(双响除外)、吐珠类、玩具类和组合烟花类的c、d级产品。禁止燃放a、b级专业燃放类产品;禁止燃放非法、超标、伪劣产品。

单位和个人应当从具有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网点购买烟花爆竹。不得通过非法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不得购买禁止燃放的产品。

五、烟花爆竹燃放的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安全、正确、文明燃放烟花爆竹,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内燃放;

(二)不得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燃放;

(三)不得燃放禁止燃放的烟花爆竹;

(四)不得采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

(五)未成年人应当在监护人的看护下燃放;

(六)燃放前,应当认真阅读燃放说明和警示语并严格遵守。

六、烟花爆竹燃放管理

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领导本辖区内的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以及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在本级、本单位负责管理的区域内,设置禁放标识,划定燃放区域和范围,宣传烟花爆竹禁限放政策,教育、引导群众安全有序燃放烟花爆竹,制止违法违规燃放行为,对不听制止的,报告公安部门依法处理。任何人都应当自觉接受村(居)委会、本单位和物业公司的管理和监督。

公安部门负责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依法查处违反烟花爆竹禁限放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安监部门负责烟花爆竹经营环节的安全管理,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违规销售行为。工商、质监、交通和供销等其他负有烟花爆竹监管职责的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环保、教育、城管、民政、卫生、广电、新闻出版、移动通信等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协助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

七、法律责任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或者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并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劝阻、制止或向公安部门举报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对举报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举报者适当的奖励。举报电话:110,3950224。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秦皇岛市人民政府

20xx年2月2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8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委员会:

2006年1月21日,国务院颁布了《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以下简称《条例》)。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地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和"安全发展"的理念,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条例》的颁布事实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要制定本地区宣传贯彻工作的具体方案,并从烟花爆竹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以及人员培训、应急救援等各个环节着手,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二、各地要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以组织烟花爆竹安全知识问答竞赛、印发宣传手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地开展《条例》宣传工作。对于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比较集中的地区,要组织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深入广大农村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对基层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开展宣传学习活动。宣传贯彻工作还要充分发挥乡镇政府以及社区组织、村委会和基层安全监督员的`作用,通过他们向最基层进行宣传贯彻,确保《条例》精神家喻户晓。

三、要将宣传贯彻《条例》工作与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等近期有关文件要求结合起来,特别是要将宣传贯彻工作与落实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结合起来,及时向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宣传贯彻《条例》精神,督促企业切实加强安全管理,并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企业,确保通过实施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使《条例》精神得到全面落实。

四、要根据《条例》的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理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体制。特别是一些地区,要按照《条例》规定,尽快完成对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调整落实工作。各部门要从贯彻《条例》精神和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严格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认真作好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

五、春节将至,各地要按照《条例》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好节日期间烟花爆竹销售、燃放的安全工作。要向广大的烟花爆竹消费者普及识别合格烟花爆竹产品、燃放注意事项等安全常识,引导群众自觉在合法销售点购买质量合格的烟花爆竹产品,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文明安全燃放。

各地区要将《条例》宣传贯彻情况于20xx年2月28日前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xxx

20xx年xx月xx日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9

为了保障公共安全和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和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铜陵市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区域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从1月1日零时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本市禁放范围内燃放、经营烟花爆竹。

二、本市禁放范围:

(一)禁放区域。本市铜官区所辖社区;义安区五松镇隶属社区和城东村、顺安镇隶属社区;郊区大通镇隶属社区、桥南办事处隶属社区范围内。

(二)禁放区域外,下列地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1.国家机关驻地和文物保护单位;2.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城市主干道、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3.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4.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5.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6.山林、风景名胜区、公园、绿地、苗圃;7.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8.殡仪馆、公墓等公共祭扫场所非指定地点;9.县、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地点。

三、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各级公安机关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各级安监、工商、环保、质监、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管理工作。

对违规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和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县区人民政府和铜陵经开区管委会要将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任落实到各基层组织和有关单位。市直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居民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单位要做好禁止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

六、广大市民应当严格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经营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国家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规定。对群众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举报电话:0562-2682904)。

关于烟花爆竹禁止通知范文 篇10

尊敬的各位业主:

为防治大气环境污染,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的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理管理处罚法》和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石家庄市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为配合政府要求,以及让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新春佳节,新源物业温馨提醒各位业主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一、为了使小区有一个清洁、安全的节日环境,物业将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温馨提示各位业主春节期间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严格遵守、相互提醒;

二、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三、安全的居住环境,要靠全体业主共同维护,新源物业再次呼吁:切勿随意燃放烟花,尽量做到不燃放或者少燃放烟花和爆竹!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愿与您携手共度一个祥和、愉快的新春佳节!

XXX物业服务处

20xx年x月x日